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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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4方案

请欣赏欠薪处置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篇1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企业的劳动用工环境普遍得到优化,劳动关系不断得到改善。但因欠薪引起的劳动争议仍较为突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如越级上访、罢工、拦路、静坐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安定稳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xx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企业欠薪预警、预防及处置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预防、认真应对的原则,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企业欠薪预警、预防及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为主,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起解决企业欠薪的长效治理机制。

二、预警对象

本方案所称欠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包括法定劳动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又不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行为。企业欠薪预警的对象是全市各类企业,重点是建筑施工、树脂陶瓷、鞋服包袋、机械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预警机制

建立欠薪预警信息平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纳入信息平台。市级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以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主,相关部门配合;各村(社区)主要依托劳动保障工作站。各辖区内一旦监测到企业欠薪,及时通过欠薪预警信息平台报送到企业欠薪预警处理中心。

在全市企业中实行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应于每月的30日前把辖区内上月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及时通过欠薪预警信息平台报送到企业欠薪预警处理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企业欠薪有关信息: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报送日常监察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经贸和外经贸部门要报送企业经营异常的情况;公安机关要报送有关企业欠薪等引发的报案及举办投诉情况;工商行政部门要报送检查监管中发现的无证照的企业情况;工会组织要报送有关企业欠薪的举办投诉情况;税务部门要报送企业税收缴纳异常情况;人民银行要报送企业本息返还异常情况;其他相关部门要报送涉及企业欠薪的信息。企业欠薪预警处理中心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引起欠薪的信息及时做出预警动作。

企业欠薪预警处理中心做出预警动作:将预警信息上报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外经贸、公安、法院、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工商、信访、工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妥善处理。

四、预防

(一)加强宣传,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走向社会,深入企业,面向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咨询服务,让劳动法律法规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职工群众所了解和掌握,不断增强企业和员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应定期在企业和职工集中地区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为企业主和员工提供免费法律法规咨询。

(二)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试用期、见习期等人员),必须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应保证劳动者依法得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代替。同时,鼓励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保证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截止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的工资。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督执法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招标文件或政府采购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对中标后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做出承诺,并进一步在工程承包合同或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

(三)进一步加强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近年来由集体欠薪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上升所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处理工作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探索企业欠薪处理机制改革的新思路,不断完善符合本市实际的企业欠薪处理机制。

(四)各部门齐抓公共、协调合作,预防企业欠薪事件发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和定期开展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经贸和外经贸部门要及时报送经营异常的企业信息;公安机关要及时报送涉及欠薪和案件及举办投诉信息;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查处无证照经营活动,及时上报违法企业信息;工会、税务、人民银行等要及时报送涉及员工投诉、企业税务异常、企业本息偿还异常的信息;乡镇(街道)要建立乡镇(街道)企业欠薪保障金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调解劳资纠纷。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五、处置

(一)企业欠薪预警处理中心做出预警动作后,市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到所涉及的企业进行核实、取证,确定欠薪额度。一旦事实成立,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二)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及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限期补发工资,逾期未发放工资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除责令支付外,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扩大执法效果。

(三)公安机关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而逃匿或涉嫌诈骗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抗拒、阻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劳资纠纷案件要主动提前介入,防止斗殴、拦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罢工、拦路、静坐等过激行为中的核心人物或带头闹事者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进行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部门给予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改正后予以补办;对拒不整改、不办证照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春节前未能一次性支付本年度所欠员工工资的企业,该年度年检不予通过。

(五)法院对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要支持配合,必要时采取冻结被处理单位的银行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对欠薪案件的处理决定,要尽快执行、尽早结案;对涉及企业欠薪,经营者逃逸而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应及时介入,对无营业执照的企业欠薪进行裁决处理,配合乡镇(街道)及时进行财产保全。

(六)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力支付的员工工资进行垫付,以解决员工的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垫付的资金可从乡镇(街道)欠薪保障金中提取,如不足,可向市政府申请预借,经市欠薪预警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从xx市欠薪保障金列支预借,但必须明确期限按期归还。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企业欠薪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到位。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编委办、劳动保障、经贸、外经贸、公安、法院、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工商、

信访、工会、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和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企业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欠薪预警及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辖区的欠薪预警及处置工作。

(二)建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

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是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要充分认识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劳动保障、经贸、外经贸、公安、法院、建设、交通、水利、工商、信访、工会、地税、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确保人员经费保障

做好欠薪预警及处置工作意义重大,工作量很大。市编委办要提供人员保障,适当增加市劳动监察仲裁机构编制,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3名劳动保障监察员,村(社区)应至少配置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市财政局要把企业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四、专项检查安排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22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22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篇3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造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经济损失,避免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我街道为建设方,建设的各项工程所属

施工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欠薪工作的领导,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组建泉都街道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保办,蒋红华任专班牵头领导,抽调杨沛兵、宋秀、王贵林、熊佳星、曾文庆、邱喜云负责具体办公。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对全街道所有建设项目拖欠情况的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完成审计结算的项目工程拖欠的'工程款,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还款协议支付拖欠工人工资。

(二)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街道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案,组织召开会议,分类整理我街道拖欠工程款项目,列出清单移交各有关责任单位,协调、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如期完成欠款清偿工作,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三)街道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并对需清理的拖欠工程款的总金额进行测算后,根据我街道财力状况制定还款计划,并列入年度预算予以清偿。此外,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如期清偿工人工资。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5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

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在领导小组统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动员、领导民工返回单位各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置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四)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其他事项

(一)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在事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三)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四)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财政分局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部署,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黔府办发电〔20xx〕32号)和《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抓好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黔保支办通〔20xx〕5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确保20xx年我镇根治欠薪工作的全面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实施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确保欠薪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实现“无欠薪”目标。

二、工作目标

我镇建设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是“五改一化一维”。对于该项目欠薪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村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通过包保化解,确保20xx年4月30日前脱贫攻坚期间实施的“五改一化一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零。我镇将实行分阶段化解:

(一)20xx年4月15日前,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80万元。

(二)20xx年4月16日-4月20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80万元。

(三)20xx年4月21日-4月25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万元。

(四)20xx年4月26日-4月29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7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形成联动根治欠薪合力

为深入开展漾头镇根治脱贫攻坚领域建设项目欠薪行动,特成立漾头镇依法治理欠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漾头镇依法治理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漾头镇人社中心,由刘泽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办公人员熊祖文。经研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

1.村建站:负责与项目承包方清算;做好项目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款相关问题及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并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加强不欠薪宣传;在完工时签订工资支付结清承诺书,然后再退保证金。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承包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2.人社中心:做好劳动书面审查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受理查处欠薪案件、妥善处置欠薪重大事件并及时报告等;

3.综治办:负责主动接待欠薪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人社中心处理欠薪案件,防止事态扩大。

4.工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督促企业签订双爱约定书,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依法开展工资支付法律监督,帮助职工运用法律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司法所: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受理被欠薪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开通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欠薪案件快速进入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

6.派出所: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的接收核查、立案侦办等工作;依法打击组织煽动闹事、阻碍交通等方式非法讨薪行为,或以欺诈手段恶意讨薪行为;依法打击欠薪案件中涉恶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7.各行政村:加强对村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排查建设项目欠薪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人社中心,主动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清理欠薪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意识

为便于预防薪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意识。根据我镇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情况,由各村的包领导负责的具体落实,漾头社区由杨晓华、唐文洋负责;茶园山由冯治孝、刘泽友负责;九龙村由肖叶明、田井广负责。支付欠薪明细每3日及时更新、上交镇人社中心熊祖文处;村建站及财政分局按时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应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根源化解欠薪隐患。

同时,镇人社中心负责对欠薪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及时予以反馈给镇依法治理欠薪领导小组。

根治欠薪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社区、站所需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全力做好所属区域内的清理欠薪工作,形成根治欠薪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稳定。

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君政办函〔2017〕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牵头单位:镇城建环卫站、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3、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

4、实行农民工工资预留制度。按工程造价预留工资款,按月支付了工资的业主单位按工程进度拨款,否则在进度款中停拨预留工资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确相关条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牵头单位:项目办、财政所、经管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

三、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1、及时处理拖欠工资争议。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按属地管理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调处、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发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2、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相关部门要迅速介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问题隐患排查与化解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和提前预防,并积极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3、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严格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失信监管重点范围,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镇社保站,村社区等)

四、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责任

1、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所发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负直接支付责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依规承担直接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广兴洲镇“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钟海波同志任组长,罗立炎同志任副组长,刘佳法、易江洪、向志强、张群霞、彭平、许良华、胡源、张重铭、廖勇等同志为成员,张群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我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行政一把手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全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各项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镇社保站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镇信访办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镇项目办、城建办、各村社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治理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拖欠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和侦查取证,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拖欠工资的无照经营企业,对有欠薪行为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违法失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镇司法所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传)等工作,引导存在较大争议的拖欠工资案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各村(社区)、各有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欠薪处置工作方案 篇6

为积极妥善解决因劳务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企业、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动态跟踪”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经济损失和避免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

公司、项目监理组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工程部长、财务部长

成员: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等相关负责人等。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工作组设现场项目监理组。

三、工作职责

(一)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纠纷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项目部职责

总监、监理人员应熟悉劳务合同相关内容,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总监应指派监理人员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组的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收集、归档备案。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逐级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四、应急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处室索要劳务费,出现矛盾并煽动人员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

(二)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分公司机关或公司机关,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劳务人员聚集到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三)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四)解决阶段。与劳务责任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或其他场所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项目监理部必须重点关注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的施工队组、底数不清的;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数、机械费等区分不清的;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的。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发生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等劳务纠纷时,事发项目部要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项目监理人员一总监一公司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内容为: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及破坏程度,事件所涉及项目的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形象进度、工程款收支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及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

4、公众和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基本判断,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

六、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应急工作组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劳务人员诉求,稳定劳务人员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遵照合同办事,在核对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付情况后,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劳务费且结算手续完善的,双方应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支付劳务费。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急小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请求辖区派出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工作人员开展解决纠纷工作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置。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信息工作组要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网上或其他负面炒作。

七、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解除后,应急工作组需做好后续的工作,按照解决方案安排,及时落实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防范企业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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