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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
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餐饮、零售等行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1.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
2.产出指标: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3.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xxx
七、附件材料
1.“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框架方案(建议稿)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
3.“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
4.“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评估对象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三心工程”,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经费等。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提高师资力量,为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镜湖区继续开展中小学“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工程(简称“三心工程”)。不断提升“爱心托管”服务质量,各校立足校情,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积极探索托管服务新模式,主要有作业辅导、体育运动、艺术课程、红色教育、科技活动等特色形式,努力让有托管需求的每个家长能安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区财政拨款20xx万元。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
目前,全区 38634 名学生均可享受到“放心午餐、安心午休”服务及“爱心托管”服务,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由供餐企业集中配送,供餐单位均为市教育局推荐具有 A 级资质的餐饮单位,放心午餐工程开展以来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利用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在集团内把教师资源、课程资源共享。可以加大集团内学校之间管理干部、教师、学生的交流。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指导、引领成员专业发展作用,促进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通过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工作,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更好的为社会、家长、学生服务。
项目申请预算总额20xx万元。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下达评估通知。区教育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通知项目责任科室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3.形成评估组。由街道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评估组。
4.现场开展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由评估组在项目涉及单位内现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5.获取评估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估思路。
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方法。
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辅助资料分析、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落实民生工程,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此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
(二)投入经济性。
本次预算的主要计算依据以上级各项文件执行。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从项目的前期准备到项目实施,均按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稳步开展,以促进学校软硬件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家长解决难题,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镜湖区教育局党工委研究认可,批准实施。
(五)筹资合规性。
本项目由财政资金全额支持。
(六)总体结论。项目的设立立足于三个方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一、通过集团化办学以及对薄弱学校补助,提高全区各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均衡化;二、名师工作室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名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打破校际间的壁垒,最大化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提高镜湖区教师的整体实力。三、“三心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家长午间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提供营养、健康的午餐,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了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一)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学校办学能力,提高教育均衡化。
(二)完善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落实激励保障机制,促进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三)建议牵头科室对项目资金的实际执行率全过程跟进监督。
(四)提高集团化办学和名师工作室项目的效益,完善与教育教学管理科室的评价机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设备购置、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等经费项目的单位内部自我绩效评价,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镜湖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次年预算参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六、评估人员签名
陈勇 何小雷 田震 司马静蓉
七、附件材料
无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巩固脱贫成效,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对象和特殊贫困群体,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摆在突出位置,全面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统筹实施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现对我单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根据《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财政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2.8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江华县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577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类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人户20-55平方米;2人户30-65平方米;3人户40-90平方米;3人以上户按人均13-18平方米每户增加30平方米辅助性用房标准控制建房总面积,现有安全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基本住房保障的,建房面积按建房控制总面积核减原有安全住房面积计算。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完成率均达到100%。
4、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5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5万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3万元/户,贫困边缘户补助1.5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统建老年公寓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每户4万元以内。
修缮加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5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边缘户等补助0.8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0.5万元/户。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均达到10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2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业务管理得分10分,财务管理得分20分,项目产出得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本次实际评价危房改造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到位22.8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人到户1653.5万元,支付专项差旅费、办公费、整改经费及其他支出22.8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住房保障核查鉴定中,经鉴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程序进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部门联审和三级公示,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及时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审批制度,拆除新建的要求先拆除危房再实施改造;实施修缮加固的',应及时组织修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分批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
2.取得的实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3.5万元全部通过预付乡财政所,发放到577户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账户,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2.8万元按实施情况核拨使用,专项用于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存量危房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县危改办日常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繁杂,需要下村逐户核查存量危房以及基本信息情况,现场监管、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审核整理等均需要大量人力与时间,根据县危改办及乡镇危改办现有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强度极大。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编办增加编制。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
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产出指标:
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
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
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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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材料
1.“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框架方案(建议稿)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
4.“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