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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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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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1

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评价原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它明确了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是课程评价的价值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有三: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形成。”

二、课程评价标准

校本课程开设过程中,注意三种评价标准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反思评价与鼓励评价相结合。

(一)学习过程评价:

在课程开设过程中,以鼓励性评价、学习习惯形成性评价等定性评价为主,评价标准注重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意识,评价学生参与信息收集、汇总与交流的能力,评价学生应答问题的能力等等。

(二)学习结果评价:

1、能力考核

学生自主设计小论文。要求学生从自己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定一个研究专题。老师对小论文做出评价,对优秀论文的科学性、地理性、前瞻性、创新性观点要充分肯定。

2、知识考核

学期终结,可以本学期校本课程专题为背景资料,对学生学习做出定量评价。

三、课程评价的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个方面:

1、对教师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重过程,建立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根据教师积累的各种过程性资料以及成果展示,每学期分别评出优、良等级。

2、对学生的评价:对学生采用形成性激励评价方式,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评价为最终目标。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活动进程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

3、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

(1)对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2)校本课程评价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

(3)校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4)校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四、校本课程评价的对象:

评价内容分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对校本课程方案的可行性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过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估。

1、背景评价。背景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包括界定学校的背景,确认课程的服务对象并评估需要,确认满足需求的可能方式,诊断需求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判断目标是否能响应已知的需求。背景评价旨在提供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2、输入评价。这是对实现课程目标所需要而且可以得到的条件所进行的评价,是对课程实施可行性评估。它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各种方案的潜在成本;课程的优势与劣势;课程伦理问题;课程资源的可获得性等问题。

3、过程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描述课程实施过程,从而确定或者预测课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关活动是否按预定计划得到实施;是否在以有效的方式利用现有的课程资源等,从而为课程开发者提供修正课程的有效信息。

4、成果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价主要是测量、解释和判断课程的成效。具体的做法是一些与结果有关的各种描述与判断,把它们与前三个方面的评价联系起来,对课程的价值与优点作出判断与解释。成果评价是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而不只是最终的鉴定。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 2025 年,在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到 2035 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工程

1.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机制,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重大事项,落实党政领导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做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

2. 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项目等落实到位。合理运用督导结果,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予以体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

3.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机制。探索“五育并举”实验区建设。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二)实施学校评价改革工程

4. 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迭代升级学校评价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

5. 改进幼儿园评价。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评价保育教育、办园条件、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每年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探索开展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6. 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案,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完善现代化中小学校评估标准。

7. 完善职业院校评价。开展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综合督导评估,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成效评价,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完善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鼓励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8. 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评价标准。实施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开展登峰学科建设成效评估,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评估考核机制,优化师范专业认证。开展 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绩效评估。优化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强化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优化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体系,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以开放大学办学评价试点为依托,完善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

(三)实施教师评价改革工程

9. 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健全浙江省杰出教师等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建立违规行为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教职工录用信息查询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保育教育实践能力、游戏组织能力作为幼儿教师评价、职后培训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推动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导向。制定省“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及考核办法。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是否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研发数字教 育资源等计入教师工作量。督促高校制度化落实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加强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学报建设。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11.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要修订职称评审办法,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 1 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经历。推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2.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强化质量导向,对人才培育、学科建设、技术探索、社会贡献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坚决摒弃“以刊评文”,坚持分类评价,探索综合运用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健全信用机制、退出机制,防止逆向申报、重复支持。合理使用人才称号,破除“永久牌”标签。全面规范各类申报事项,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在申报书中设置人才称号栏目。指导高校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四)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工程

14.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强化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强化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开展“五好学生”选树工作。

15. 完善道德素养评价。遵循学生不同阶段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以及社会机构等参与评价的有效做法,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16. 开展学习素养评价。指导学校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完善学生学业要求。完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加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好高校学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

17. 强化体育素养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要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引导学生掌握 2 项以上运动技能,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鼓励高校在“三位一体”等综合评价招生中增设体育测试,探索在高等教育全部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8. 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切实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 1 至 2 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中小学美育评价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

19. 加强劳动素养评价。学校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尊崇劳动。推行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学生在多种形式的劳动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将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中高考改革,深化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加快完善科学合理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职教育“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加强学分银行建设,服务居民终身学习需要。

(五)实施用人评价改革工程

21.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2. 完善人岗相适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设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完善重实绩、看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强化改革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实施教育评价改革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教育督导工作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数字赋能。推进教育评价工作数字化改革,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多元参与的数字化评价体系。依托“教育大脑”,整合提升现有评价体系,探索“智评”模式。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实现各级各类评价数字化、智慧化。基于“浙学码”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平台建设,加强线 上教育督导应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三)提升专业支撑。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吸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评价。综合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创新基础教育教研方式,严格控制以简单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理论研究、工具开发、教师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新闻 媒体要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深入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己。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

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

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

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己,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5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内容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二、评价系列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三、评价程序及办法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四、奖励办法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00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五、评价要求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6

一、开放目的:

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途径和机会,使学生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提高动手实践、研究创造、思维拓展等综合能力,丰富假期生活。

二、开放时间:

1月19日——2月26日

三、开放内容:

(一)专题研究性学习活动

1、活动内容:针对各活动课特点,开展相应的研究性学习活动

2、活动形式:学习及实践探究(详见附件)

3、实施过程:公布各室活动内容,学生自主选择参与

4、活动对象:全市5-8年级学生

5、活动时间:20xx年1月19日—2月9日(详见附件)

(二)科技展品参观体验

1、活动内容:

参观体验走廊及各展室的科技展品

2、活动形式:

参观体验

3、实施过程:

在中心,专人指导下,进行参观及体验

4、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可由家长陪同参观体验)

5、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9日—2月26日(需提前预约)

周一至周五(春节期间除外) 8:30—3:30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开放活动,学生均自愿参加,学校及家庭要提前做好学生往来及活动中的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确保活动安全、有益。

2、学生到中心开展参观及实践体验期间,中心将对每名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与评价,评价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五、开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1、开放地点:

西岗区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2、具体地址:

西岗区工人村工十巷2号

3、乘车路线:

18、19、414、407路公交车工人村站下车,海达广场大连锁厂后身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7

一、评价的背景:

xx小学校本课程的一个特色以“竹”为主体,开展以“竹文化”为核心的校本课程研究,是弘扬乡土文化的最基础的事业,是对“只有本土的,才是最优的”的生动实践,将协调乡土文化与学科知识的交融、互渗,整合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的各项资源。本课题的实践具有开放性和自主性,重视行动和问题解决,以“竹文化”为系列,以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为主题,逐步形成学生个性化的、未定的有主体经验基础的、长时期学习的,主体可自由判断的和主体可建构的知识结构。它强调不同学科知识学习的相互配合,以达到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最终实现不同学习阶段、不同学科课程的相互配合,达到学科交融的、教学优化、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评价的目的:

xx小学校本课程评价是为了检验与考察学生的学及其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检验和改革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促进教师教学反思,有效促进学生发展。评价中关注课程开发的合理性、科学性、人文性;关注教师课程的设计能力,执行能力;更关注学生“良好的的人文素养、宽厚的知识素养、浓厚的探究欲望、亮丽的爱好特长”等四有培养目标的达成,促进学生自我认识建立自信,发掘潜能,成为具有竹德品质的学生。

三、评价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校本课程的提出和教学内容设计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要体现文化性、地方性,要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2、发展性原则。校本课程开设的根本目的是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更好促进学生潜能的发展,教学内容设计必须明确促进学生发展的课程目标。

3、适用性原则。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必须与学生身心特点相适应,与学生的兴趣爱好相一致,要尽量选择一些学生关心的乡土文化和地方热点问题。

4、操作性原则。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必须注重学生的参与情况,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

5、拓展性原则。校本课程是对国家课程的拓展与延伸,要与基础学科的教学密切相关但又有所超越,决不能成为学科课堂基础知识教学的变相增加。

四、评价的内容:

xx小学校本课程评价体系由三个部分的评价组成:教研组课程方案评价、教师课堂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评价。三个评价部分分别在课程质量的三个控制点进行,通过评价对课程实施全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

五、评价的方法:

1、联系日常生活,进行表现性评价。

认识个体是在主动地解释客观世界,而未知个体是处在不断发展和改变的过程中的`,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新变化,将评价贯穿到日常的教学活动中,而不是孤立于学习活动之外。同时,由于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为价值取向,因此,教师要多采用表现性评价,提供给学生真实的任务,以全面、真实、深入地再现评价对象发展的特点,使其主动参与评价,而不是消极适应,最终促进每位学生都能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获得积极的学习经历和丰富的情感体验。

2、记录过程变化,进行成长性评价。

给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能让学生看到不同时期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成长变化。通过成长记录袋的建立,展示学生校本课程学习成果,反思自身的变化与成长,记录学生所付出的努力,显示令人满意或不满意的学习经验,表明学生的学习方式和个性发展。对学生成长记录袋的评定实行多元主体评价的方式,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对成长记录袋的评定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或使用描述性语言的形式呈现。

3、结合传统节日,进行展示性评价。

学生就如多棱的宝石,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都能发出璀灿的光芒。教师要善于发现并挖掘其优势,给学生创设自我展示的舞台,使其获得自信与成功的体验,激励其不断进步。由于校本课程的丰富多彩,因而可以与传统的节日庆典相集合,进行展示性评价。使每位学生都有参与活动的机会和进行展示的舞台,使活动充满生命力。

4、考查学习水平,进行终结性评价。

一门课程学习结束后,要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考查,了解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进行终结性的评价。评价的结果采取等级或等第的方式,每门课程的评价结果都将进入学籍档案并将评价结果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或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校本课程实施的监督。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8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五、实施办法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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