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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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方案

请欣赏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简介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助残日。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是我们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人伦道德,蕴涵着我们民族的高尚情操和传统美德,是我们先辈传承下来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抓住契机,进一步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快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们正在尽情享受快乐人生。在同一片蓝天下,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孩子因为种种缘故而不能坐在教室里学习,还有一些身有残疾的人,生活非常不方便。他们渴望一双关注的`眼睛,一双指路的手,一颗慈爱的心!为了让我们的孩子们拥有一颗爱心,一颗感恩的心,让他们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我们特开展本次“爱心助残”活动,用爱心构建他们的希望,一起为他们撑起未来的天空。为我们的孩子们从小树立关注弱势群体,奉献社会、展现爱心提供一个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

五、活动人员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各班幼儿、大二班部分幼儿家长、儿童福利院的孩子。

六、活动开展

1、布置全校关于“全国助残日”活动工作,广泛动员全校参与扶残助残活动。

2、各年级组广泛开展“助残日”宣传活动。观看有关残疾人的录像,引导幼儿懂得残疾人的痛苦,产生同情心,并感受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的精神面貌。向幼儿介绍一些残疾人在生活中的.不便,以及一些残疾人的先进事迹。

3、各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幼儿感受到:在自己享受着幸福生活的同时,还有人正遭遇着不幸、正需要帮助!

4、爱心实践活动。大二班部分家庭大手牵小手走进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爱心助残活动,与福利中心的孤残儿童展开联欢游戏活动、慰问(赠送物品,并和孤残儿童做交流)、参观孤残儿童宿舍活动。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以5月15日为第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启动日,5月15日-23日从盟级发动,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在全盟范围内掀起形式丰富多样的“爱残、助残、惠残”活动热潮,形成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多方力量协助、全盟上下一以贯之的助残生动局面。

二、活动主题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关爱助残行动

1、开展慰问活动。在全盟范围内掀起四大班子领导带头调研慰问残疾人活动,实地走访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扶残助残企业、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等机构,了解全盟残疾人事业现状及发展方向;走访慰问重残、多残、孤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的所急所盼,为残疾人解难题、送温暖。

2、开展联合行动。

一是盟人大工委以5月15日为启动日,全盟上下开展关爱残疾人联合行动,通过执法检查监督各地执法机构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监督残工委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发挥及政策落实情况;入户访视残疾人家庭,开展讲政策、做调研、送帮扶等各类助残活动,切实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二是政协系统上下动员全面开展关爱残疾人帮扶活动,深入调研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文化生活等各项工作,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课题向政府建言献策;动员企业力量形成扶残企业与企业深度融合交流,打造促进残疾人就业互动环境;开展“一帮一”、“多帮一”互帮互助联合行动,进一步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

三是盟旗两级残工委成员单位立足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研讨交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送关爱帮扶行动,为各类别残疾人提供力所能及的针对性帮扶,开展关爱身边的残疾人等系列活动,形成上下一致的良好助残氛围。

(二)开展就业助残行动

围绕活动主题,自5月15日起在全盟范围内掀起残疾人就业工作高潮。一是启动网上征集岗位行动。广泛征集全盟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针对残疾人设立的就业岗位,及时对接盟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并实时开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与用人单位搭建就业供需平台,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二是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全盟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及直系亲属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联合人社局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创新推动电商助残计划,开展订单式培训,实现训岗对接。三是开展就业宣传活动。多种渠道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等文件,以广告大屏投放、印制宣传页等形式进行宣传;开展现场直播宣传残疾人爱心企业活动,进一步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效果。四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盟残联牵头在锡林郭勒盟职业学院举办战略合作启动仪式,签署“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依托各自优势,在残疾人康复服务对接、康复人才交流、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实训、就业安置、学术交流、政策互惠、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开创我盟“残联——高校”创新合作新模式。

(三)开展公共助残活动

一是开展康复诊疗助残。以活动为契机,在全盟范围内实施残疾人康复诊疗服务,开展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居家康复为一体的康复服务,主动走进残疾儿童家庭开展一对一康复帮扶服务。二是开展无障碍体验活动。以盟残联为主导,健全全盟无障碍环境体验队,针对各类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开展体验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汇报总结,不断促进体验队的效能发挥。三是开展文化体育助残。全面实施残疾人“五个一”项目,帮助残疾人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举办残疾人文艺演出、趣味运动会、体育健身周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引导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四、活动要求

1、各旗县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积极向旗县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工作,充分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及残工委成员单位协助力量,统筹部署安排工作,合理明确分工,全面推进助残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各旗县市(区)残联要积极对接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助残日活动的宣传播报,在全盟范围内形成活跃的节日氛围,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3、各旗县市(区)残联于5月23日前将助残日活动信息报送至盟残联,盟残联将形成全盟助残日信息进行上报及发布宣传。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篇3

第xx个全国助残日,以主题活动为契机,宣传省、市人民政府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成绩,交流、展示各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工作成果。以“残疾孩子”、“特殊教育”为线索,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深度报道,推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儿童、重视特殊教育的舆论氛围。以“扶残助学”为重点,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研究解决阻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在校残疾学生资助标准。

一、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残联、市残联

(二)协办单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

(三)邀请单位:省政府、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

二、活动计划

(一)成立助残日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省、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

2、助残日活动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秘书组:

活动组:

宣传组:

会务组:

(二)“全国助残日”前夕

1.残疾人教育深度报道〔省、市残联宣文部(处)〕

2.“扶残助学”办法修订〔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3.残疾人教育信息收集汇总〔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4.特殊教育工作协调会(省、市教育部门)

5.联系热心扶助残疾儿童的单位(市残联基金会)

(三)“全国助残日”当天

1、时间:5月17日(星期天),9:30-11:30

2、地点(待定):英雄广场或天河体育中心会场(晴天),

少年宫蓓蕾剧院(雨天)。

3、会场联系及布置,演出活动由省、市残联宣文部(处)负责。

4、大会议程、主持词由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省市领导讲话稿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经省、市残联办公室审核后,送讲话领导审定。

5、邀请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由省、市残联办公室负责。

6、联系参加活动的残疾儿童、家长、特殊教育工作者、普通学生、青年志愿者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组联部(处)负责。

7、艺术游戏节目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8、现场展板、咨询台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协调安排。

9、进行捐助书刊、助学金等仪式及印发扶残助学政策文件由省市残联办公室、教就部(处)负责。

10、联系新闻单位采访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11、会场组织由省市残联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参加人员预计750人,其中:残疾学生及其家长200+200=400,残疾人教育机构代表100,省、市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20,省、市、区残联领导和工作人员80,新闻媒体50,青年志愿者50,司机50。

三、费用(省、市残联各出一半)

(一)会场租金和场地布置材料费

(二)演出单位补贴

(三)残疾学生纪念品、记者补贴、杂项开支

(四)残疾人教育机构展板、咨询台材料费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篇4

为确保有效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根据省政府残工委印发《20xx年贵州省残疾人工作评价办法》(黔残工委发〔20xx〕4号),州委、州政府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要求,结合我州残疾人精准扶贫统计调查结果,经州残联、州扶贫办共同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围绕“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两大主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按照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到村到户)的要求,对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分类帮扶、精准施策,逐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有效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

二、实施阶段和任务分配

从20xx年起,分两个阶段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为全面扶持阶段,计划对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进行扶持,在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采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符合残疾人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康复等项目条件的,优先给予项目扶持。20xx至20xx年为全面脱贫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扶持,对已达到脱贫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对未能达到脱贫标准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找准原因,精准施策,重点帮扶,逐个解决,以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各县(市)残联、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宗局要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将调查统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详细名册提供给扶贫部门。两家共同协商,结合残疾人类别、需求和家庭实情,分类建档立卡,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优先考虑和扶持残疾人精准扶贫户。在《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基础上,多种措施,齐头并进,加大对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的帮扶力度。

一是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力争在两年内将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制度。

二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创业就业增收。依据州人民政府出台的《黔西南州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州府办函〔20xx〕62号),重点实施“残疾人十点百户千人创业就业工程”,即每年创建10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100户残疾人家庭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

三是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依据《黔西南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州残联〔20xx〕74号)。优先安排,重点解决行路难问题。

四是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五是教育帮扶。根据州财政局、州残联联合行文《关于规范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州残联〔20xx〕95号)精神,做好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交通银行——通向明天”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彩票公益金学前残疾儿童助学项目,解决智力扶贫问题。

六是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与扶贫等部门联合,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七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抢救性康复训练、福康工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验配及发放等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自信。

八是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项目。

九是出台相关社会保障办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站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切实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定期协商、共同推进本辖区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扶贫部门主要搞好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政策、项目和措施,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残联负责建立残疾人精准扶贫数据库,落实农村残疾人数据及具体对象,通过各种项目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指导督查。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进度季报制度,年终要上报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凭证、工作总结等,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篇5

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社区拟开展“关爱残疾人温情满社区”为主题的“全国助残日”活动。社区通过入户慰问等方式,用实际行动给生活在白坭坑的残疾人朋友送上关怀和祝福,将他们的梦想与中国梦联结,共筑美好中国梦。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二、活动地点

村委(集合地点)

三、活动参与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社工、党员志愿者

四、活动内容安排

(一)活动参与人员集合

1、时间:5月17日9:00

2、地点:社区村委门口

清点慰问品、宣传资料等活动物资,活动负责人现场分工,安排工作。

(二)入户慰问

1、为残疾人朋友送上慰问品。

2、结合残疾人朋友生活情况,为其打扫卫生,整理生活用品。

3、与残疾人朋友及其家人聊天,询问家庭情况,有无困难,并给予情感支持。

4、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康复知识,心理健康知识,了解残疾人就业和就业服务方面的需求。

五、活动注意事项

1、了解所慰问的残疾人朋友的基本资料。

2、由于我们服务的对象是残疾人,需要了解他们大致的心理及性格特征,运用好交流技巧,避免在接触、交谈的.过程中有所冒犯。

3、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个人形象,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4、不擅自带领老人、残疾人外出散步,搀扶时要注意安全。为老人、残疾人打扫卫生、整理物品前需征求其同意

5、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活动负责人联系解决。

六、物资准备清单

(一)慰问品

(二)宣传资料

(三)活动对象名单(附件)

(四)相机

七、经费预算

以下三个方案供参考选定。

经费方案一:

(一)1份慰问品:1袋大米(50元)+1桶食用油(70元)=120元

共需15份

共计:1800

经费方案二:

(二)一份慰问品:台灯98元

共需15份

共计:1470元

经费方案三:

(三)一份慰问品:冰垫床垫(90x90cm)118元

共需15份

共计:1770元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篇6

根据省残联省人社局省财政局等15部门《关于扶持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和蚌埠市残联等15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精神(蚌残联〔2019〕2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具有怀远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项目的贫困残疾人。

二、扶持标准

(一)就业补贴。

1、创业扶持补贴。残疾人个人及家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等各类行业和职业,实现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

具体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或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2)从事电子商务经营,须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具有一定数量的成交记录且信誉良好的。

(3)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具备一定规模,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

2、社会保险补贴。对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二)就业项目。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项目

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福利企业不在申报范围。申报单位应有产业优势、有技术支撑、有经济效益、有示范作用,扶残助残成效显著。

(1)优先考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或手工业、家庭副业。

(2)基地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续扶贫开发作用。经基地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脱贫标准。

(3)基地与当地残联签订创建协议,基地无障碍设施齐全,生产经营项目和发展模式切合当地产业特色,适合残疾人就业和从业。

(4)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种植耕地或20个种植大棚;养殖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渔业水域、或10000只禽类、或200头畜类。

(5)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在10人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安排不少于5人),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20户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带动不少于10户),且3年内每年按不低于30%递增。

(6)基地应与所扶持残疾人签订规范的扶持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协议期限不少于一年。

(7)基地应具备为残疾职工或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实习和产、供、销等一条龙服务基础。经基地培训的残疾人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8)基地现有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效果显著,被扶持人、户脱贫率达到85%以上。

(9)基地现有安置、辐射带动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档案真实,管理制度完善。

(10)基地新增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超过1万元。

2、阳光大棚等助残设施农业项目

(1)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

(2)种植大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一处“阳光大棚”扶持一户农村残疾人家庭脱贫。

对符合《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17〕87号)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扶贫就业基地等,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数要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体现精准性、合理性。

3、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符合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资金扶持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

(三)就业奖励。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三、申报审批

(一)申报。由残疾人个人或用人单位(基地)填写《蚌埠市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后,逐级提出扶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残疾人个人创业的(包含阳光大棚),提供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资金注册证明、项目实施场所证明、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就业扶贫基地项目及孵化基地项目提供:

(1)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证书;

(2)安置或辐射带动残疾人花名册;

(3)与残疾人签订的就业协议、社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3、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提供:

(1)员工花名册、工资单,残疾人证、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2)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其他按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二)审批。县残联严格对照扶持条件标准进行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扶持对象公示一周后,报市级残联复核审批。

四、资金拨付

县残联根据各乡镇申请,结合全县残疾人就业任务安排情况,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残联、县财政复核同意后,将扶持资金及时拨付扶持单位或个人账户。

请各乡镇于6月26日前将扶持个人创业就业花名册、申请表及附件以及阳光大棚花名册、申请表及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报县残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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