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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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方案

请欣赏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篇1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篇2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

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

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篇3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

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

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xx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篇4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效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平稳开学创造安全的医疗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学前防控工作

1、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卫生防疫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对医务室内部、外部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2、准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特需药品及日常医用药品,备足N95及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枪等物品。

3、要求医务室配备精干力量医护人员并为学校教职员工做好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工作。

二、开学后防控工作

1、学生分批次开学后,医务室全力协助学校各系部做好学生卫生防疫常识培训、学生健康日常检查等工作。

2、医务室内部日常工作:用含氯消毒剂对地面进行全方位的无死角消毒,每天2次;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天2次;校医每天早晚测体温,并记录在册;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避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的距离)。

3、如有发热师生,及时进行诊疗,第一时间联系安全处并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4、如有发热学生就诊,立即将学生带到临时发热隔离室并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园区医院发热门诊车辆,不允许患者随意走动,接触其他人员。

5、任何教师、学生购买发热退烧药品立即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篇5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单位疫情期间物资配送方案 篇6

一、成立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实施工作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三)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报分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四、其他要求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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