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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力争20xx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民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行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同创共建的格局。
三、创建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重视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以“忠诚、廉洁、高效”为主题,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塑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二)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促进政务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单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权益。贯彻落实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及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重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市低保局、市殡管处、优抚科、救灾科、福利科)
(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城市社区、村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责任科室:基政科)
(五)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信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优抚科、福利科、民族科、宗教科)
(六)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科学处置突发灾害事件,群众对民政预防和处置灾害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85%。(责任科室:救灾科)
(七)“窗口”行业服务。“窗口”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民政事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完善投诉监督、新闻舆论、考评约束、违诺责任“四大保障体系”,确保承诺践诺。群众对服务满意度>85%。(责任单位:各区县民政局民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市殡管处、市救助站)
(八)加强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和弘扬铜川精神,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多途径、多举措培养干部职工的道德情感,获得道德体验,提升创建意识。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对本市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在单位院内等地设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知识栏。(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九)弘扬志愿精神。加强民政系统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动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民政系统干部人数比例的90%以上。积极参与实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民政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中开展“志愿服务创星级”活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影响大、公众受益面广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基政科)
四、阶段划分及实施步骤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分解任务(20xx年9—10月)
1.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2.成立民政系统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对《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及任务分解表》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和完成任务时间表。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20xx年11月—20xx年3月)
1.根据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各单位、各科室单位责任,全力实施创建工作。
2.突出重点,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寻找薄弱环节,整改达标。
3.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开展自测自评。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提高完善(20xx年4—8月)
1.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提高完善,限期达标。
2.组织对民政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创建工作和社会满意度。
3.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力度,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四阶段:自测自查,迎接验收(20xx年9—12月)
1.再次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改进。
2.做好迎接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彭群才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创文工作,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任务。局属各单位也要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可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工程。要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监督”为要求,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安排和责任分工。要精心策划,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宣传手册》,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使干部职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使大家积极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同创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创建热潮。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局创文办要加大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通报反馈、考核奖惩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创建工作检查考评。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3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打造文明和谐蚌山区,根据黄庄街道下发“蚌山黄字[20xx]15号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蚌山区委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提质增效升级,跨越赶超奋进,全力开创皖北首善之区新局面”的战略目标,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为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和平新形象,精心组织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按照蚌山区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10项内容标准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5项内容标准。
三、工作步骤
20xx年为创建攻坚年,重点攻坚,精准补差,健全机制,夯实基础;20xx年为创建提升年,巩固提高,统筹提高,统筹全域,打造特色亮点;20xx年为创建达标实现年,全面达标,圆梦创城。20xx年创建攻坚年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工作(20xx年4月20日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按照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指标都要达到A类标准,务必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的年底前)。查遗补漏,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把关,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组织好内容详实、特色明显的材料,力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建档立案、实地查看等迎检项目的筹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指标任务细化、量化,结合《蚌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蚌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包保方案》等工作内容,实行班子包保社区机制,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社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的工作内容、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第三方月考评等内容,根据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建档立案机制。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项目、指标,建立统一的、规范的、详实的创城档案。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打造文明和谐蚌山区,根据黄庄街道下发“蚌山黄字[20xx]15号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蚌山区委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提质增效升级,跨越赶超奋进,全力开创皖北首善之区新局面”的战略目标,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为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和平新形象,精心组织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按照蚌山区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10项内容标准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5项内容标准。
三、工作步骤
20xx年为创建攻坚年,重点攻坚,精准补差,健全机制,夯实基础;20XX年为创建提升年,巩固提高,统筹提高,统筹全域,打造特色亮点;20XX年为创建达标实现年,全面达标,圆梦创城。20xx年创建攻坚年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工作(20xx年4月20日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按照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指标都要达到A类标准,务必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年底前)。查遗补漏,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把关,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组织好内容详实、特色明显的材料,力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建档立案、实地查看等迎检项目的筹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指标任务细化、量化,结合《蚌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蚌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包保方案》等工作内容,实行班子包保社区机制,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社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的工作内容、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第三方月考评等内容,根据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建档立案机制。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项目、指标,建立统一的、规范的、详实的创城档案。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7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8
市建设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组织两轮全覆盖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存在“回潮”现象。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工作,我局制定再督导再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和公共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促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督查安排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德才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文勤副局长、庄毅伟总工程师、叶文语副局长、朱文彬副局长、苏青云总建筑师、周兴寿一级调研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导检查组,成员为局物业管理处、工程协调处、村镇处、建筑业处、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督导,督导片区分设22个检查小组,由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并聘请22个物业管理专家协助工作。其中:
第一督导检查小组负责督导检查思明区,小组长:李德才局长、朱文彬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物业处;下设9个检查小组,组织人事处、物业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处、计财处、总工办、执法稽查处、建材科技处等9个处室,专家9名,联系人:秦昕、林思颖。
第二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湖里区,小组长:叶文语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建筑业处;下设5个检查小组,项目建设综合计划处、住房建设处、市质安站、物业处、市废土站等5个处室,专家5名,联系人:蓝宗敏。
第三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集美区,小组长:张文勤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工程协调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消防审验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永国。
第四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海沧区,小组长:庄毅伟总工程师,牵头包干处室:村镇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招标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钰龙。
第五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同安区,小组长:苏青云总建筑师,牵头包干处室:工程管理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造价站、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叶汉坤。
第六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翔安区,小组长:周兴寿一级调研员,牵头包干处室:勘察设计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城建档案馆、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陈冰池。
三、督查内容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全面整治提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聚焦小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路灯、地面、绿化、垃圾分类、楼道照明、楼道窗户玻璃、楼道墙面以及消防设施(重点是消火栓、灭火器等)、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设施、水表电表箱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设施等缺失、损坏问题,同时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围档,加强土方、渣土车管理。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督查要求
一是全过程全覆盖。督导检查组即日起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束,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导手册》要求,全过程全覆盖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及共有设施设备“微更新、微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片区负责包干。检查小组根据分组安排,分片包干,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检查工作做精做细,确保在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及时分解督办。各检查小组每天及时填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天及时汇总分解,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提醒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将上报市创城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惩处。属于物业企业履约履责不到位的,厦门市建设局将会同各区建设局加强信用惩戒,督促整改夯实创建成果。
四是确保整治到位。各区政府应加强整改过程的跟踪落实,按时汇总、反馈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销号。
1.属于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类问题,原则上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销号并反馈落实情况;
2.属于公共设施整治类问题,每10日反馈1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销号(反馈包括整改方案、进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