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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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方案

请欣赏土地恢复治理方案(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2

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的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常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二、整治时间

整治耕地抛荒工作启动时间从20XX年3月起。

三、工作内容

1.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抓好相关土地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在3月30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将《关于抓好春耕生产的倡议书》(附件2)和相关标语张贴到集市、各村组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同时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大户”承包经营。镇政府、各村及时收集发布流转信息,组织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相关人员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进行承包经营。

3.扎实开展耕地复耕工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农户、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等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有序开展耕地复耕工作,所有抛荒土地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复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治理耕地抛荒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胡建勇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小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史鹏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史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全镇各村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按照谁驻村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治理耕地抛荒工作。

2.强化奖惩措施。一是实行责任追究。8月上旬将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未达标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在全镇通报。二是大力表彰先进。8月中旬召开土地抛荒整治工作总结大会,对消灭常年性抛荒耕地中作出贡献的'村和大户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改进补贴办法。对常年抛荒的耕地停发各项补贴资金,并向种粮大户等倾斜,支持发展粮食生产。

3.促进耕地合理有序流转。完善土地托管机制,鼓励合理流转,对长年外出,又不愿流转或委托代耕代种,两年及以上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土地承包权,进行流转耕种或重新承包。对长期抛荒后,村集体连片承包经营荒地连片一百亩以上的一次性奖50元一亩。

4.统筹整合项目

通过整合水利、高标农田、农田建设、财政一事一议、乡镇振兴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将抛荒耕地优先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推进改善抛荒地耕种条件,大幅度降低耕地抛荒治理成本。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

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4

根据中央1号文件"不与粮争地"的精神和省、衡阳市、耒阳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耒阳市20xx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坚决执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实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原则,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落实粮食主产区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质量不到位的问题,有序开展耕地恢复,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承诺,确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二、工作任务

根据《耒阳市20xx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20xx年耕地恢复任务图斑面积为569亩,净增耕地面积454亩。时间节点安排如下:7月3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整改,8月30日前完成耕地恢复整改的土地平整,9月20日前全部耕种到位。

三、恢复范围

恢复范围主要是指"二调"为耕地,"三调"现状为园地、林地、坑塘水面等标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且坡度在25度以下的地块。

四、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资源调查。

1.提取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编制成果中恢复属性图斑,按乡镇村制作调查图件和附表。

2.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注"恢复属性"的图斑进行现场调查,对图斑的土壤情况、交通条件、灌溉排水条件、水源条件、农业种植作物、村民意愿等情况进行核实,收集现场照片等资料。

3.根据各村(社区)"恢复属性"的图斑面积,结合20xx年度计划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分村(社区)同步进行调查。实地调查阶段各村(社区)派专人全程参与配合,合理确定调查图斑的恢复时序,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整治范围。(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时间要求:6月底前)

(二)任务下达。

按照全镇各村(社区)耕地的缺口数量、20xx年度耕地减少数量,结合摸底调查图斑情况,以镇田长制办公室名义下达20xx年耕地恢复任务。(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时间要求:7月份前)

(三)任务实施。

1.项目实施承担单位为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选定和管理项目恢复单位。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做好项目监管工作,会同督查部门督查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工程实施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衔接工作,对耕地恢复项目涉及抛荒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效的整合相关部门配套资金以及技术指导。清理地块青苗附着物并组织土地平整,恢复后的耕地要达到以下标准:地块平整,无砖石块、树枝等杂物;耕作层厚度达到25公分以上;耕地恢复为大小合适的丘块,田埂、沟渠等设施齐全;水田有水源可以自流灌溉;耕地有机质、PH值以及重金属含量达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时间要求:8月底前)

(四)耕种措施。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土地整治局相关要求,整治恢复的水田应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早地应种植玉米、小麦、红薯、蔬菜等粮食及农产品作物。各乡镇应根据土地不同性质和时序,督促村组种植相应的农作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时间要求:9月20日前)

(五)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

1.初验审核。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省厅的要求整理竣工和结算资料,由镇政府统一申请项目初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单位对现场和峻工、结算等资料进行初验审核。初验合格的,出具初验报告:不合格的,责令村(社区)限期整改。

2.市级验收复核。初验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局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市级验收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

3.省级验收入库。市级验收通过的.,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复核意见编制验收资料,申请省级指标确认和报备入库。(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镇自然资源所;时间要求:9月底前)

(六)后期管护。在验收完成后,由镇政府负责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落实项目的后期管护。鼓励村(社区)推动项目区土地流转,确保管护到位。按照利用优先顺序落实耕种,一般耕地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的粮食,包括棉、油、糖、蔬菜、饲草等农作物;水田要种植一季以上的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耕地恢复的后期耕种—并纳入各乡镇(街道)耕地撂荒治理范畴。(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五、资金安排

参考历年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涉及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费、灌溉、排水费用、工作经费等,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奖补到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合作。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耕地恢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村(社区)各自成立工作专班,镇人民政府、村(社区)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党委要靠前指挥,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耕地恢复工作组织有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并做好相应技术指导等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实施无缝对接,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三都镇耕地恢复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政委:陈怀德

组长:刘功瑾

副组长:谷春霖、郑悦忠、黄露信、陈满军、曾必武、谢冬古、梁康、周振华、贺志恒、张仁聪(常务)

成员:全体驻村干部、郭国清、陈定泉、谢晓国、谷健、范茜、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

(二)严把质量关,稳妥处置。镇自然资源所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下发任务,及时跟进,及时督促,确保实施单位和技术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技术业务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施工,确保恢复耕地高标准、高质量。镇财政所要落实好耕地恢复项目经费保障,按时拨付项目经费,全力推进耕地恢复项目实施,确保耕地恢复任务如期按量保质。各村(社区)要抓紧耕地恢复和加强后期管护。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实效。耕地恢复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纳入"田长制"考核范围。镇纪委要对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滞后的,要及时通报;对严重影响验收报备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对建设、设计、测量等单位因失职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6

为有效保护我县矿山生态环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XX〕6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XX〕304号)和《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XX〕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和“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宜留则留”原则,创新实施激励政策,通过吸引社会化、多元化资金投入的方式,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我县共有闭坑矿山(历史上发过采矿许可证)和裸露山体(历史上未发过采矿许可证)324处。应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分类分年实施,优先做好“三区两线”重点区域内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87处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有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闭坑矿山和小规模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全县境内所有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

阶段目标:

到20XX年末,对因政策影响及其它原因导致关闭的2家闭坑矿山(市级发证东丰县环球矿业有限公司、县级发证东丰县向阳采石场)和东丰县那丹伯鹿场采石场整合完毕,由东丰县那丹伯鹿场采石场对2家闭坑矿山实施边生产边治理。

到20XX年5月末,对5家闭坑砖厂(黄河文福砖厂、二龙山宝利砖厂、南屯基文合砖厂、大阳长胜砖厂、横道河合力砖厂)的砖窑及其它附属物进行拆除并恢复治理;20XX年末完成验收。

到20XX年末,30家市、县级发证闭坑矿山制订“一矿一策”治理措施,完成安全平台打造和植被恢复;20XX年末完成验收。

到20XX年末,对因整合失败、逾期拒不治理或整改不合格而提取保证金招标的矿山,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XX年末完成验收。

三、政策措施

(一)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体修复后,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以公开竞争方式分宗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也可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分别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与土地出让合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作为国有农用地的,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以协议形式确定修复主体,双方签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可自行投入修复,也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

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矿山修复后的土地上发展旅游产业,建设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不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其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二)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

各地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发展教育、科研、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鼓励土地使用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

(三)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

各地将正在开采矿山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的,经验收合格后,可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其中,正在开采的矿山将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同一法人企业在省域范围内新采矿活动占用同地类的农用地。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矿山企业可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

(四)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

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土石料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要在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按“一矿一策”原则同步编制,经县自然资源局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后实施。

四、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闭坑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和实施,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闭坑矿山工程施工给予支持。会同乡(镇)政府对企业自行治理恢复工程进行监督、管理、验收工作;对放弃治理、逾期未治理、拒不治理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提取保证金,组织开展招标、治理、验收工作;负责对政府先行垫资治理的(应由责任人出资治理),依法追缴垫付资金;积极争取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国有林地内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依据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国有林地裸露山体治理方案,并监督、指导和实施国有林地内裸露山体治理;给予需要削坡临时占用少量林地的露天矿坑恢复治理项目相关政策支持。

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集体林地内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鼓励采取融资、承包等方式在保证治理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恢复治理;配合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完成闭坑矿山和国有林地裸露山体的恢复治理。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

县财政局:负责为全县闭坑矿山和裸露山体生态修复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负责对全县无责任主体矿山治理资金进行兜底;负责对有责任主体矿山,责任主体放弃治理的',按《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由县政府垫付资金进行治理,治理完成验收后,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追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县公安局:要严格加强对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储存库安全检查、爆破作业项目、从业人员审批和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管,严格爆炸物品行政审批,严格执行流向信息登记、备案等各项监管制度,规范合法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秩序,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闭环”,确保民爆全行业、全环节安全可控。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耕地恢复进行指导和验收。

县应急局:负责对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重点生态修复项目中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举报受理及审查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县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杨鸿宝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统筹领导指导全县裸露山体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乡镇既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落实好各自的工作任务,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恢复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科学谋划,市场运作。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谋划过程中,要按照“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确实恢复治理手段,分类处置,切实做到“节约优先、一矿一策”。项目设立里就考虑将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开发利用的衔接,为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创造条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有意愿投入到矿山生态修复事业的社会力量,了解国家的激励政策,主动投入到矿山生态修复当中来,切实减轻财政资金压力。

(三)加强监督,依法治理。在治理恢复过程中,禁止闭坑矿山以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开采,治理剩余的尾料要交由县政府公开处理。各乡镇政府对闭坑矿山恢复过程进行监管,对发生的非法开采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应及时向县扫黑办反馈;县自然资源局对发生的非法开采行为要及时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坚决移交、移送。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一是指导生产在建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帐户,建立企业监测主体责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机制;二是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治理的修复机制;三是强化源头保护,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大力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四是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长效新机制;五是加强矿山企业诚信建设,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信用积累制度。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7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xx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21号)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省农村要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任务,20xx年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0个村,以后每年整村推进1000个行政村环境达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的要求

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

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梯次推进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梯次渐进式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县级主体的原则。建立省加强指导、市(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县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部门协作的原则。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

二、主要任务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以治大、治散、治乱为重点,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二)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污染。坚持不懈地开展春秋两季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1.清垃圾。清理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特别是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做到无积雪残冰、无垃圾、无树上浮挂物。

2.清柴草垛。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尽量避开公路视线,整齐美观。

3.清粪堆。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发酵后肥田。农户饲养的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清理院落内私搭乱建、墙壁乱涂乱画、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室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解决好“地趴粮”问题。

5.清路障。清除村道和屯内街路边堆放的红砖、砂石等建筑材料,清除废弃的农用车、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和木头疙瘩等。

6.清沟渠。道路两侧建有排水沟,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和村内小流域、河流等内的垃圾污物,保持排水通畅。

7.清死角。清理城郊、镇郊、村屯相邻地带、公铁路区间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环境整洁。

8.清小广告。清除内容低俗、不健康的户外广告和各种推介产品的野广告,根治乱贴乱画,治理墙面“疥疮”。

9.清病死畜禽。清除丢弃在村庄周围、路边沟、沟塘河渠里边的畜禽动物尸体,实施填埋处理。

10.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畜禽粪便培肥地力,建筑垃圾用于平整道路,柴草等综合利用,废纸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依法依规处理废弃电池、医疗垃圾、农药瓶子、废弃日用化学品、丢弃化纤衣物、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垃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维修农村道路。通村、通屯的砂石路和土路要逐步实现水泥路、柏油路硬化,加快推进对破损农村公路的维修和重建。

2.整修农户房屋。加强现有危房改造,有条件地方对砖瓦房统一更换彩钢瓦、墙面保暖和粉刷涂料,更换塑钢门窗等。

3.整治围墙大门。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

4. 建设垃圾场点。根据村庄大小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临时收储场点、配备垃圾转运车辆、设置垃圾箱等。

5. 改造农村厕所。积极推广水冲厕所,达到村屯、农户无臭味,减少蚊蝇繁殖,切断病虫害传播。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6. 推进人畜分离。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7.综合利用秸秆。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禁止野外焚烧秸秆。

8.保护水源地。村屯地表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清除用于农村饮用水的河流、塘坝、泵站等水源地各种化工污染源、建筑垃圾污染源、畜禽粪尿污染源,防治污染,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9.加强绿化美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屯四周、道路两侧绿化美化,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和花海旅游基地,推进整县美化。

10.推进村屯亮化。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11.规范公共场所建设。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休闲广场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既要美化亮化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12.绘制文化墙体。墙体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

13.有序管理小城镇、农贸集市和旅游景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整洁。

(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做到有经费、有队伍、有手段、有制度。

1.强化经费保障。要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2.建立保洁队伍。集镇和农贸集市要配备充足的环卫人员,以解决好人流大、垃圾多的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公益岗位,解决环卫人员的后顾之忧。村组要雇佣保洁人员,落实好保洁费用和垃圾清运责任。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保洁人员短缺问题。

3.完善相关设施。村组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按需要建设垃圾堆放点、分类场所和填埋场地。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

4.健全管护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设施维护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五包”、“八不准”,即: 农户包新建院墙大门维护,包门前街道卫生清扫,包清除积雪,包花草树木成活和路灯管护,包路边沟清理;不准乱垛柴草垛,不准乱堆放粪堆,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在墙体乱写和张贴广告,不准畜禽散养乱跑,不准随意焚烧秸秆,不准在庭院内外随意摆放物品,不准在街路随意停放车辆。

三、实施步骤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申报阶段:1~2月份,有意向开展整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向县(市、区)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和表格,报省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6月份,集中开展春季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章立制阶段:7~11月份,推动各行政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设施维护和卫生管理日常保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对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整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和公共预算各项资金来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乡村和农民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物资、捐建、捐款、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综合考评。省、市、县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力度,重点督查领导重视程度、工作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落实、环卫队伍建设、垃圾清理情况、环境整治效果等。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衡量指标,并将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创新性的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土地恢复治理方案 篇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xx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村要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任务,20xx年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0个村,以后每年整村推进1000个行政村环境达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的要求

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

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梯次推进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梯次渐进式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县级主体的原则。建立省加强指导、市(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县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部门协作的原则。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

二、主要任务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以治大、治散、治乱为重点,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二)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污染。坚持不懈地开展春秋两季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1.清垃圾。清理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特别是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做到无积雪残冰、无垃圾、无树上浮挂物。

2.清柴草垛。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尽量避开公路视线,整齐美观。

3.清粪堆。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发酵后肥田。农户饲养的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清理院落内私搭乱建、墙壁乱涂乱画、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室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解决好“地趴粮”问题。

5.清路障。清除村道和屯内街路边堆放的红砖、砂石等建筑材料,清除废弃的农用车、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和木头疙瘩等。

6.清沟渠。道路两侧建有排水沟,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和村内小流域、河流等内的垃圾污物,保持排水通畅。

7.清死角。清理城郊、镇郊、村屯相邻地带、公铁路区间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环境整洁。

8.清小广告。清除内容低俗、不健康的户外广告和各种推介产品的野广告,根治乱贴乱画,治理墙面“疥疮”。

9.清病死畜禽。清除丢弃在村庄周围、路边沟、沟塘河渠里边的畜禽动物尸体,实施填埋处理。

10.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畜禽粪便培肥地力,建筑垃圾用于平整道路,柴草等综合利用,废纸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依法依规处理废弃电池、医疗垃圾、农药瓶子、废弃日用化学品、丢弃化纤衣物、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垃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维修农村道路。通村、通屯的砂石路和土路要逐步实现水泥路、柏油路硬化,加快推进对破损农村公路的维修和重建。

2.整修农户房屋。加强现有危房改造,有条件地方对砖瓦房统一更换彩钢瓦、墙面保暖和粉刷涂料,更换塑钢门窗等。

3.整治围墙大门。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

4. 建设垃圾场点。根据村庄大小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临时收储场点、配备垃圾转运车辆、设置垃圾箱等。

5. 改造农村厕所。积极推广水冲厕所,达到村屯、农户无臭味,减少蚊蝇繁殖,切断病虫害传播。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6. 推进人畜分离。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7.综合利用秸秆。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禁止野外焚烧秸秆。

8.保护水源地。村屯地表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清除用于农村饮用水的河流、塘坝、泵站等水源地各种化工污染源、建筑垃圾污染源、畜禽粪尿污染源,防治污染,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9.加强绿化美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屯四周、道路两侧绿化美化,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和花海旅游基地,推进整县美化。

10.推进村屯亮化。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11.规范公共场所建设。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休闲广场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既要美化亮化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12.绘制文化墙体。墙体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

13.有序管理小城镇、农贸集市和旅游景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整洁。

(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做到有经费、有队伍、有手段、有制度。

1.强化经费保障。要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2.建立保洁队伍。集镇和农贸集市要配备充足的环卫人员,以解决好人流大、垃圾多的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公益岗位,解决环卫人员的后顾之忧。村组要雇佣保洁人员,落实好保洁费用和垃圾清运责任。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保洁人员短缺问题。

3.完善相关设施。村组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按需要建设垃圾堆放点、分类场所和填埋场地。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

4.健全管护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设施维护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五包”、“八不准”,即: 农户包新建院墙大门维护,包门前街道卫生清扫,包清除积雪,包花草树木成活和路灯管护,包路边沟清理;不准乱垛柴草垛,不准乱堆放粪堆,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在墙体乱写和张贴广告,不准畜禽散养乱跑,不准随意焚烧秸秆,不准在庭院内外随意摆放物品,不准在街路随意停放车辆。

三、实施步骤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申报阶段:1~2月份,有意向开展整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向县(市、区)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和表格,报省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6月份,集中开展春季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章立制阶段:7~11月份,推动各行政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设施维护和卫生管理日常保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对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整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和公共预算各项资金来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乡村和农民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物资、捐建、捐款、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综合考评。省、市、县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力度,重点督查领导重视程度、工作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落实、环卫队伍建设、垃圾清理情况、环境整治效果等。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衡量指标,并将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创新性的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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