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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的通知》以及县政府下发的《县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对象
1、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社会救助对已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家庭和个人,持续做好跟踪。
对因疫情影响或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境的,给予临时救助。
2、积极关注“低收入贫困对象”的帮扶救助。
要对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因病因学造成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尤其是要关注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对象、近期申请未通过对象、近期退保对象中新出现的困难对象,做好筛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对支出型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
3、重点探索“特殊困难对象”的精准救助。
对以下四类重点困难对象,要分类分层实行精准排查,针对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织密兜底保障网。
(1)“老”对象:
80岁独居老人,属于无稳定收入的孤寡对象,纳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80岁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会化服务补贴,加强居家服务。
80岁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灾的予以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
80岁以上留守老人,属于建档立卡和困境的,纳入低保,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2)“弱”对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政策救助。
困境儿童。纳入低保或视家庭情况,予以临时救助,并确保此类儿童不因病因灾因困而失学。
农村留守儿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通过教育部门享受寄宿生营养餐和生活补贴,其他困难留守儿童予以临时救助。
农村留守妇女:计生二女结扎户,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纳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贫困的纳入低保并予以临时救助。
(3)“病”对象:
加大对因病而困群众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并对其医疗费自费超额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和县爱心扶贫基金两个途径进行救助。
(5)“残”对象:
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残疾),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有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因病因灾有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二、明确救助帮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创新低保、特困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对扣除医疗、残疾护理、教育等刚性支出(多重致贫可叠加扣除)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
2、急难救助。一是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着重将低收入对象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发生重大困难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
3、医疗救助。一是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医疗帮扶基金,对因病困难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帮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对象如有涉及,做好与扶贫办、社会保障所、学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
三、明确工作任务
1、建立动态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
(1)摸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对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筛选基础上,逐户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对象数,并对帮扶服务需求作出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2)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把特殊困难群体从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致贫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孤寡困难老人、失能困难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
2、探索特殊困难对象分类分层帮扶服务工作机制。
在对“老、弱、病、残”困难对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施策。四类困难对象,总体要纳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实施“临时救助”。对困境儿童还要关注就学问题,确保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失学和辍学的困境儿童要与教育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残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点关注有无办理“残疾证”,对事实患者且无“残疾证”的对象,要单列整理,上报残联统一核对处理,对“残疾证”未年检换新证的对象,要敦促其及时换新证;对孤寡与留守的困难老人,还要关注住房条件,对住房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村委反馈,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3、积极稳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
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低保政策,执行好社会救助的工作纪律,既不“漏保”,也不“错保”,坚决杜绝“人情保”。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高效提供救助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成立由主任挂帅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人员力量;各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2、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安排工作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区)业务人员。
3、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特殊困难群众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等致困原因进行分类。并于5月25日前将摸底排查数据报送至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
4、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录入相关摸排数据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难群体基础信息”,实施精准救助,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并做好动态管理。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2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推动《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x政发〔20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落地落实,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完成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推进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推进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59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
(四)推进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推进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有效整合行业协会、银行、银联等资源,组织餐饮、住宿等个体工商户参与“夜间文旅促消费”“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推进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优化创新环境、共享创业资源,宣传创新创业政策,推动形成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按照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活动周工作安排,依托xx师专、xx职业学院等州内高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农村妇女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行动。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完善“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不断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七)推进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定期对接协调长效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银企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与政府、银行、企业实现融通协同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益共享机制,推广一批“小快轻准”低成本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典型示范案例。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利个体工商户融资。
二、加力纾困扶持措施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20xx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时可视同利润处理。鼓励各县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省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照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xx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等渠道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自助办、邮寄办等配套服务,提升个体工商户开办便利度,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信用修复流程移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落实工作机制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县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政银企个”融通的合力纾困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统筹协调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多维度归集整合数据,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办评估机制。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进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对帮扶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成效明显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保持扶贫政策整体稳定,提升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淄发〔20xx〕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帮扶对象
为保证区局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在20xx年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帮扶关系,迅速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贫困群众户户有人帮(帮扶信息见附件)。帮扶期限为20xx年底,届时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再视情况统一做出部署调整。
二、帮扶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村居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发挥区局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食品安全、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帮扶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帮扶对象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整治村容环境。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被帮扶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道路、美化村容村貌;积极利用消费帮扶、爱心帮扶、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引导其不断增强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3、帮建文化阵地。积极帮助被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六有一落实”(有文化大院、有文化街、有活动广场、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图书室阅览室、有文艺活动队伍,落实文体活动)的标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2、要加强沟通。经常与被帮扶村沟通了解基本情况,结合处实际,确定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并与文明办签订帮扶责任书。
3、要加强宣传。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处开展帮扶活动情况,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撰写帮扶工作总结。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4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本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增加活力、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革创新服务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市场主体增量、商标兴企、融资活企等活动,积极构建帮扶市场主体发展新体系,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质量提高、活力提升,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目标:20xx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700户以上,到20xx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0000户,比20xx年底净增1000户以上。
(二)商标兴企发展目标:到20xx年底,全市新增驰、著名商标3件以上、注册商标20件以上,实现商标总量扩大、质量提升。
(三)融资活企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利用企业登记信息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20xx年帮助企业融资亿元以上,使融资活企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措施
(一)以“民营、农村、小微”为发展重点,以改革、创新、服务、效能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发展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准入环境。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抓好改革政策落地对接,使各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红利;做好后续先照后证改革事项衔接和落实,贯彻落实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继续放松登记管理,优化登记方式,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逐步扩大“三证合一”和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实施范围;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通过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手续,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2.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提高登记效率。加强窗口建设,打造无障碍准入通道。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证照办理限时清;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一审一核制和限时办结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做到当场登记,条件具备的要当场发照,使创业大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工商服务的便利和效率。
3.创新服务方式,营造创业氛围。积极主动开展增量行动进乡村、进集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送政策、解难题、促规范,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大力营造创业氛围。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无业、失业人群,把潜在的创业主体变为现实的创业主体;面向营销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把流动的创业主体变为稳定的创业主体;面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把微型的创业主体变为规模的创业主体;面向农户和返乡农民工,把农民变为农村的创业主体。
4.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助力企业成长。加强对新成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深入企业开展走访,从准入政策、商标、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帮助企业茁壮成长,降低“退出率”。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推动建立企业成长帮扶体系。
(二)以“科技品牌、农业品牌、服务品牌”为突破口,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帮扶商标发展
1.开通微信平台,创新商标服务手段。本局将开通“深州商标”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商系统的商标工作,展示当地著名、驰名商标企业风采,使其成为服务社会公众的新窗口。
2.组织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商标意识。充分利用多个平台、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战略实施成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商标发展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商标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保护能力和运用水平。
3.开展调研走访,强化商标行政指导。对没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早日取得商标注册;对于外向型出口企业,指导其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对于已经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提升品牌知名度,向著名、驰名商标发展;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著名、驰名商标,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的许可、转让、投资入股、贷款等方式开展商标的资本化、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实现和提升商标无形资产价值。
4.开展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20xx年确立一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
5.培育驰(著)名商标,提升商标质量。以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促进新兴战略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优选经济实力强、行业知名度高、商标运用规范、美誉度高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强化申报指导。
6.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商标发展合力。加强与科技、工信、农林、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推动企业商标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针对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1.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向广大企业、金融机构等大力宣传股权质押、股权出资、动产抵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等融资方式的重要意义。
2.进行充分调查摸底。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指导企业实现融资。
3.提供快速优质登记服务。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工作标准,开辟股权出质、出资和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采取网上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电话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4.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利用企业登记信息,积极向银行、融资业务单位及可融资企业推荐,主动为银行与企业、融资业务单位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牵线搭桥,搭建合作平台。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1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20xx年1月下旬至4月底,动员部署阶段。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20xx年5月上旬至12月上旬,组织实施阶段。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扎实开展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20xx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总结提高阶段。结合本方案,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意见和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本局成立由党组成员张良任组长,注册科、企管科、商标科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注册科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市场主体帮扶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二)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在保证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还要注意严格政策、法律、法规界限,有针对性地搞好人员培训、活动交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市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传递到广大企业,不断扩大政策的服务效应和惠及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整体推进。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单项督查与集中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科室要于每月5日前将商标兴企、融资活企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情况分别报组长。专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定期予以通报。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5
一、活动主题:
关注山区、关爱青少年;寒冬至、送温暖、捐衣物。
二、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献一片爱心,送一份温暖!用我们的爱心,让我们的行动,让校园充满温暖!在学校生活了一段时间,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已经久放了一些不合身的衣物了。为积极帮扶生活有困难的xx山区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爱心和温暧;我们想在爱心的11月号召大家献出一份爱心,捐献一些陈旧的衣物,为他们送去一份贴心的温暖。朋友,伸出你爱心之手,也许你的举手之劳能赢得他们无限欢呼与希望!我们都是平凡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点点公益。
三、活动背景:
天气渐寒,人心向暖。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曾动过,看看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然而,在一些贫困的地方,贫困的人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光着脚丫子在雪地里放羊;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点什么。我们可以提供一个让爱心流淌的渠道。
四、活动前言:
1、活动时间: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2、活动地点:贵阳市社区、xx省各大高校、乃至全国
3、募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xx省各大高校的师生、社会各单位、企业
4、接受衣服单位:xx省xx市威宁迤那镇团委、贵阳市南明区林海中学
5、具体的受捐对象:xx省xx市威宁县迤那镇各中小学、贵阳市林海中学贫困学生
6、主办单位:任知行公益(草根公益组织)
7、协办单位:xx民间助学会
xx师范大学春晖爱心社
xx中医学院春晖爱心社
xx师范学院春晖爱心社
xx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贵阳学院自行车协会
贵阳职业护理技术学院春晖爱心社
其他组织暂定8、赞助商(待定)
五、衣物接收标准:
为了保证给贫困地区的群众捐赠更适宜的衣物,请各位朋友在捐赠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1、接受范围:以实用、日常必备衣物为主,包括外套、长裤、t恤(军训服装亦可)。考虑到贫困地区主要缺乏秋冬防寒衣物,提倡捐赠棉衣裤、毛衣、羽绒服、大衣、手套、围巾、帽子、鞋等物资;
2、不接受范围:内衣裤、裙子、吊带(包括过于个性、性感的衣物)、中短裤、袜、腰带等。
3、检查方法:检查衣物是否存在破损、发黄、明显污渍等现象,若发现予以退还。检查衣物的纽扣、拉链是否完好,不完好、且不能轻易修订的予以退还。
4、装袋方法:请尽量把衣物叠好,然后依次按外套、长裤、恤衫、军服等的分类顺序自下而上装袋。并且工作人员将捐赠衣物登记表放在胶袋内。
六、前期工作准备
1)提前一个星期按规定申请场地,如在各大高校公共空地用于宣传。
2)购买或申请所需物资,如宣传物资和回收的胶袋
3)提前3天向宿管阿姨做好相应有效沟通,争取得到其允许
4)11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员到贵阳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取回衣服回收麻袋
5)11月10日前确定参与回收的各高校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和其地址;11月12日通知各高校负责人开会,并且安排具体工作。
宣传工作:
1)制作宣传单张1000份
2)利用网络发布活动信息(qq群,空间、飞信和微博等)
3)11月1至11月25日在贵阳市各社区和贵阳市各高校宣传并精心募捐
4)通过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本校进行宣传,尽量提醒同学们回收时间和提前把需要捐赠的衣服整理好
5)通过项目团所有成员和各高校相关负责人在校宣传。在回收之前尽量多去宿舍走访动员,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活动安排(11月1到25日为各高校负责人在本校和附近社区宣传和募捐,在此不详细说)
1、11月6——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9:15-9:5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到学院搬运帐篷、桌椅、宣传物资等
2)10:00-12:45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3)12:45-13:30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放到宿舍楼内,并且储放好衣物
4)16:00-18:30安排4-5个工作人员接受同学的咨询和现场衣服回收
5)18:30-20:00安排7-10个工作人员收拾摊位,把相关物资归回仓库,并且把衣服放在储存室
2、11月1——11月25日的活动安排
1)17:15安排在宿舍楼群下的4-6个工作人员集中
2)17:30-20:00接受学生捐赠衣物
3)18:30-21:00可以将衣服运送至各捐赠(助)站储存室,并且储存室安排3-4名工作人员留守,负责接收衣物
4)衣物分类、消毒
5)12月8日从贵阳出发,12月9日捐赠,12月13日返校、
七、后期工作:
1)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必须安排7-10工作人员去对衣服进行分类、清点和记录
2)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按照衣服数量联系捐助站,争取他们派车过来。如果捐助站工作人员安排不了人员,我们将联系车辆运送衣物到捐助站,剩下的衣服送往贵阳学院或者联系各高校负责人让其处理
3)归还所借物资
4)衣服捐出以后,反馈信息给各个广大的捐赠者和所有工作人员
5)活动结束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总结、视频制作、图片处理、新闻编辑、网站更新、公布捐赠明细。感谢相关的支持单位、赞助商及广大的捐赠者。
八、注意事项:
1)前期工作要落实到位,包括联系捐助站,运送车辆和申请场地
2)工作人员要准时集合及时到位,各高校负责人要把好请假关,每位工作人员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标准和上门回收时的态度以及行为
3)工作人员要带够麻袋,做好已询问宿舍防止重复打扰
4)设立3到5个机动人员为各个小组提供应急帮助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学校学生提供上门回收
5)注意保护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运送的过程中造成损坏和玷污6)尽量安排住在该宿舍楼的工作人员参与该栋楼的回收工作
九、应急方案:
1)假如运送衣服过程中遇到大雨可就近暂时寄存到所在宿舍楼
2)若捐助站不派车过来则我们要安排好备用车辆
3)若摆摊当天下大雨,如无太大影响就按原计划进行,否则就取消定点回收,其他学校同学捐赠的衣服就电话联系提供上门回收
4)若在活动之前无法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人数则在活动当天再具体安排具体地点
5)若市捐助站由于仓库满了,无法接受我们的衣物,我们将将把衣物暂存在学校的寝室,近期及时联系其他捐助站接收我们的衣服。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6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一、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xx〕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四、注意事项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7
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对象
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
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见附件)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
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