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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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方案

请欣赏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篇1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确保我区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开展文明殡葬祭祀新风,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主题,开展好清明节祭祀和殡葬改革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推动全区殡改工作,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时间安排

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具体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一)网络、媒体宣传。在《珠晖新闻网》、《党政门户网》,在《珠晖手机报》、设立清明节文明祭祀主题宣传。采访报道清明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市民文明祭扫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正面典型。

(二)设点宣传。清明节前,和市殡改办在以下五个人口密集的`街道设点宣传:苗圃的大华社区、建湘机械厂家属区、冶金街道友爱里社区、二七二厂家属区、武广车站广场。主要宣传内容为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殡改纪录片、摆放展版、悬挂横幅等联动开展宣传(相关资料由市殡改办提供);依托宣传点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市民对殡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文明殡葬,从我做起"为主题,组织市民开展签名活动;在社区张贴《通告》、《告示》和《倡议书》。集中宣传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日(4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殡葬改革系列宣传活动、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及早部署,认真落实。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方案》要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确保殡改工作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安全、文明。

(三)做好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防范拥堵和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祭祀公交沿途相应停靠点值班,配合交通部门维护安全秩序,确保祭扫通道畅通和祭祀区域安全。各乡、镇、街道制定清明祭祀应急保障预案。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自带纸钱、鞭炮上山的祭祀人员的劝导工作,引导市民文明祭祀。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确保我区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开展文明殡葬祭祀新风,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主题,开展好清明节祭祀和殡葬改革系列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推动全区殡改工作,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时间安排

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具体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一)网络、媒体宣传。在《珠晖新闻网》、《党政门户网》,在《珠晖手机报》、设立清明节文明祭祀主题宣传。采访报道清明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市民文明祭扫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正面典型。

(二)设点宣传。清明节前,和市殡改办在以下五个人口密集的街道设点宣传:苗圃的大华社区、建湘机械厂家属区、冶金街道友爱里社区、二七二厂家属区、武广车站广场。主要宣传内容为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殡改纪录片、摆放展版、悬挂横幅等联动开展宣传(相关资料由市殡改办提供);依托宣传点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市民对殡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文明殡葬,从我做起"为主题,组织市民开展签名活动;在社区张贴《通告》、《告示》和《倡议书》。集中宣传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日(4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殡葬改革系列宣传活动、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及早部署,认真落实。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方案》要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确保殡改工作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安全、文明。

(三)做好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防范拥堵和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祭祀公交沿途相应停靠点值班,配合交通部门维护安全秩序,确保祭扫通道畅通和祭祀区域安全。各乡、镇、街道制定清明祭祀应急保障预案。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自带纸钱、鞭炮上山的祭祀人员的劝导工作,引导市民文明祭祀。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篇4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篇5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清明节墓园文明祭扫方案 篇6

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祭扫烈士墓活动,激发队员们对英雄的崇敬之情,从而珍惜由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是队员们接受一次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准备活动要求:

1、各班准备花圈一个

2、全体队员穿好校服、佩戴红领巾,每人自制小白花一朵

3、扫墓前做好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并向队员介绍扫墓活动的安排。

活动程序:

1、全体肃立

2、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3、默哀、向革命烈士三鞠躬

4、辅导员老师讲话

5、少先队员献词

6、呼号

7、瞻仰烈士墓并敬献小白花

8、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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