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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读后感 篇1
小说《诛仙》里面最让我难忘的场景,都是关于碧瑶和小凡的,或许正是碧瑶的死让我更关注这个丁香般的女子,而忽视了雪琪吧。私地下一直希望结局能够改写,看了网上那么多个版本的结局后,却释怀了,也许只有原来的才是让我们牵挂的。
‘满月之井’,就是在满月时分,人若望下,便会看见自己最心爱的人或事物。当时小凡望了以后,我也很想像三尾妖狐那样追问小凡从这井里看到了什么?当碧瑶追问小凡的时候,他害羞的的说下次见面的时候告诉她,谁知道这就是她们最后一次说话了,我想如果小凡知道这样的结局,当时的他会不会义无反顾的告诉碧瑶他在满月之井里面所见呢,可是没有如果,所以我们谁也不知道。当碧瑶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着张小凡,张开双臂,向着满天剑雨,向着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迎上去的时候。吟唱着: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我泪流满面。为小凡,更为碧瑶那凄婉的身影。当小凡在昏迷的碧瑶面前吐露心声?你为什么这么傻……我还没有对你说,我在那口古井之中,看到的人是你啊!……?我无法抑制的难过,为了这句没有说出口的话。
比较温暖的场景是在青云山,竹林深处,碧瑶来看小凡,小凡问碧瑶这么危险你怎么过来了,碧瑶说,我不管,我只想看看你。这样的碧瑶让我很欢喜,有点小女人的固执,却很可爱。当时的小凡也是惹人爱的,看见黑节竹,便叫碧瑶坐,又不放心,用袖子在黑节竹上用力擦了擦,擦出一片干净的地方,然后起身低着头道:?你现在坐吧。?世上男子都爱说情话,可我觉得这句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一句了。
碧瑶说?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讨好我,送了多少奇珍异宝,可是……?,?就算全天下的珍宝都放在我的眼前,也比不上你为我擦拭竹子的这只袖子。?那一刻,全世界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了。只有这美丽女子温柔的眼波,簇拥着他。这样的感情真单纯,让我羡慕不已。所以后面碧瑶的死我以为那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换成雪琪,她或者没有这样的奋不顾身吧。毕竟雪琪的爱是隐忍的,而碧瑶的是毫不保留的。
多少年后,你回首往事,还记得当年,曾有人对你,低声诉说心语吗?那因为年轻带着天真有些狂热的话语,你可曾还记得吗?就像深深镂刻在心间、不死不弃的誓言!你有没有张开双臂,将那心爱的人,拥抱在怀里?
我以为现实中都会拥有这样的爱,却不知道是奢望,现在也只能在小说里面才能遇见吧,也只能在小说里面缅怀。爱幻想的孩子总是喜欢沉溺在故事里,因为那里才有我们的信仰,才能遇见我们的追求,尽管穷其一生,我想我们所期待也只不过是碧瑶口中那能为她擦拭竹子的那只袖子吧。
《诛仙》读后感 篇2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近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杀人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诛仙》读后感 篇3
诛仙开创了修真玄幻的先河,语言文采无可挑剔,前半段故事情节草蛇灰线,令人入胜。张小凡与碧瑶的爱情昙花一现,诛仙古剑哪一剑的风情,张小凡成了杀手鬼厉,正义与邪恶的界限变得模糊,更多的心怀愧疚和漫长的报恩救人之路。作为读者都知道小环才是碧瑶的还魂之人,也都希望碧瑶能够活过来,成就浪漫的爱情,可惜,路已经铺好,却没有结果。后半部分,兽神死后,诛仙已不是诛仙。
全篇铺垫的四灵血阵,就被一剑腰斩了,没有高潮,完全烂尾。个人觉得,作者从头到尾都在打太极,讨论道家思想,读者也是一头雾水,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看似是主旨,最后作者的'落脚点确是返璞归真,遁入桃源。更有哪畸形的爱情,张小凡喜欢碧瑶吗?更多的是愧疚和亏欠。个人觉得张小凡内心最爱的人是陆雪琪,第一,陆雪琪是青云门教花级别,美若天仙。第二,两人在魔窟历经生死,共患难。第三,名门正派。第四,张小凡心动过,只是没有流露,觉得爱上陆雪琪,对不起碧瑶。相信作者开始写的时候,伏线千里,只是后面显得急躁,没了耐心,草草收尾!
《诛仙》读后感 篇4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小说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你即使蜷缩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能够让自己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宏伟世界当中,跟随着书中人物领略奇景和奇遇,和主角一起经历大起大落。我实在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我个人角度评论一下小说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书中的感情线,很多地方有刻意煽情的描写,特别是描写陆雪琪,每一次都是一副冰冷孤傲,带着深深伤心的样子,书中要是能够介绍一下陆雪琪的出身背景可能会好一些,否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张小凡喜欢师姐田灵儿是因为朝夕相处,情愫日生;碧瑶和张小凡则是滴血洞中二人独处,又身处绝望境地,生出感情也很合理;陆雪琪和张小凡则是七脉武会张小凡手下留情开始,到万蝠古窟张小凡舍身相救陆雪琪,陆雪琪爱上张小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小环、小白和金瓶儿怎么也和张小凡暧昧不清呢,小白可是千年的狐妖呀,这个剧情未免有些玛丽苏了,还是说变为鬼厉之后的张小凡就是这么有魅力呢。
其二就是战斗场面的描写了,对比金庸小说差距还是很大,其中“当...”、“轰....”一类的拟声词用的`也太多了;而且越到后面也感觉到作者有些后继无力了,重复性的话语开始变多了,情节也开始拖沓起来了,我现在看到第七章了,希望结局不要太差劲。
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以及我个人的感悟了,先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地方吧。
第一个就是张小凡初入青云门到七脉武会这一段了,大竹峰上看似严厉却十分关心自己徒弟的田不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懒惰(很少手把手教徒弟),爱争锋吃醋(七脉武会)的人,却一身正气,有大是大非和大局观;温柔亲切却又刚硬的师娘苏茹;娇蛮可爱的师姐田灵儿;憨厚的大师兄;好赌的六师兄杜必书;还有其他几个我忘了名字但都十分亲切的师兄;再加上大黄和小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家,这段日子张小凡每日做饭修行,日子过得波澜不惊,但恐怕也是张小凡一生之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七脉武会是我最为忍不住想看的片段了,我想看到张小凡如何逆袭(反思自己恐怕也是觉得自己太过平凡,想要和小凡一样有朝一日能够发出让人看见的光辉吧),暗恋师姐的张小凡心里憋了一股气,凭着烧火混和刻苦的修行居然进入了1/4决赛,打斗场面描写尚可,我则被情节吸引而不能自拔。书中这里安排的就很有意思了,并未让张小凡一路夺魁,而是和陆雪琪打了个两败俱伤,进而让齐昊夺得第一,这么做是为后面情节的发展有不少好处的,往后齐昊取了田灵儿并当上龙首峰首座也就有几分依据了,陆雪琪和张小凡的感情线也由此展开了。
第二个是天音寺那一段,张小凡毁去诛仙剑后被法相等人救下,然后面对杀害自己全村人并一手造就现在的鬼厉的普智老和尚,张小凡最终选择了原谅并承认了普智是自己的师父,这个安排我也很喜欢,经历了十年的杀戮生涯,集佛、道、魔三家为一体的张小凡,仿佛更能参透生死,明白事物的本质了。然后是无字玉璧上天音寺为张小凡设法除去嗜血珠侵体的邪气,却无法让张小凡放下碧瑶皈依佛门,其后无字玉璧出现天书第四卷,张小凡引发天刑厉雷,玉璧愤而反击最终被毁。
这里就不得不说起这本书的主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意思大概就是上天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并无区别对待,更进一步就是说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上窥天道的,否则天地也不能相容。于是就有了威力巨大诛仙剑,虽是诛杀妖邪,却取名诛仙,实在是意味深长,而且这把剑竟然和烧火棍一般会吸食人的精血,难道说正派和邪派本质上是一样的吗?结合主人公修习多家真法并引发天劫来看,最初的时候,人类是可以修真成仙的,可是后来上天将这条路堵死了,将修仙之法分割成佛、道、魔三份,使一人不能全部修行,并赐予凡人诛仙神剑,任何胆敢窥探天道之人必被诛仙消灭,所以这把剑称为诛仙;而这一句天书总纲更是表达了众生皆平等的观念,凭什么人类可以杀鸡宰牛,凭什么正道一定是正义的而邪教必被铲除,万物平等,又有何分别,纵使妖兽荼毒天下,在上天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到这里,不禁一阵感慨,这作者的心也太大了,这份立意可是要比金庸《笑傲江湖》还要高出那么一截来。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吧,就是小环了,从小机灵到亭亭玉立,爱吃糖葫芦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那一句:“道长,你是个好人呀!”,我仿佛就听见了小环银铃般的声音和那美丽动人的笑容,而小环是一个有大爱的人,灾难过后对灾民也是真正地在关心救助。真正喜欢上小环是在她干冒大险,施法将野狗道人起死回生那里开始的,纵如野狗一般的人,小环也是知恩必报,而野狗道人愿意用生命守护小环,如果最后小环和野狗道人在一起了,我觉得也是甚好。
虽然还没有看到结局,但我希望的结局,就是正道和邪教包括妖兽都停止了斗争,他们意识到真正的敌人是天,决定联起手来,依据张小凡提供的天书,同时修习各家真法,共同对抗上天,然后作者就可以换个主角继续出一部巨作了。至于张小凡,就如封面那样,在碧瑶起死回生后同时娶了碧瑶和陆雪琪,闲暇之余,碧瑶和张小凡一起,安静地听着陆雪琪抚琴,这一幅岁月静好的样子,想必也是张小凡一生所求了。
《诛仙》读后感 篇5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平静地生活,单纯地学习,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平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平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平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平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 篇6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近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
“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
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杀人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诛仙》读后感 篇7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什么正魔殊途,为了爱可以跨越这些才是最伟大的。爱本就没有分正魔,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在一起,不是吗?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张小凡应该会想:我不要什么长生,不管什么正道邪道,我只要碧瑶醒过来,平凡的过完一生。是啊,一个多么平凡欲望,可苍天就是不给他们在一起的`机会。正魔殊途又何妨,只要心中有爱,不也是可以和心爱之人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读后感 篇8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平静地生活,单纯地学习,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平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平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平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平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