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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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4心得

请欣赏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精选10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1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思考全面、资料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职责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用心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那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那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状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

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必须要追查监管职责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职责。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2

一、食物质量要关注

为了提高食物质量,确保食物安全,国家相应提高了食物规范,并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在食物包装上证明产地、日期、执行规范、成分等等。所以,食物好与坏,有国家规范,完全可以辨别。

因此说,咱们在购买食物时,要在正规的商场购买正规厂家出产的食物,留意看保质期、成分、QS标志等,不要在学校门口、路旁边小摊里随意购买,更不能吃变质食物。只要咱们时间留意食物安全,就能确保身心健康,人人把好食物安全关,世界将会变得更完美。

二、食物安全在身边

跟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咱们的食物越来越丰富,各式各样的食物包罗万象,不管什么样貌的,什么滋味的都有,并且美观又好吃。可就是有些商家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不择手段,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制造出许多不合格的产品,放了许多添加剂、组成色素,有的乃至有致癌物质,如:苏丹红、掉白块等等,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

在一些路旁边的'小摊上,有许多的食物很不卫生。虽然,老远就可以闻到食物的香味,让人觉得很想吃,可是,在这些食物里,有许多“垃圾”配料。爸爸曾经告诉我,这些小摊里的食物,有的用的油是地沟油,有的用的是变质食物,有的是“三无产品”,还有的细菌超支,乃至带有传染病菌,危害人体健康。

三、学校食物安全是榜首

学校的食物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健康教育。原先的体育课现已改成体育与健康课,并将营养、健康、食物卫生方面的知识归入其中,通过体育与健康课对学生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术。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包含学校板报、学校网络、宣传栏,乃至闭路电视、播送等途径对学生进行食物安全的教育。三是展开主题活动。

新的《食物安全法》10月1日正式施行,一方面要坚持食物安全法治建设,将食物安全管理归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尚德守法”教育,真正做到“三心”。

所谓“三心”即指一要有爱心。学校管理者和食堂经营者要像关心自己孩子健康和安全相同关心学校食物安全,确保学校食物安全。二是要有良知。学校相关人员必须要有最少的良知,要做到不糊弄人,不采购变质食物,时间把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榜首位。三是要有职责心。学校食物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把关,这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职责心仔细做好每一件事情。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3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思考全面、资料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职责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用心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那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那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状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必须要追查监管职责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职责。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4

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的向人们敲响了警钟。是监管问题,还是因利益作祟呢?假如事件恶化下去,也许人们餐桌上再也没有能吃的东西。而当人人自危的时候,究竟有谁能站出来为大家安心呢?其实,”老酸奶和果冻含有破皮鞋炼制的明胶“是不是谣言,看起来这个问题似乎很难,但其实,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摆事实,说真相,让事情的本来面目浮出水面。让每个市民能了解到食品的具体制作过程和来源。监管部门到生产厂家实地监督生产过程,监测产品,到商店抽取相关产品进行检测,所有厂家和产品全面覆盖,不得有遗漏,然后,将监督、监测、检测和分析的数据、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并且要通过网络和电视各种渠道来让市民知道事情的真相。

但每次专家的出现只会让人敲砖,他们的说法并没有通过实在的信息来证明。这样子只会弄巧成拙。而且政府的监管缺失也是造成这次网络谣言谣传的原因之一。以前常听一些地方部门找到种种借口、理由来推卸和搪塞,其实归根到一点作为社会秩序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就有责任和义务规避、打击一切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这就包括食品安全,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从小处说,食品安全涉及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指数;从大处讲,事关一个民族的兴衰成败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能尽早做出相关说明,然后对违规个人或团体做出惩罚,这样才能遏制不好的'影响,让市民信服,事态才会有所改善。

不过幸好经过党的正确指导,把具体思想传达下去。省食安办表示,如相关企业有类似违法行为,欢迎公众举报,一旦查实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而山东省食安办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食安办已通知相关监管部门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工业明胶作食品添加剂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必须要通过严厉的法律手段来惩罚涉案人员,才能很好的起到威慑的作用。也许食品安全这个话题还会给诟病,在人们口中挂很久,但是如果能严格贯彻落实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坚信未来国家能给人们一个安全的餐桌。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5

20X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XX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XX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XX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XX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xx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6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我国广大消费者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个性是近年来毒豆芽、地沟油、廋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问题的出现,对广大民众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并且对于一些企业也是毁灭性的打击。在不良商家的频繁作恶下,消费者、相关部门以及良心企业都期望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所谓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加工、检验、监管、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贴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透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企业来讲,采用食品追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相对于手工档案记录来讲,更加的高效、实时、便捷;并且在食品整个供应体系中带给了透明化管理,保证食品在安全过程中可监控、可追溯,同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品牌效益;对于消费者来说,透过终端的查询,能够实时、透明、全过程的跟踪食品和追溯,包括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配送企业、销售企业等全部信息,从而到达全民参与、全民共监管局面,提高消费者对厂家食品的信任度。对于政府部门,透过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快速查找、搜寻和锁定问题食品,并将安全食品和问题食品进行隔离,从而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仅仅仅是安监局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公众媒体、各个企业等等的共同职责。所以寄期望于安监局来承担完全的职责是不可能的,毕竟潜力有限,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并且依托国家安全法的制约,同时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的帮忙,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实时的`安全。

追溯其实此刻是挺热的,国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样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所投入呢?因为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护太麻烦了。如果是简单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这样的,也许会降低食品企业的负担。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7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才能做到准确使用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一、涉及食品方面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立法寓意深刻,立法宗旨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足点在于“安全”。涉及食品相关法律还有很多,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食品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规定。因此,在谈到对“食品”的监管。我们就不能只从片面的认为只要是食品就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如对食品中“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内容进行监管,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食品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进行监管适用《产品质量法》等等。

二、《食品安全法》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严格了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法律效力处于低于法律但是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的特殊位置,(《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那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特别规定》是否继续有效?

我认为:既然国务院没有废止《特别规定》,它自然是有效的,但是《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除食品之外的其他产品;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进行监管不能在《食品安全法》和《特别规定》之间选择性适用,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这是因为《特别规定》是在特殊的国内国际大背景下出台的,立法的时间很短,其成熟度与《食品安全法》是不可比拟的,从法的适用原则上看,《特别规定》是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是法律,他的出台又在《特别规定》之后,无论是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还是“后发优于先发”的法律原则,工商机关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都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

三、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特别是按照“四高目标”的要求,做好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及一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按照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重要任务和举措。重点抓好重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执法检查,特别是抓好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

3、做好日常规范管理,查办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在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要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和检查发现多的问题,进行食品质量检测,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真功夫。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八项制度”,即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8

食品,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故人说“民以食为天”,说明食品和人类息息相关,人类无法离开食品。如果没有了食品,人类将会无法生存。

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使我收获颇多:

一、食品安全在身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越来越丰富,各式各样的食品应有尽有,不管什么样子的,什么味道的都有,而且美观又好吃。可就是有些商家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不择手段,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制造出许多不合格的产品,放了许多添加剂、合成色素,有的甚至有致癌物质,如:苏丹红、掉白块等等,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

在一些路边的小摊上,有许多的食品很不卫生。虽然,老远就可以闻到食品的香味,让人觉得很想吃,但是,在这些食品里,有许多“垃圾”配料。爸爸曾经告诉我,这些小摊里的食品,有的用的油是地沟油,有的用的是变质食物,有的是“三无产品”,还有的细菌超标,甚至带有传染病菌,危害人体健康。

二、食品质量要关注

为了提高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国家相应提高了食品标准,并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在食品包装上表明产地、日期、执行标准、成分等等。所以,食品好与坏,有国家标准,完全可以鉴别。

因此说,我们在购买食品时,要在正规的商场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注意看保质期、成分、QS标志等,不要在学校门口、路边小摊里随意购买,更不能吃变质食品。只要我们时刻注意食品安全,就能保证身心健康,人人把好食品安全关,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三、校园食品安全是第一

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健康教育。原来的体育课现已改成体育与健康课,并将营养、健康、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纳入其中,通过体育与健康课对学生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学校板报、校园网络、宣传栏,甚至闭路电视、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三是开展主题活动。

新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一方面要坚持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尚德守法”教育,真正做到“三心”。

所谓“三心”即指一要有爱心。学校管理者和食堂经营者要像关心自己孩子健康和安全一样关心校园食品安全,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二是要有良心。学校相关人员必须要有起码的良心,要做到不糊弄人,不采购变质食品,时刻把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要有责任心。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校园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把关,这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9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理念贯穿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始终。具体而言,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范了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到贮存、运输和装卸的非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从食品本身扩展至食品息息相关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各个环节。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监管角度出发,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武器”。通过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一、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职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的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这就要求我们市场监管稽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从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好防范与风险监测工作。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做好网格台账和建档台账工作。

二、 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风险监测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管部门应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该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人员监管重点与关键性的节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相结合。对于石台当地的特色食品产业如小菜一碟、酱腌菜的制作,绿、红茶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核查食品生产的资格(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符合许可)、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尤其是当地一些水厂企业如仙寓山矿泉水,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实地检查生产的车间,是否具备紫外线灯和空气净化器以及杀菌消毒设施是否到位)、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以及从业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等等各个方面做好风险的监测工作,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如刑事责任优先、引入行政拘留、规定行业终身禁入等,这些规定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信息。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打击行动。例如在食品方面,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活动,严惩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力度,促成社会共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此项规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各层次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强化了食品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做好监管工作,而且要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拓宽消费者的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管的作用,做好举报者信息的保密与有奖奖励工作。做到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通过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我对食品安全监管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法律条文为标准与导向,严以律己,全面遵循和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10

能被人才中心党支部推荐去参加为期3天的入党培训,我感到非常荣幸。对我,一名人才市场的年轻工作人员而言,入党培训不是仅仅七八节关于党知识的理论讲座,外加一份心得体会和一份考试卷,更是一次思想的端正,信仰的确立和理想的展望。在这次培训班中,每天学员们都很早来到教室,讲课时认真的听,仔细的记笔记。从大家的身上我感到了一种活力,一种动力。在上党课的过程中,我不仅从理论上领略到伟大的,神圣的的中国共产党的魅力,而且在活生生的故事和演讲教员的旁征博引中深深感受到党员那种全心全意,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的风采。

首先,我谈谈学习期间对党的进一步认识。要进一步认识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对其性质有比较深入的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性质注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一支无私奉献的`伟大的党,奠定了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党的根本祖师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党员严守党的纪律,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集体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他们曾以其优良的传统和作风领导人民开拓社会主义新局面,弘扬和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范。我对我们党表示崇高的敬意,并由衷的热爱党,拥护党。

在学习期间,我明白了每一名积极争取入党的同志首先要从思想上入党即从思想上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不惜牺牲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并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这就是说绝对的端正入党动机,认识入党的内涵。因为只有端正入党动机,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做到不谋私利,不搞特权,才能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经过入党培训,我在思想上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比较全面系统地认识,并在内心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同时,我也意识到入党条件之多,要求之高,发现自己身上尚有许多缺点和不足,距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还有一定差距,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提高自身修养,能给自己创造入党条件的。今后,我会以实际行动来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在,我谈谈上完党课的感受。通过党校培训,我觉得自己以前的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光想到了入党后的好处,很少想到入党后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深感惭愧。对此我只有遗憾,不过今后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理论的。党始终如一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的宝贵精神震撼人心。焦裕禄,孔繁森等克己奉公的形象激励我时刻为他人着想。我知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含义不在于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在于日常工作中,一点一滴的奉献,不求回报。正所谓,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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