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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10】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10】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10】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10】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10】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10】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10】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桐柏县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桐财字〔20xx〕9号、《桐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桐财字〔20xx〕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毛集镇城镇化进程加快,镇区人口不断增加,现有教育机构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毛集镇申请设立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一所。投入3611.31万元作为毛集完全学校基建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00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是全县主管教育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督促、落实县内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
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资金3611.31万元,该项目分为两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一:基建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目标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办人民满意学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对象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的范围: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二是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的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方法:釆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绩效评价的标准:釆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OO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加强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召开了绩效评价专题会议,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互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该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召开评价工作小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小组深入桐柏县教体局与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查阅项目档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釆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4大类15项指标逐项评价,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没有发现擅自调项、扩项、缩项的'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基本规范,项目监督程序基本到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基础资料相对齐全。但仍存在预算制度待完善、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情况。
绩效评价组从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为8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程序到位,手续齐全,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分配合理,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组织实施制度建全,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建成校舍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校舍去的建立,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00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让人民满意。
五、存在问题
1.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不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各类相关资料、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未能妥善保管和整理归档,资料保管较乱,查找资料存在困难,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和分析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实际建成的建设内容与中标合同存在部分差异,相关签证资料保管混乱。
2.工程成本控制存在一定问题。
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存在实际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的问题,反映出项目的预算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支出,强化预算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实际结算价格。
六、工作建议
(一)应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应及时做好项目工程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利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项目工程实施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项目工程成本控制,编制较为全面的工程预算。
应该坚持全面控制、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成完备的成本项目控制体系,让成本控制贯穿工程的全过程,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施工阶段按目标执行,落实降低成本措施,实施工程成本目标管理。将相关项目已能准确估算的工程前期费用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工程预算,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便于财政资金的筹措及统筹安排。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澧县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
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支持保障,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筹集建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方面。由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保中心)统筹管理。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20xx〕24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湘建保函〔20xx〕138号)等文件,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筹集建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
老旧小区改造由县住保中心组织实施,改造范围包括澧阳街道群玉社区司法局宿舍等64个老旧小区和水德庙亮点示范片区建设。其中64个老旧小区改造先后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11月开工,截至20xx年底尚未竣工。
城镇棚户区改造分为货币化安置和改扩翻建两种方式,其中货币化安置由县征收办具体实施,改扩翻建项目由县住保中心实施或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截至20xx年底,货币化安置项目已全部完成;各改扩翻建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
公租房筹集建设分别由新澧州投资公司、县城投公司、城头山建设开发公司和官垸镇政府具体实施,县住保中心通过签订公租房建设管理协议书,按中央补助标准对公租房建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截至20xx年底,澧阳、澧澹、澧西3处公租房已开工建设,澧浦公租房尚未开工。
住房租赁补贴,是面向全县城镇低保、低收入、贫困人口、新就业人员等对象,按标准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由补贴对象自主申请,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住保中心终审后分批发放。
详见附件2:20xx年澧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表;附件3:20xx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明细表;附件4:20xx年澧县公租房建设情况明细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到位29,231.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38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9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1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041.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77.23万元,全年可执行资金合计37,008.58万元。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支出23,331.33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5,695.72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6,190.82万元、发放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72.86万元、公租房筹集建设及维护支出1,051.93万元、工作经费支出120.01万元。年终结转资金13,677.25万元。
详见附件1: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汇总明细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要形式,持续改善和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美化城市形象。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老旧小区改造。对县城规划区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6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户数6150户、改造面积56.42万平方米;启动水德庙老旧小区改造亮点示范片区建设,改造面积约13万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886户。各项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64个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开工率100%、年内完工率100%;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年内开工率100%。项目成本严格按预算评审控制,成本节约率≥0。
②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货币化安置690户,改扩翻建1155户。改扩翻建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货币化安置征补程序合法合规率100%。各项棚户区改造年内全面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③公租房筹集建设。分别于澧阳街道、澧澹街道、澧西街道、澧浦街道建设4处公租房,新增公租房1030套。公租房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各项目年内开工率100%。
④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00户,各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第一批补贴7月20日前发放,第二批12月25日前发放,发放及时率100%。
(2)效益目标
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②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镇形象。
③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④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
⑤满意度。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7月21日至9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资金收支等程序,现场核实老旧小区改造及改扩翻项目实施情况。随机选取了103名老旧小区改造对象、80名棚户区改造对象和50名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与县住保中心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2.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15分,实得15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30分,实得19.5分,扣10.5分,扣分明细:
1.项目批复投资额不准确,扣1分;提前支付工程款,提前兑现补贴资金,扣2分;账务处理欠规范,扣0.5分。
2.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手续,扣2分;擅自开工建设,扣2分;财政评审程序未履行,扣1分;租赁补贴公示范围不全面,审批记录欠完善,扣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总分30分,实得24分,扣6分,扣分明细:
1. 住房租赁补贴完成率55.95%,扣2分;
2.改扩翻建项目延期完工,扣2分;澧浦公租房年内未开工,扣1分;第一批次租赁补贴延期发放,扣1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总分25分,实得24分,扣1分,扣分明细:
棚户区改造对象满意度87.75%,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等文件立项。项目决策程序规范,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未纳入县住保中心部门预算,未申报绩效目标。本次评价的绩效目标由评价小组根据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可研报告及批复、项目工作方案等文件梳理形成。
3.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上级财政按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进行补助,县级财政进行配套保障。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到位29,231.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77.23万元,全年可执行资金合计37,008.58万元。各级财政资金根据年度任务情况和资金需求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xx年底,项目资金累计支出23,331.33万元,预算执行率63.04%。项目资金根据业务合同约定条款和工程进度拨付,预算执行水平在合理范围内。
(3)资金使用合规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由县财政局设立住保资金专户,县住保中心建立专账进行核算。县住保中心根据上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和资金需求向县政府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分管财政副县长审批后将资金转入住保专户。各项支出,由经办人申请,经财务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业务副主任审核,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及中心主任审批后拨付。
2.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县住保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报请县政府、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制定了《澧县20xx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xx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澧县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澧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2)组织实施程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经研究拟定实施方案后开展实施。各项目基本完成了立项批复、建设许可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选取建设服务单位,项目完工后按程序验收。住房租赁补贴由各乡镇(街道)宣传,补贴对象自主申请,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住保中心终审后分批发放。
(三)项目产出情况
1. 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累计改造了洞庭钢套厂小区等64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6150户,改造面积56.42万平方米;启动了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886户。已完工验收项目质量合格率100%。64个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开工率及年内完工率100%;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年内开工率100%。各项目尚未完成结算评审,成本节约率待结算评审后评定。
2. 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年完成货币化安置690户,其中澧西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84户、澧阳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67户、澧浦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223户、澧澹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16户;改扩翻建项目1155户,其中澧西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375户、澧阳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150户、澧澹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380户、大堰垱镇改扩翻建项目三期250户。货币化安置征补程序合法合规率100%,截至20xx年底,各改扩翻建项目均未完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未达标。
3. 公租房筹集建设。公租房建设1030套,其中澧西街道黄泥社区400套、澧阳街道洗墨池社区280套、澧浦街道周家坡社区50套、澧澹街道常发社区300套。截至20xx年底,除澧浦街道公租房尚未开工外,其他公租房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公租房年内开工率目标未完成。
4. 租赁补贴。20xx年分别于10月和12月分两批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9户,各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租赁补贴发放数量和及时率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了屋面整修、墙面粉刷、排水整修、场坪道路翻修等多项改造内容,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屋面漏水、地面积水、道路拥挤不畅等问题,老旧小区通过“小改造”实现了大变化,居民对安全、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得到解决。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对被征收户给予货币补偿,用于购买新的改善性住房,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2.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镇形象。因建设年代久远,县城区域内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环境杂乱、违章建筑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小区垃圾堆,将空中管线归集整理,增设路灯、旧衣物回收柜等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小区规划停车位,在水德庙示范片区中新建5个社会停车场、2个公共厕所,4个广场,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变了脏乱差的小区环境。通过改扩翻建项目,对澧南镇乔家河社区、小渡口镇毛家岔社区、大堰垱镇文昌阁社区等集镇临街房屋进行改造,协调统一建筑外观,美化集镇形象。
3.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通过澧西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等货币化安置项目的实施,累计征拆房屋9.66万平方米,腾地900亩,进一步优化县城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规划,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4. 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县住保中心利用奖补引导方式促进公租房建设,能有效充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提升全县公租房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向低保户、贫困户等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租赁补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租房经济负担。
5. 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满意度91.02%,棚户区改造对象满意度87.75%,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满意度90.4%。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落实湖南省审计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的要求,促进老旧小区项目改造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县审计局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将审计关口从事后监督前移到事中监督,提高项目效益,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到位
(1)项目批复投资额不准确。大堰垱镇棚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县发改局批复总投资为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350万元。该项目预算评审金额95.54万元,合同金额91.58万元,在实际建设内容与立项批复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实际投资远低于立项批复金额。
(2)提前支付项目款。一是提前支付改造工程款,根据县住保中心与老旧小区改造一、二批各标段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应于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70%工程款,20xx年9月在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累计支付一、二批老旧小区改造各标段工程款1,030万元。二是提前兑现补贴资金,根据县住保中心和城头山建设开发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建设管理协议,约定公租房完工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进行贴息补助,20xx年12月在该公租房仅完成前期工作尚未开工的情况下,就拨付补贴资金70万元。
(3)账务处理欠规范。县住保中心账务处理中未将年终已下达未使用资金指标确认为收入,未准确完整反映全年专项资金收入及年末结转情况。
2. 业务管理欠规范
(1)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手续。县住保中心委托澧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对64个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设计服务,合同金额96.8万元,20xx年9月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后签订合同,而相关工程项目20xx年9月前就已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开工建设,设计服务实际在9月前就已完成。澧澹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毛家岔建设点、澧西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乔家河建设点和周家坡建设点,分别于20xx年9月、12月和20xx年2月完成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根据相关乡镇向县住保中心申请项目资金的报告反映,并向改造对象核实,上述项目开工日期均明显早于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完成日期。
(2)擅自开工建设。水德庙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澧阳街道改扩翻项目,20xx年11月和12月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3)财政评审程序未履行。水德庙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截至20xx年底仍未完成项目预算评审,不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在现场跟踪审计监督中也缺乏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xx〕58号)第十四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财政性资金项目,要按《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其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全过程评审及监督”。
(4)租赁补贴管理欠规范。一是公示范围不全面,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仅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未在网站上公示。二是审批记录欠完善,县住保中心租赁补贴采用集中会审方式,在各补贴对象审批表中未签署审核意见。
3.项目产出不达标
一是改扩翻建项目普通延期,澧西、澧阳、澧澹及大堰垱镇改扩翻建项目年内均未完工验收,滞后湘建保〔20xx〕24号文件明确的时间要求,超出了委托实施协议约定时效。二是公租房开工率不达标,截至20xx年底,澧浦公租房仅完成土地、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未开工建设。三是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未完成,20xx年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率仅为54.95%,对比湘建保〔20xx〕2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任务少完成991户。四是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20xx年第一批租赁补贴10月才发放,滞后于《澧县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中“7月20日前打卡发放第一批补贴”的要求。
(三)原因分析
1. 支出审核及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规范。
2.因乡镇(街道)财力有限,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需尽可能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 为完成上级财政对专项资金执行率相关考核要求,避免收回上级补助资金等情况,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支出了部分工程款。
4. 因20xx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各项业务开展和推进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导致部分项目在招标采购及报建手续方面存在问题。
5. 县住保中心对委托实施的改扩翻项目主要通过验收进行考核,对过程监管缺少对应程序与措施。
六、有关建议
(一)严格财务管理
严格财务审核程序,拨付款项前应充分审核相关资料,关注拟支付款项对应的合同约定条款是否完成,确保各项支出准确、规范。工程款项可按照一定比例按进度拨付,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比例应控制在合同金额的70%以内,并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年终已下达未使用的资金指标应确认收入同时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整准确反映年度收入和年终资金结转情况。
(二)规范项目管理
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各项业务应根据规定要求实施公共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禁止先实施后补手续的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及时、规范履行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禁止违法建设、先建设后报批等情况,确保施工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认真落实评审监督程序,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对财政投资项目和重点支出预算、结算、决算等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租赁补贴对象应按要求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保证补贴项目公开透明。规范租赁补贴管理,审批中应按要求明确签署审核意见,保证审核过程规范、严谨。
(三)提高项目产出
做好项目库建设,根据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规划,按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不同类别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开展立项、报建等前期工作,避免因前期工作耗时过长影响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加强计划管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将实际情况与计划进度对比,对于完成情况不达标的,督查催工,确保项目及时完成。加强委托实施项目监管力度,定期巡查项目进度,关注项目过程的规范性、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整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各乡镇(街道)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经费挂钩,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不予拨付工作经费,督促提高乡镇(街道)积极性,确保租赁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四)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建议县住保中心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力度,规范财务及业务管理程序,提高项目产出和实施效益。建议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下达上级补助资金,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资金支持,保障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 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00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直接管理怀化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怀化市公路管理局道路材料供应处和怀化市公路管理局道路设施维护处三个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一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怀化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正科级)。编制数497人,年末实有人数764人,其中:在职人员410人,编外长期合同工1人,离退休人员353人。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
(2).负责拟定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计划编制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公路路网结构改造规划;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工程(公路大中修、桥隧维护、公路渡口、灾害防治、灾毁抢修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计划编制等事务性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的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灾毁重建养护工程;指导县市区实施危桥改造、灾害防治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工程项目设计评审、技术审查、工程交(竣)工验收及决算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参与拟定并下达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年度养护任务,对县市区公路建设、养护进行巡查和业务指导;指导协调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对市级财政配套的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6).承担全市公路行业统计、信息调查、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应急处置和交通战备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8).承担市本级路政行政许可、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9).参与制定公路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承担公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生态环保、智慧公路体系建设、路网运行监测相关事务性工作。
(10).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单位“负责指导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应急处置和交通战备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等工作职能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湖南省普通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要求,《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计统〔20xx〕211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普通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湘交批〔20xx〕203号)、《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湘交路政[20xx]13号)、《湖南省普通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基本性质为行政工作专项支出。用途和主要内容为对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公路技术状况、桥梁和隧道进行检测;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和设施维修,处理全市公路应急突发事件;设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牌,构建一个统一规范、清晰完善的公路网标识体系,形成一套技术先进、科学智能的'数字化路网管理系统,建成一张满足社会公众出行新需求的公路信息服务立体网络,营造一个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出行环境;建立全市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源整合及信息共享。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阶段性目标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确保公路、桥梁和隧道技术状况达到要求,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处置,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以调整后的国省道公路网为依据,通过交通标志调整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公路路网服务质量,为车辆行人提供更加精确的方向指引,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加清晰的、长效性的识别系统。
通过建设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提高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信息省、市、县三级传送能力,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做好前期资料准备、根据资金安排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和财务决算做好分析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公路应急保畅经费28万元(年初预算);
(2)、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检测费232.04万元,其中:20xx年度检测费150万元,20xx年检测费未完结转82.04万元;
(3)、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款上年结转1353.09万元;
(4)、治超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费上年结转155万元,合计来源1,768.1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
(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支出546.15万元(支付三个施工标段工程款486.88万元,支付工程监理费57.66万元以及办公经费1.61万元);
(2).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检测费231.6万元;支付长沙理工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国省干线20xx年度桥梁检测费49.10万元、20xx年度桥梁及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检测费123.68万元,支付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20xx年度桥梁检测费32.94万元、20xx年度国省干线隧道检测费25.88万元;
(3).应急保畅支出7.06万元(应急保畅差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治超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费30.7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和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进行资金管理,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属于政府采购的切实执行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牌调整工程:20xx年1月29日,通过公开招标后与三个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施工一标中标单位湖南华鑫美好公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范围为沅陵县、麻阳县、辰溪县、鹤城区,合同价人民币10543597元;施工二标中标单位湖南三和通信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范围为溆浦县、中方县、芷江县、新晃县、会同县,合同价人民币10647746元;施工三标中标单位湖南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有限公司,施工范围为洪江市、洪江区、靖州县、通道县,合同价人民币10906392元。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公路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xx年3月5日与怀化市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为人民币768800元;与长沙理工大学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签订《工程检测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合同价373800元。
20xx年3月20日下达开工令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完成了普通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建设任务,20xx年12月31日,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交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委员会评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下发了《怀化市普通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xx年上半年度对已完工项目无法实地复核,下半年度又是迎接国家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国评”工作;且我中心参加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都是兼职且人员严重不足,因而造成工程施工单位的计量工作没有全部完成。
我中心成立了治超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班子,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确定了科技科具体负责。承建单位怀化新大地电脑有限公司组建了精干的项目专班。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由湖南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应急保畅项目根据年度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安排,公路路面、桥梁和隧道检测按照省公路事务中心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控制支出,没有发生超支现象。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xx年专项资金结转952.61万元,分别为: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806.94万元(工程计量未全部完成,尚有施工单位工程款未付清);治超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费124.29万元;应急保畅经费20.94万元;公路路面、桥梁、隧道检测费用0.44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已于20xx年完工,设立交通标志标牌1772块,把图上的线路名字落实到了路上,交通标志得到完善;交通标志的版面布置更加合理、统一;解决了标志遮挡、老化或污损问题,拆除了危险标志,消除了安全隐患;建立了准确、系统的普通国省道网指路标志体系,营造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出行环境。
市本级治超信息平台于20xx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由于当时财政评审时砍掉了一些设计上的项目,致使该平台建成后离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尚有一定距离,需要续建和配套予以完善。经中心党组研究,市财政同意,20xx年在治超平台省补资金中列支了30余万元,采购了一批家具、空调、音响,完善了市本级平台指挥中心会议室和办公室设施,并支付了网络费及运行维护费,为平台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
(2)项目完成质量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标志标牌合格率100%;我中心会同市工信局、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技术评审专家进行治超信息平台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20xx年1月10日,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完成对治超信息平台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国省干线道路预防性养护和小修工程项目PQI优良率85%;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常养率县道100%,乡道85%,村道75%;绿化率达90%;完成农村公路备案危桥改造10座,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62km,公路路况稳中有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已于20xx年完工,设立交通标志标牌1772块,把图上的线路名字落实到了路上,交通标志得到完善;交通标志的版面布置更加合理、统一;解决了标志遮挡、老化或污损问题,拆除了危险标志,消除了安全隐患;建立了准确、系统的普通国省道网指路标志体系,营造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出行环境。国省干线公路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国省干线道路预防性养护和小修工程项目PQI优良率85%。农村公路路面PQI中等路以上比例达91%,其中县道(含新增省道)92%,乡村道9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常养率县道100%,乡道85%,村道75%;绿化率达90%;完成农村公路备案危桥改造10座;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62km。治超工作常抓常新:全市共检测车辆241727台,查处超限车辆1523台,卸载货物28488.8吨,交警累计处罚分21273分;全市货运车辆站点超限率控制在1%以内。安全生产保障有力: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3个县市区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已接入市本级治超信息平台,并通过市本级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初步实现治超数据省市县(站)联网;部分已建成治超信息平台和路网监测平台的县市区的治超视频和路网监测视频已接入市本级治超信息平台,并通过市本级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治超管理系统等软件在各治超站得到应用。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以调整后的国省道公路网为依据,通过交通标志调整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公路路网服务质量,为车辆行人提供更加精确的方向指引,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加清晰的、长效性的识别系统。
通过建设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提高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信息省、市、县三级传送能力,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增加道路桥梁使用寿命,减少交通运输事故,及时掌握监控路段路况,为平时调度与应急指挥提供有效支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和桥梁进行检测,查找路况不足和桥梁病害,及时在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危桥改造时进行处置,确保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完好率和桥梁病害处置到位,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完成年度省公路事务中心的目标考核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精准扶贫打好扎实基础。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综合评价优秀,详见评分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具体工作要求和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实际管理情况,加大公路路面、桥梁和隧道检测费用预算安排力度,确保检测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我市“四好公路”建设。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暂无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分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财综〔20xx〕3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xx〕213号)、《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2〕9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20xx年5月完成招标,6月完成公示并跟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由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和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建设,已于20xx年7月初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除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外其它已全部完工。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为三次下达我县《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xx〕10 号,总金额127万;《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昆财建〔20xx〕53号,金额15万;《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昆财建〔20xx〕75号,金额370万,共计512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建设,共收到中央补助资金为512万元,支出362万元,分别是支付给云南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费用11万元;支付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2万元;支付给云南联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5万元;支付给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品质,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统筹实施,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央文件、会议精神,持续推进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富民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共对8个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资5465万元,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行报账制拨付。
同时我局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20xx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完成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2)效果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达到改造标准,同时完成部分周边路面修复工作,西街及永兴路改造路面面积:4260.99平方米,西街道路长度:421.25米,沥青铺设厚度是8CM;永兴路长度150米,沥青铺设厚度8CM。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项启动实施,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自评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四、成本效益分析。
资金收入和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程序开展,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雨污混排、垃圾分类不完整、充电不规范、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的严重现象,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明显,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因老旧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原始图纸资料缺失,小区整体布局缺陷等因素,造成施工作业面及改造受限,造成整体工程的难度大。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需电力改造12户,因电力改造需要由供电局按计划统一实施。目前已将2个小区报供电局纳入电力一户一表计划,即将实施电力改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县级财政在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配套部分资金,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完善功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