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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房屋倒塌的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农村房屋不发生倒塌等事故,千方百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工作任务
1.排查范围。对全镇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镇人民xx驻地的行政村、社区和下辖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房屋),独立工矿企业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排查范围,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纳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xx台和手机APP。
2.排查重点。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3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和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和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农村危险房屋,要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3.排查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镇农村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和医院、学校、村级公共建筑、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农村房屋的安全性排查。
4.排查程序。充分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镇xx和行政村(社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将初步判定为C、D级的房屋形成台帐后上报区工作专班;区人民xx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行业监管范围内产权人(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农村防火规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
5.排查内容。具体排查内容为:
(1)对房屋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外墙、大角、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有无脱落,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有无防护措施山体是否存在裂缝、沉降、倾斜,或者变形等。
(2)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是否有渗漏水现象,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4)房屋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要全面排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日常监测措施,是否采取可靠措施排除隐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是否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进行妥善防护、准备拆除等。
四、鉴定标准和依据
鉴定等级划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xx)的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五、整治要求
(一)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维修方案并告知公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等级、分类别及时认真制定整治台账和整治维修方案,并及时在有关媒体、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布相关信息。特别是对鉴定出来的C、D级危房,要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类推进实施。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产权明确的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各产权责任单位要果断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鉴定为C、D级农村自建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和监测,确保人不住危房。全镇要按照上级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要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xx。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应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有章可循。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下沉监管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承担。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制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xx。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进空心房中的危房拆除力度。
六、排查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分类分级排查(20xx年12月—20xx年6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优先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房和人员密集、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严重的危险房屋,到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危险房屋的排查建档工作。对于其他农房的排查工作要整村整组开展排查,不漏一栋,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隐患鉴定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对排查出的经营性住房有安全隐患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产权人(使用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排查出的其他房屋,要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力争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镇人民xx成立沧水铺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直驻镇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基层xx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党建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负责指导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文化)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院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卫健)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审判机关负责对涉诉案件依法立案、审判、执行,对需要改进的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司法所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化解;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xx)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xx问题处理;农电站和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及时断水断电。各部门、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相应范围内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房屋的调查、巡查、排查。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要督促相关房屋产权人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农村危险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xx员伤亡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国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张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各行业部门和行政村(社区)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位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3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南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范围是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农村房屋,重点对上述范围内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的四类重点农房(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农房)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开展“地毯式”全覆盖逐户实地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自查方式
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采取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自查,区督查的方式。
1、对四类重点农房开展逐户核实
各镇(街道)要组织网格员、专业鉴定机构等技术力量对四类重点农房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进行逐户实地核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涉及公共安全的农村房屋核查工作。在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新增的复核模块中,对四类重点农房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危房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整治是否符合要求,工作流程是否闭合,上传照片是否属实,鉴定报告是否有明确结论进行填报。对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四类重点农房,要立即重新组织鉴定,危房发现一户、即时治理一户。
2、全面查漏补缺
各镇(街道)在四类重点农房复核的基础上,对所有农房排查整治数据开展全面复核,核实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整治是否到位。尤其是排查数据较少的村庄,要进一步核实,对问题数据查漏补缺,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扎实有效。
3、区级督查
各镇(街道)在自查结束后负责报送总结报告并对照省农房系统填报复核汇总表(见附件1)和农村房屋整治措施统计表(见附件2)。区排查整治办将会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各镇(街道)“回头看”自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时间安排
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按要求开展四类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7月26日前完成自查。区级督查于7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各级职责
各镇(街道)要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动员部署,拉网式、全覆盖的.开展“回头看”工作。民宗、教育体育、民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农村房屋安全核查,并指导落实危房治理工作。
(二)加强重点防控
各镇(街道)要紧盯闲置空关、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农村危房等安全薄弱环节,要发动基层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台风汛期防灾预警,尚未完成改造的危房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得用于出租,鉴定为D级的危房要确保人员腾空,并加强管控。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街道)要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利用微信、广播、入户等方式加大对农村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xx《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xx、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xx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xx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xx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xx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xx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xx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5
1、前言
近年来房地产的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各地区的房屋建筑也如雨后春笋涌现而出。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因房屋建筑质量而引起的事故,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对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引起了重视,施工单位必须注重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
2、关于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环节的分析
(1)在建筑行业施工的过程中,很难深入对安全管理环节进行深入规范,出现了许多只追求经济效益,对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施工综合效益、施工质量等环节忽视。如果要正常的施工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控制, 如果不能合理的控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水xx是很难提高的,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更无从谈起了,目前我国的房屋建筑制度还不完整,行业中很多建筑安全管理人员还缺乏较多的安全意识,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影响了建筑工人们的正常施工,使之出现一系列的施工问题。而现实的问题是,经济效益并不是企业唯一的目的,如果不能正常施工完成指标,那么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了。按照建筑行业的相关规定,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费用一直处于专款专用的,可是现在还有很多企业没用按照规定办理:一是资金不到位:二是所提取到的资金没有应用到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很多企业的领导认为安全管理费用是一种额外支出,于是他们把这笔资金当成是企业的另外一种收入。未给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以及劳保用品。有些企业里也配备了相应的安全员,但是由于安全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较差,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犯的有些错误不能及时的指出,所以并起不到相应的监管作用。
(2)随着我国近几年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许多闲暇农村劳动力进入建筑行业, 这也给建筑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题,由于这些农村劳动力普遍学历较低、综合素质较低,大多数人对安全管理认识不到位,专业的施工技术较差,难免给正常的施工带来问题,这也是安全事故频出的原因之一。从以上可知,农民工的施工技术必须提高,只有让他们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意识相应的提高, 才能够提升他们的日常的施工的规范性,从而达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规范性。
(3)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在承接工程后,对安全管理环节的资金投入出现提取不足或提取的资金未用的相应的程序中,从而使安全设备以及劳保用品不足,使安全管理环节不能够顺利的展开。现在还有许多建筑单位缺乏质量安全监管的手续,没有得到建筑管理部门的批准,就进行建筑施工。在有些工期较近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出现赶工期、轻质量、忽视安全管理等情况。现在在建筑行业出现了许多抢工、赶工的现象,这些因素也是安全生产的隐患,管理建筑施工行业和质量监控的部门,对当地的`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生产出现的问题了解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建筑单位在机构设置、工作体制上不能达到质量监控部门的要求。
3、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的深入应用
如果要使建筑施工工作正常顺利的进行,就必须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操作技术进行规范,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培训。从而满足施工人员的基本操作规范和综合素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经常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从而使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知识以及常见问题进一步了解,加强施工的基础操作技术,促进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出现的事故。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体系,对于完成施工的单位来说,有利于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了解安全管理体系能否在施工过程中起到相应的作用,另外,还可以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抽查。从了解到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施工工程的进行情况,进行安全管理及预防监督工作,随着计算机时代的到来,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可以用计算来完成。
在建设房屋的过程中,施工的各个环节要达到均衡,从而优化施工现场的整体体系,促使施工的安全、管理环节等的协调性,这样就有利于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在施工的过程中,也要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事故深入应用保险模式。对于施工的现场积极的进行检查和监督。这样做有利于安全事故的控制。从以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施工人员错误的操作造成的,所以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有利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可以避免事故的频发。建筑安全管理法规的研究。对于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状况,其我国以及他国家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我们国家建设施工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的应用研究。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系统的研究。
4、房屋建筑中解决安全事故的方法和建议
(1)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力度,只要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那么施工人员的基本施工操作和安全意识会自然提升。安全教育的培训可以起到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而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我们应该不断的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①xx部门应该加大对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
②在监督管理的时候,应该按照工期是实际情况进行发展,且不可督促缩短工期,施工现场的情况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科学的、合理的管理;
③施工xx衡。xx可以通过协调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关系达到安全生产, 使施工的安全水xx得到提升和完善;xx还应该加大对施工的安全管理力度;
④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分析。用我们国家现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寻找我们的不足之处学习人家的优点;
⑤了解施工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管理部门加大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力度,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研究得出合理的生产方案,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发展。
5、结语
近年来我们国家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xx部门也应该积极的检查监督,使建筑施工工作安全稳定的进行。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以“不住危房、不用危房”为标准,实现农村房屋安全有保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xx台,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xx,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鉴定)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开展排查摸底。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两种使用方式,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本村内的所有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2和附件3),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要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在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集中重点排查。镇建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重点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开设的住宿、饭店、茶馆、商铺、仓库等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内容: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乱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棚搭建、消防设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位于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开展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人,对辖区内未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确保排查全覆盖。20xx年6月中旬完成。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镇建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对该房屋安全性等级评定(见附件4)。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专家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开展住房评(鉴)定。重点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且人员密集使用的农村房屋进行安全性评估(鉴定),形成排查结果。
(三)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镇建管部门、应急办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各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果断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者使用功能的,如: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且经常使用的房屋,要及时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无人管护或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文物部门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报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逐个进行排查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要将排查的安全隐患作为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力量组织、工作经费等。同时落实房屋产权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镇建管部门、村两委、行业部门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实行全面管理。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建管部门从20xx年11月起,每半月将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xx台,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xx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大罗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建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国土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水利部门、文广部门、司法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建管部门,罗成文同志负责统筹本次排查日常工作。同时落实“镇级统筹,各村(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两委是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压实压紧各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镇级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与各村(社区)形成联动机制。
1.镇建管部门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xx,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2.镇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指导农村范围的工贸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农村房屋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
3.镇国土所负责督促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4.镇水管部门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6.镇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
7.镇文广部门督促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8.镇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9.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10.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xx预算。
11.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12.镇卫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所有涉及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业务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强化技术保障。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农村移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要求及方案,增强广大农户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农户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筑牢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督查检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移交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7
为深刻吸取近期湖南郴州汝城县卢阳镇农房倒塌、福建上杭围挡墙意外坠落、江苏苏州“四季开源”的酒店发生坍塌等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强化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房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并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头看对象
1.农村自建房屋。即由村民个人投资自行建设的房屋。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即用作餐饮服务、租赁(居住)、民宿宾馆、批发零售、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养老服务等经营活动用房,作为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对象。
3.重点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和初判有隐患的房屋进行逐一核实。同时核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治到位、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准确。
二、“回头看”工作内容
(一)经营性自建房
1.重点自查。对用作经营活动用房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核实,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情况、改造情况、现状用途、安全情况等信息,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各村对上一轮已进行分类处置的,要重点自查整治的方式,包括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撤人封房、维修加固、拆除、物理隔离等是否处置到位、是否出现“回潮”现象。
2.深化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村责成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处置,及时组织安全性鉴定,明确处置措施和时限。对新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第一时间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依法撤销许可证照和相关审批。
(二)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
1.全面排查。各村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开展全面核查,建立问题清单。
2.持续整治。各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进行分类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立即撤人封房,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及时跟踪各村“回头看”工作进度,对工作缓慢、推诿扯皮、核查不实的,定期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8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附件2)。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对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附件1)。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要结合扫黑除恶,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