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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1
一、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参加单位: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各单位自行进行自查的时间为6月21日至30日,而由有关单位组织的全方位检查的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
(二)检查范围:我们将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使用和农药经营进行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们将提出整改措施,并设定限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县、乡、村、社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
1、我们将全面检查县、乡、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并设立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
2、我们将检查农村客运、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是否存在无证无照驾驶、超线、超载、超速和违章搭载乘客的行为。
(二)防汛及水利设施
我们将检查所有塘、库、堰和沟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查看防汛措施和预案是否深入到群众中。同时,我们还将核查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值班人员是否得到落实。
(三)地质灾害
我们将对历年的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并确保值班监管人员的到位、群众撤离路线的畅通以及通讯的畅通。对于紧靠山坡的'农房,我们将确保山体观察人员的落实,特别是在暴雨洪水时期,要有专人负责通知。
(四)农村沼气使用
我们将检查沼气池易损零配件的情况,并督促及时更换。此外,我们还将核查沼气池的安全排渣和清淤知识是否宣传到每户家庭。
(五)农药经营
我们将核查农药经营者是否具备齐备的证照,并查看各项制度是否被张贴在墙上。我们还将查验是否存在经销过期变质伪劣产品以及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情况。
(六)林业安全
我们将建立扑火队伍,并确保巡山责任人员的到位,将防火知识宣传到每户家庭。此外,我们还将检查木材加工户的消防设备是否完善。
通过以上的检查方案,我们将全面推进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在百日安全大检查期间,将重点关注农村道路、水利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使用和农药经营领域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希望各参与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改,以提升农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2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省政府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解决道路交通领域存在问题和突出隐患,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冈县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长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朱强同志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质量股,叶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导检查,以及整治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专项检查: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确保我县生产和市场销售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二)、加大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形拖拉机”“超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销售监督管理,对机动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安全玻璃等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督促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四)、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有结果失实、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违法行为的要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其它违法行为移送综合执法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突出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发挥联动作战优势,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重要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严肃追责。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各股室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差,效果不明显的,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限期扭转被动局面。
各分局、各相关责任股室于2021年6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1月20日上报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3
为了加强我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有效的预防工作,遏制的发生。根据《xx区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1、6月初举行“xx乡中心完小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8、举行交通安全手少报活动。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九)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力争将惠山交通指挥分中心建设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5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协同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5日)。各村、社区立足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6日至2021年9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8日前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采取补救和应急措施,在问题隐患彻底消除之前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中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镇内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①清理一批:12月10日前,对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相关情况。
②督促一批: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等方式,督促镇内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上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③教育一批:对镇内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者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每月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
④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报县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
⑤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报县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全镇三类重点车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①“两客一危一货”。镇交通部门要督促镇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
②农村面包车。以村、社区为主,镇公安部门指导,逐村逐户具体落实。要依托镇交管站将面包车录入县“道路旁通安全农村管理系统”,确保录入率达99%以上;要督促指导村、社区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手机短信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
③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镇交通运输、公路站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应急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要求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由村、社区负责,紧盯桥梁、隧道、路口、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要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国、省、县、镇道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澄清底子,分类处置。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对国、省、县、镇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要参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镇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要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路段隐患。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尽快治理到位。五是及时抄告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镇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对非法改装窝点依法打击;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企业,要依法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理,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并对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要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要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突出节假日景区、山区等道路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在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对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处置,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平交路口、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
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镇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入手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冬季气候特点,及时公布镇内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雨雪、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和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镇宣传、交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认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危害和后果。要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深入开展镇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加之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对镇内所有国、省、县、镇三级道路实行“双路长制”责任制,每条道路由镇派出所、镇交通部门各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路长;其村、社区道路实行属地管理,由镇分包负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镇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急、城管、教体、农业、文旅等站所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镇有关站所要“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成立以派出所、交通运输等站所为主的联合督导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区和重大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6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字[20xx]180号)的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对营运客车动态监控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与路面监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时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整治工作。
二、强化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证安全必要的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严格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及时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及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3、加强对公司所属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三、全面排查整顿客运车辆
1、所有客运车辆必须要进行车辆例检工作,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营运证件不全,车况不好,不具备合法手续的营运车辆。
2、凡是车辆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加装座位一律禁止营运,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要对其扣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按交通安全法和新道条进行处罚。
3、所有车辆必须实行户籍化管理,其中包括车辆号码,车辆型号、行驶年限、驾驶员姓名以及电话号码、登记在册,完善一车一档。
4、坚决杜绝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的现象发生。
5、强化落实车辆安全检测制度,对发班前的.转向、制动、行驶、照明信号做好检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大力加强驾乘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要保持车容车貌和候车场所的干净整洁,为旅客提高良好的服务环境,严禁发生乱涨价,乱收费,甩客的发生。各位驾乘人员认真落实方案各项条款、自觉遵守,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杜绝一切大小行车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篇8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平安春运·交警同行”,旨在通过交警与群众的共同努力,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其中春节前为宣传重点期,春节初一至初六为强化期,初七至十五为持续期。活动的重点宣传日是春运启动日(xx月xx日)。
三、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坚持宣传先行、贯穿始终,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的力量。重点突出“分众”理念,加强精细化、滴滴罐式的宣教工作。活动将重点关注公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警执法站以及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沿线和农村重要乡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构筑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曝光警示,形成强大震慑。
在春运启动前,各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公布本地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近年来春运期间典型事故案例、高发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特别是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因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公布一批记满12分无缘春运的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等。春节长假前后集中出行阶段,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重点违法警示,并向社会公布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强交通诱导,提升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创新思路,拓宽渠道,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工作措施。在春运全过程分阶段重点、分目标人群、分出行方式,持续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广泛开展“路况播报”qq群信息发布、电视游走字幕提示宣传、在“双微”平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等。在春节长假前后,要为大客流集中出行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实时发布高峰干线常见堵点、城市出入口的交通拥堵时段及绕行路线,细化提示信息内容、加强分流时耗对比,并配上路线图,有效引导群众错峰合理出行。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雨雪、团雾等冬季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信息发布。交警大队要积极参与“爱心16伴你行”十省联动宣传活动,为群众跨区域出行提供资讯服务。
(三)突出重点人群,增强宣传效果。
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社区、农村、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营运驾驶人,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防御性驾驶技术》宣教片、编发《致驾驶人的一封信》、安全讲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对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警示“五类重点车”驾驶人不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疲劳驾驶。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一次面对面安全教育,通报重大事故案例和责任倒查情况,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安全的车辆,保证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确保春运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针对外地务工人员,加强乘坐包车返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超员车、“黑包车”的危害,提示外地务工人员包租合法单位合格车辆返乡。针对城市居民,要通过进社区拉横幅、更新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警示教育群众拒绝“酒驾毒驾”。针对农村群众,集中宣传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车、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乘车)、行人横穿高速等农村常见违法的危害。
(四)加强媒体联动,扩大社会影响。
政工室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稿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春运交通管理措施、规定、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措施、服务春运出行便民措施等信息。交警大队要联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时段、版块,滚动播报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各单位要加强对“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危化品运输车辆“四非”、客运车辆“四违”以及农村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大交通事故的曝光宣传,分析事故成因,报道驾驶人被查处情况,做到“宣传一个,震撼一批”。交警大队要在市道安办的牵头下,加强与省市电视台协作,组织部门领导、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开展直播报道,加强与群众互动。要集中公布一批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停班整改的车辆、因记满12分被禁止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宣传交巡警出行高峰保障、节日严查交通违法、深入省道缉查布控等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推出有深度的春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