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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1
20xx年春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将开展对贫困家庭的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慰问对象
各村贫困家庭。
二、慰问形式
我镇将拨专款50400元用于各村贫困家庭慰问活动,具体分配方式参照《山亭镇春节慰问资金分配表》。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认真核实本村贫困家庭情况,根据《山亭镇春节慰问资金分配表》中的名额安排,于元月8日前将具体名单(附表2)上报镇民政办。
2、各村根据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每户安排补助300元,原则上不能与上级政府及部门慰问重复。
3、慰问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预留资金,切实帮助受灾、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2
一、慰问对象
根据区的工作要求和布署,我会拟出20XX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劳模、特困职工及农民工、下岗工人6户,具体慰问对象安排。闸坡3户,困难劳模2户,特困职工1户。海陵3户,特困职工2户,下岗工人1户。
二、慰问活动安排
(一)区领导慰问分成二个慰问小组:第一组(原闸坡镇)和第二组(原海陵镇)。每组安排区领导带队,参加单位有区工会、区经发局、区人社局等。(见后《春节慰问“困难劳模、特困职工、下岗工人”安排表》)。
(二)全区慰问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下岗工人的慰问,由区委领导带队慰问,具体慰问工作由区工会负责。
三、慰问时间
慰问定于20XX年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9:45集中区办公楼一楼大堂出发)第一组慰问原闸坡镇、第二组慰问原海陵镇。
四、慰问经费
区领导春节慰问部分困难劳模、特困职工及农民工、下岗工人6人,慰问金约3000元,购慰问品金额约20XX元。
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3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关心,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重点对低保特困户;困难低保边缘户;特困“四老”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共建部队;全区百岁老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残疾儿童、社会孤儿、贫困精神病人;敬老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形式、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及慰问形式
1、关于低保特困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低保特困户慰问活动,重点组织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到镇(街道)走访慰问活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每户补助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2、关于困难低保边缘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困难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全面走访。每户困难低保边缘户补助10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3、关于特困“四老”对象慰问。特困“四老”对象是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八十年代前的老村支部书记、老队长;建国前的老党员;地方革命老同志。慰问金每人1700元。
4、关于共建部队慰问。切实做好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军民共建工作在节前掀起新的高潮。
5、关于优抚对象慰问。切实做好涉军对象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两参”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定补的带病退伍军人每人发春节慰问金700元;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发慰问金700元;军休干部遗属每人发慰问金700元;一级残疾军人(全区共1名)慰问金8000元;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全区共100名)每户1700元。在乡“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抗美援朝本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抗美援朝外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3100元慰问金。以上经费由区承担。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6、关于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慰问。全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7、关于百岁老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慰问。全面展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包含慰问品)。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
8、关于敬老院老人慰问。全面走访各镇(街道)敬老院。慰问金共计12万元。
9、关于社会孤儿、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人慰问。展开走访慰问社会孤儿、特殊教育学校和精神病医院的惠山籍人员的活动。社会孤儿慰问金每人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贫困精神病人、残疾儿童慰问金每人500元。
10、关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慰问。展开走访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活动,每人发慰问金500元。
11、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慰问。展开走访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活动,每人发慰问金1700元。
二、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
20XX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将继续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在百姓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更好地做好本次春节走访慰问,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迅速行动,严密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与节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列入工作日程。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重点要落实好走访对象、慰问资金、责任人,确保节前各项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走访慰问活动中,大力营造扶贫济困、互助互爱的舆论氛围,切实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4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的实效性和连续性,充分体现单位对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 促进我局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的实效性和连续性。
二、慰问时间安排:
慰问活动于2022年2月9日至10日进行。
三、慰问对象
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
四、慰问组成员
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五、慰问形式
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强调慰问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从解决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我局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营造和谐的党群关系。
1、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协调红十字会援助棉被等生活必需品。
2、普遍走访慰问。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积极与xx委会沟通,了解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的具体信息,进行汇总并报局挂钩领导小组组长。对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要普遍走访一次,在思想上给予关怀,同时根据困难在物质上给予相应帮助。
3、收集建议。询问村干、社干、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家庭、五保户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影像、文字记录。
4、观看表演。组织xx村民至文化站观看文艺下乡节目表演。
六、慰问费用预算
1、困难党员共4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100元,共1200元。
2、老党员共3人, 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100元,共900元。
3、贫困家庭共22户,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100元,共6600元。
3、五保户共1户,慰问金400元,慰问品100元,共500元。
4、村干部共5人,人均慰问金200元,共1000元。 五项总计:慰问经费总支10300元。
七、相关要求
1、这次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局挂钩联系工作领导小组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要具体掌握走访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分工,确保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3、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期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慰问活动,努力使此次活动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具体实践。
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5
根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和布署,切实安排好各类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按照镇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在全镇开展春节“送温暖,送红包”活动,具体慰问方案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在集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困难户由所属村负责慰问。
四、要求:
1、时间安排:
1)1月11日镇召开春节慰问工作会议。
2)1月14日—17日各村(居)委会确定慰问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3)1月17日各村(居)委会将名单报送镇民政办。
4)1月18日镇民政办将审批后名单送到民政局。
5)1月18日—25日星沙时报公开。
6)1月29日—30日县镇村慰问到户。
2、具体要求
1)慰问对象必须准确,困难属实,不能拿作人情,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挪做村组干部工资。
2)各慰问对象交村、居委会摸底确定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一经举报,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不予补缺。
3)慰问资金不能拆开进行慰问,必须足额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全镇统一慰问时间定于1月29日至30日,全镇分13个组,由党政领导负责,县直机关干部、联村干部、村支两委、群众工作人员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6
春节即将来临,为抓好我市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民政对象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安定、详和的节日,在20xx年春节前我市将开展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春节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麻疯病人。
(七)其他民政对象。包括一次性定救人员、40%定救人员。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
(一)面上慰问(依照20xx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1、重点优抚对象3726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2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750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7500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10572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1057200元。
4、农村五保户4171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17100元。
5、孤儿26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6700元。
6、40%定救人员3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00元。
7、一次性定救人员22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2000元。
8、麻疯病人49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900元。
9、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83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100元/人,计33200元。
10、百岁老人138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69000元。
11、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96人,安排礼品100元/人,计19600元。
所需资金共277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照确定春节慰问的人数和市政府确定的慰问金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慰问,各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配套资金。
(二)点上慰问(依照20xx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由市四套班子成员和挂点单位领导走访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3、农村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所需资金共37500元。点上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市民政局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市民政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准备。
(三)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所需总资金2813500元。
四、慰问时间
(一)面上慰问时间:20xx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
(二)点上慰问时间: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体现。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把重点优抚对象和各类救济对象的过节问题摆在当前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时间筹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通过细致的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民政对象,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加强对下拨各镇、场民政对象春节慰问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和确保基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统筹解决民政对象节日的生活。
(三)及时反馈慰问活动情况。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市民政局。
企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xx县春节慰问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春节慰问活动圆满、顺利完成,镇成立春节慰问活动领导小组。
政 委:
组 长:
副 组 长:各联村党政领导
成 员:各联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和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慰问对象的审核把关以及入户慰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陈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中党政办主要负责县领导慰问活动的沟通联络和会务保障等工作;综治办和派出所共同负责上级领导慰问活动的交通警戒、安全保障等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慰问活动的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整个慰问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归纳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活动实施
慰问活动从年1月4日开始至2月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一)研究部署阶段(1月4日至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xx镇20春节慰问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村支两委会或村民议事会,学习和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审核阶段(1月5日至17日)。5日至17日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标准和工作流程(见附件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评议公示等工作;17日前,各村(社区)将拟慰问对象名单(电子档)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经初审和汇总后,呈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三)公示上报阶段(1月17日至1月19日)。经社会事务办入户调查和核实,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于17日将全镇拟慰问对象名单在政务大厅、政府官方网站与“阳光三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9日将全镇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册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1月21日,《星沙时报》将公示全县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户慰问阶段(1月25日至2月1日)。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县直部门以及各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具体时间待定)。
三、慰问对象和标准
慰问对象分五类。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比较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困难退伍军人(每户慰问600元)
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家庭。
(五)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慰问2000元)。
2、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3、城乡“三无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4、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5、市定脱贫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5000元;以上对象又同时符合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标准的就高不就低并再增加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和标准由县农业和林业局确定。
四、资金安排
(一)县下拨资金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困难户慰问金15万元,不足部分从临时救助金中列支。
2、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40.4万元。
3、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3.9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2.6万元。
5、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6、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 2万元。
(二)县直接打卡资金
1、全镇重点优抚对象54人,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慰问2000元;5-10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每人慰问1000元)。以20xx年1月在册人员为准。
2、全镇城乡“三无人员”128人,共计110800元,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8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43人,每人600元,由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3、全镇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计718人,共215400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已于11月拨付到位。
4、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66户,计22.6万元(其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以下且家庭人口较多的重度贫困户14户,每户5000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4000元的中度贫困户52户,每户3000元)。
五、申报程序与统筹方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度,按照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评议小组集中评议和复核、镇社会事务办初审、镇党委政府复审的程序进行;对于无行为能力的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后上报。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镇统一安排,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党委政府复审后张榜公示;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在村(社区)、镇、县三级进行公示。
六、慰问活动安排
1、县级领导慰问: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将慰问镇敬老院和特困群众,慰问金和物资由镇社会事务办在县拨慰问资金、物资、一次性生活补助中安排(具体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2、各战线慰问:县直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单位和镇党委、政府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和镇两级公示。
3、镇村入户慰问:由联村(社区)党政领导带队,全体群工队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参加,由各联村组长到财政所领取现金,按照审定的慰问对象分组上户进行慰问。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
1、20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农业和林业局提供的对象、标准为准。
2、集中评议和复核。由村支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和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审核、公示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于1月21日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汇总名册。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
1、统筹确定慰问对象。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2、严格慰问金发放要求。各类慰问金、物质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照片一张(照片交给所在村居,由村居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
3、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打印,各村(社区)要及时提供和补充完善慰问对象准确信息,以确保慰问金发放表的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交镇财政所记账,并将原始发放表复印1份交镇社会事务办存档。
4、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进行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严格落实走访慰问活动。
各联村干部要深入联系的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镇的慰问活动原则上在2月1日前完成。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镇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镇社会事务办将分组对各村(社区)上报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县委将成立督查组,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