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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一、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可申报参加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分。
2.激励性原则
对教学成果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通过奖励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 .导向性原则
倡导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质量至上的.办学意识。
二、评价内容
1.落实课程计划;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3.学生发展情况和学校教科研成果;
4.高考成绩。
三、评价工作程序
1.自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当年7月底前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2.申报各校应于当年8月初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参加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并提交上一学年度相关材料。
3.量化评分由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4.审核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获奖等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增强质量意识,注重过程管理,激励争先进位,注重发展水平评价;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顺应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体系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以各校应届生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为评价依据。内容包含实现目标、发展水平、学科优胜、班级优胜和艺体特色五个部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实现目标占50分、发展水平占25分、学科优胜占15分、班级优胜占5分、艺体特色占5分。
(一)实现目标(50分)
1.一般普通高中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目标(实际达一本线或二本线人数除计算在三本数内,另按达一本、二本线1人分别加计三本3人、2人),得50分;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计算得分;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2.市示范高中分二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5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5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二本及以上目标(超额完成一本任务,超额部分双倍计算二本人数),得35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35计算得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3.省示范高中分一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0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一本目标,得40分;一本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40计算得分;一本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二)发展水平(25分)
发展水平评价相对提高比率。相对提高比率是指学校相对提高率与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总分平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总分平均分的比率。各校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提高比率乘以25计算该项得分。
(三)学科优胜(15分)
学科优胜评价包含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和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两个部分,其中人均分比率评价占40%、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占60%。
1.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学科人均分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包含文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和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共八个学科,下同)人均分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人均分的比率。每个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40%为该项得分(8为八个学科最优得分之和,下同)。
2.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学科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相对提高率的比率。学科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学科人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学科人均分(文综以政治、历史成绩计算,理综以物理、化学成绩计算)的比率。每个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60%为该项得分。
(四)班级优胜(5分)
优胜班级是指班级达线率(省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班级计算三本以上达线率)超过全县同类学校平均达线率的班级。各校优胜班级数与高三总班级数之比为该校优胜班级率。各校优胜班级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优胜班级率之比为该校相对优胜班级比率。各校按照相对优胜班级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
(五)艺体特色(5分)
各校艺体考生相对报考录取比率,是指该学校艺体考生报考录取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高艺体报考录取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报考录取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应届生艺体报考人数低于本校应届生5%或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不得分。
加分项
1.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超预期目标,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预期目标达线率超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超出部分每个百分点加0.2分。
2.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与上年度高考达线率相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
3.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名每生加5分;录取北大和清华每生加2分;省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名或全市前3名、市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一般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0名,每生加1分。同一学生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算加分。此项评价包含应历届学生。
4.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每录取1名学生加0.05分。
三、奖惩办法
(一)精神与物质奖励
1.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10%奖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
2. 设立“特别贡献奖”。根据加分项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设立“争先进位奖”。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本学年度比上年学度前移的学校颁发奖牌,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5万元。
4.设立“学科优胜奖”。根据学科优胜评价得分,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学科教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获得该项奖励的学校最优授课教师另行加奖(语文、数学、英语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
5.设立“优胜班级奖”。根据班级达线率(计算方法同优胜班级),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优胜班级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班1万元,该班班主任另奖5000元。
6.根据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对各公办普通高中进行物质奖励,发放奖金。具体计算方法是:每分师均奖金数=全县奖金总额(500万元减去前五项奖金额)÷各校得分与各校教师数乘积的总和;各校奖金数=学校得分×学校教师数×每分师均奖金数。
(二)职称岗位奖励
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二名的学校,从系统空余岗位中,拿出适当岗位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均奖给学校有功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三)责任追究
对未实现目标且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纳入重点管理。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上述人员年度内不评优评先;连续两年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上述人员年度内除不评优评先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平均数的60%。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经研究,制定以下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1.评价对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市高中阶段教师、高三学科中心组成员(含教研员)。
2.分类评价: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普通高中校、民办普通高中校等三个类别。
3.评价方法:
实行综合评价,即以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为原则。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两项总分100分,竞赛奖励分满分10分,考上清华北大学生奖励分不封顶。
①过程性评价:以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占10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及校本作业推进情况(占10分)、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占10分)等项目为主要依据进行过程性评价得分。
②终结性评价:以当年高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为参照依据,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占10分),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人数占比进步情况(占10分)、学生三年保留率(占5分)等项目进行评价得分。
③奖励分:分竞赛奖励分和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两部分。
二、评价指标说明
1.学校规范办学及校本作业评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常规管理的若干工作通知》(莆教中〔20xx〕56号)要求规范办学,以及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作业工作有关通知》(莆教综〔20xx〕85号)要求扎实推进校本作业工作,符合要求得5分。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中,发现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或校本作业工作开展不到位,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评价:以全市教育装备与自动化管理平台和全市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平台统计的数据为准,学科实验开展情况、图书借阅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高中三年综合质量监测评价:按各校高中三年市质量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4.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一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一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一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一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5.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二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二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二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二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6.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高考总分标准分总和排名与高中生源生的中考总分标准分排名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7.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评价:高考九门学科平均分排名名次的总和,在同类校排名得分。
8.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占比进步情况评价:该校在同类校中,文科、理科毕业学生后30%人数总和与学校生源在同类校中后30%人数相比,按进步排名情况得分。
9.以上第3-8点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排名先后计分。排在省一级达标校前两名、民办普通高中校前两名、其他普通高中校前四名的,得该项总分的10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三、四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三、四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五至八名的,得该项总分的8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五、六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五、六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九至十二名的,得该项总分的60%分值;其他名次的学校均得该项总分的50%分值。
10.学校学生三年保留率得分:实际参加高考人数/高一年级时新生人数×100%×5。
11.奖励分:一是竞赛奖励分,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奖励分加分方案见附件),封顶10分。二是学生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对县区奖励加分:每位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该考生的'小学和初中生源地所属县区各奖励0.5分;对高中学校奖励加分:考上清华北大人数扣除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该校全市中考前200名生源中的招生数乘以6%),每考上一位,奖励高中学校1分,得分不封顶。
三、评选嘉奖对象
(一)集体嘉奖对象
1.县区
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加上奖励分,合计总分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
2.学校
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三名、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八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优秀学校”奖;对各类学校中4、5、6、7、8五项进步率情况得分前三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学校”奖。
(二)个人嘉奖对象
以下嘉奖对象分别授予:莆田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学校管理者
综合得分获奖的每个学校,各嘉奖两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2.教师
①综合得分获奖的学校按指标推荐嘉奖教师。指标分配办法为:上述三类高中校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按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以12.5乘于7%、6%、5%的人数进行推荐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名单(其中班主任不少于30%)。
②除莆田一中理科奥赛班扣去10名基数外,全市凡有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该学生所在班级参考科目的所有科任老师。
③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居全市前五名的课任教师,同校同学科不超过2人。
④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体艺类考生的所在班级指导教师1人。
3.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
①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前三名(含第三名),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②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排名与上年度全省排名相比,前进两名及以上的学科,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③学科中心组在年度综合评价中取得前两名的该学科市高三中心组全体成员(含学科负责人)。
四、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嘉奖的县区、学校及个人,在市教育系统和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扬。
2.对获得嘉奖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计入各学校规定的相应年度考核量化分。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经研究,制定以下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1.评价对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市高中阶段教师、高三学科中心组成员(含教研员)。
2.分类评价: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普通高中校、民办普通高中校等三个类别。
3.评价方法:
实行综合评价,即以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为原则。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两项总分100分,竞赛奖励分满分10分,考上清华北大学生奖励分不封顶。
①过程性评价:以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占10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及校本作业推进情况(占10分)、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占10分)等项目为主要依据进行过程性评价得分。
②终结性评价:以当年高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为参照依据,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占10分),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人数占比进步情况(占10分)、学生三年保留率(占5分)等项目进行评价得分。
③奖励分:分竞赛奖励分和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两部分。
二、评价指标说明
1.学校规范办学及校本作业评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常规管理的若干工作通知》(莆教中〔20xx〕56号)要求规范办学,以及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作业工作有关通知》(莆教综〔20xx〕85号)要求扎实推进校本作业工作,符合要求得5分。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中,发现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或校本作业工作开展不到位,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评价:以全市教育装备与自动化管理平台和全市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平台统计的数据为准,学科实验开展情况、图书借阅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高中三年综合质量监测评价:按各校高中三年市质量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4.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一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一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一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一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5.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二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二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二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二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6.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高考总分标准分总和排名与高中生源生的中考总分标准分排名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7.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评价:高考九门学科平均分排名名次的总和,在同类校排名得分。
8.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占比进步情况评价:该校在同类校中,文科、理科毕业学生后30%人数总和与学校生源在同类校中后30%人数相比,按进步排名情况得分。
9.以上第3-8点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排名先后计分。排在省一级达标校前两名、民办普通高中校前两名、其他普通高中校前四名的,得该项总分的10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三、四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三、四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五至八名的,得该项总分的8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五、六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五、六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九至十二名的,得该项总分的60%分值;其他名次的学校均得该项总分的50%分值。
10.学校学生三年保留率得分:实际参加高考人数/高一年级时新生人数×100%×5。
11.奖励分:一是竞赛奖励分,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奖励分加分方案见附件),封顶10分。二是学生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对县区奖励加分:每位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该考生的小学和初中生源地所属县区各奖励0.5分;对高中学校奖励加分:考上清华北大人数扣除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该校全市中考前200名生源中的`招生数乘以6%),每考上一位,奖励高中学校1分,得分不封顶。
三、评选嘉奖对象
(一)集体嘉奖对象
1.县区
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加上奖励分,合计总分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
2.学校
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三名、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八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优秀学校”奖;对各类学校中4、5、6、7、8五项进步率情况得分前三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学校”奖。
(二)个人嘉奖对象
以下嘉奖对象分别授予:莆田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学校管理者
综合得分获奖的每个学校,各嘉奖两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2.教师
①综合得分获奖的学校按指标推荐嘉奖教师。指标分配办法为:上述三类高中校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按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以12.5乘于7%、6%、5%的人数进行推荐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名单(其中班主任不少于30%)。
②除莆田一中理科奥赛班扣去10名基数外,全市凡有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该学生所在班级参考科目的所有科任老师。
③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居全市前五名的课任教师,同校同学科不超过2人。
④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体艺类考生的所在班级指导教师1人。
3.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
①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前三名(含第三名),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②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排名与上年度全省排名相比,前进两名及以上的学科,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③学科中心组在年度综合评价中取得前两名的该学科市高三中心组全体成员(含学科负责人)。
四、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嘉奖的县区、学校及个人,在市教育系统和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扬。
2.对获得嘉奖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计入各学校规定的相应年度考核量化分。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2025年,在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35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工程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机制,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重大事项,落实党政领导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做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
2.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项目等落实到位。合理运用督导结果,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予以体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
3.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机制。探索“五育并举”实验区建设。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二)实施学校评价改革工程
4.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迭代升级学校评价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
5.改进幼儿园评价。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评价保育教育、办园条件、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每年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探索开展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6.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案,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完善现代化中小学校评估标准。
7.完善职业院校评价。开展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综合督导评估,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成效评价,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完善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鼓励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评价标准。实施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开展登峰学科建设成效评估,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评估考核机制,优化师范专业认证。开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绩效评估。优化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强化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优化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体系,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以开放大学办学评价试点为依托,完善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
(三)实施教师评价改革工程
9.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健全浙江省杰出教师等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建立违规行为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教职工录用信息查询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保育教育实践能力、游戏组织能力作为幼儿教师评价、职后培训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推动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导向。制定省“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及考核办法。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是否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研发数字教育资源等计入教师工作量。督促高校制度化落实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加强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学报建设。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要修订职称评审办法,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经历。推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强化质量导向,对人才培育、学科建设、技术探索、社会贡献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坚决摒弃“以刊评文”,坚持分类评价,探索综合运用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健全信用机制、退出机制,防止逆向申报、重复支持。合理使用人才称号,破除“永久牌”标签。全面规范各类申报事项,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在申报书中设置人才称号栏目。指导高校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四)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工程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强化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强化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开展“五好学生”选树工作。
15.完善道德素养评价。遵循学生不同阶段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以及社会机构等参与评价的有效做法,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16.开展学习素养评价。指导学校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完善学生学业要求。完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加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好高校学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
17.强化体育素养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要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引导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鼓励高校在“三位一体”等综合评价招生中增设体育测试,探索在高等教育全部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8.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切实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中小学美育评价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
19.加强劳动素养评价。学校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尊崇劳动。推行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学生在多种形式的劳动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将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中高考改革,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加快完善科学合理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职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加强学分银行建设,服务居民终身学习需要。
(五)实施用人评价改革工程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2.完善人岗相适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设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完善重实绩、看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强化改革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实施教育评价改革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教育督导工作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数字赋能。推进教育评价工作数字化改革,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多元参与的数字化评价体系。依托“教育大脑”,整合提升现有评价体系,探索“智评”模式。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实现各级各类评价数字化、智慧化。基于“浙学码”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平台建设,加强线上教育督导应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三)提升专业支撑。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吸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评价。综合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创新基础教育教研方式,严格控制以简单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理论研究、工具开发、教师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深入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6
为加快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的步伐,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发展。特制定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学生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等内容的以校为本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架构。评价实施方案,力争涵盖学生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二)突出重点。学生评价突出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特长评价等。班级评价突出班级建设和学习小组建设。教师评价应促进教师质量观、评价观的转变。
(三)易于操作。评价实施方案是力求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实施。
三、制定过程
我校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抓好落实。
我校评价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讨论,最终形成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评价方案的制定实施,必将促进教师、家长质量观、评价观的转变,也一定会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校教育生态的改善。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7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评价原则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五、实施办法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8
一、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可申报参加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分。
2.激励性原则
对教学成果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通过奖励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导向性原则
倡导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质量至上的办学意识。
二、评价内容
1.落实课程计划;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3.学生发展情况和学校教科研成果;
4.高考成绩。
三、评价工作程序
1.自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当年7月底前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2.申报各校应于当年8月初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参加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并提交上一学年度相关材料。
3.量化评分由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4.审核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获奖等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9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