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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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承诺书

请欣赏施工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1

立书人承包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之厂区饮料车间(含制瓶车间及仓库)、无菌车间(含无菌制瓶车间及仓库)、PET仓库及TP仓库等五栋单体消防改造、新增消防泵房 、新增地下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改造 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一、权责:

1.立书人承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其所雇人员之工作意外伤亡,负全部职业灾害赔偿责任。

2.立书人承诺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规范并遵守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其它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且若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xx—5000元罚款。

3.立书人承诺若施工人员发生意外,由立书人派员送至医院救治,如伤者无人护送,须由甲方协助处理的,其相关费用仍由立书人负责。

4.立书人承诺专职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列事项:

4.1在正式进厂施工前,依工程安全会议相关事项,需对施工人员作安全培训宣导;

4.2 在工程期间每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召开早会,宣导当日施工安全规范;

4.3在每日施工中:应经常经巡查施工区域,及时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问题点;

5.立书人承诺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厂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安全事项;未遵守的,被甲方检查到的安全缺失隐患,甲方有权责令改善到位且作1000元(含)以上的处罚,罚金由立书人所在公司承担。

6.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收到甲方《 施工安全检查告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延期缴款的加倍罚款,甲方工程监工单位邮件提醒承包商,延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如期缴款的,由甲方直接在工程款中作扣除。

7.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及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隔离措施。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加栏护及封盖,必要时增设安全警示灯。施工人员所用的防护用品有效、齐全,且依规范配戴。

8.立书人承诺及时清运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确保现场整洁。

9.立书人承诺施工期间一切作业依消防法规规定进行,倘因施工人员未按消防法规规定作业发生了消防安全问题,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

1.报建的项目,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持市场认可的安全资格证。

2.非报建的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持安监、质监等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料证。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依甲方入厂规定配戴证件,考虑施工安全,在现场施工时可以不佩戴出入证。

2.施工人员须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登高人员,无恐高症。

3.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内的基本规范,如不准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厂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乱扔生活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等。

4.施工厂商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携带香烟、打火机,入厂前,依甲方规定,将香烟、打火机寄存于警卫室香烟存放处,抽烟需至指定地点,进入厂区内不得吸烟。如有发生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每发现一次;现场如发现有吸烟者,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每人,并禁止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现场如发现有烟头,立即处罚该厂商,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每个烟头,如有多个厂商在厂内施工,无人承认,则所有厂商都处罚。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依规定穿戴衣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穿戴反光衣、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穿戴反光衣、依规定穿戴衣帽。

6.立书人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各项厂区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7.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区域内从事相关施工工作,不得在甲方非施工区域逗留、乱走动,不得私自拿取甲方公司任何产品,一经发现,驱离厂区,不得再入厂施工。

四、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新建厂区、厂房四周采2米高彩钢板或砖墙临时围墙全封闭,外墙脚手架挂全封闭安全网,临时施工围墙距厂房5米以上;并设警示标识。

2.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内改造、维修施工区域四周采防火材料与非施工区隔开,依施工环境要求确定围护高度,防火材料如彩钢板、帆布、砖墙等材质;并设警示标识。

3.起重吊装作业: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四周采警戒栏杆或警戒带围闭四周,警戒带设置在起重臂杆旋转半径处,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并设警示标识。

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5.四口安全防护:

(1)楼梯口设1.2米高防护栏杆;

(2)电梯井洞口周边设1.2米高安全防护栏杆并设水平安全防护网;

(3)预留洞口设1.2米高防护栏杆并设盖板或水平安全防护网;

(4)通道口设安全通道,顶棚设二道防护底部满铺竹片,顶层满铺50mm厚松木板;

侧面采第一层竹片围护,第二层采多层木板,并设警示标志,防护棚上方挂好安全通知标志,如下附图。

五、防火、防爆:

1.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前,依规定取得动火申请,经核准后,动火作业人在动火申请表中签名确认后,才可动火。未经动火申请或动火申请未经核准即施工者,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次。动火作业时,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需在动火现场监火,直至动火结束。

2.在规定区域内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灭火器须处于完整、有效使用状态;对于溶剂、粉尘、原料作业场所采取防范其产生燃烧爆炸;施工所用的油漆、涂料、稀释剂及环氧地坪漆等易燃和易爆品,采取上锁的.方式管理,早上进厂施工时于存放点取出,晚上离厂时送回存放点上锁,且材料存放处配置灭火器材,午饭离厂时必须将所有化学物品桶盖盖好置于阴凉通风处或现场留1名施工人员进行看管,如发现厂商使用上述材料时未采用上锁管理或午饭离厂时化学物品桶盖未盖严实、未置于阴凉通风处且现场无人看管,则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次。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保持良好使用状况,无漏气现象。

4.作业中需配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护镜等),若未配戴防护用品不安全施工,一经发现,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次。

六、防止坠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的,配置适当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作业高度在二米以上时,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带。若甲方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愿接受甲方罚款:第一次被发现罚款1000元(含)以上/人,第二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

2.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未依规范的设置到位的,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且需改善到位后,方可进行施工。

3.杜绝在高处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依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5.高空作业防护作业需准备充分,施工人员正确配戴防护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登高人员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时下方有人看护。杜绝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不直接在采光带走动。未依规范的,,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

七、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环境工作时,备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业人员使用。

2.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勿超载,除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巨型庞大对象搬运时,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担任指挥。

八、施工现场需安全用电。

1.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能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接用电源。

2.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3.施工现场配备具有合格且安全的专用配电柜。

4.临时用电,设空气开关作保护,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不采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5.所有插头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一擎多用,不得使用无插头之电源线直接接电。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有可靠接地。

7.电气线路检修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示牌。

8.搬运或使用铁件时,注意不碰触到电气设备。

9.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任意挂接于电气管路上。

10.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11.上列所列事项,一经发现,立即处罚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

九、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就现场紧急处理外,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十、施工场所卫生

施工场所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施工地设备及材料维护遮挡,施工地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且立即改善到位。

十一、其他安全事项:

1.有限空间作业,配戴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看护;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必须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才能施工,单独一人禁止施工。

2.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施工所需之吊车、脚手架、安全带等相关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准备完整安全的工具备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关单位开“工程安全会议”。

4.立书人承诺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宣导本承诺书相关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现场监工、安卫人员的检查、督导,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5.立书人承诺在工程进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质。本工程甲方只负责最后品质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甲方需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立书人承担全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责任。

十二、施工管理缺失依甲方要求进行改善及督导,不得对甲方查核等相关人员进行人身 攻击报复。

立承诺书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立约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2

为确保***********一期室内和室外装饰、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和电梯安装等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乙方施工承包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安全绳。佩戴工作卡。分包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在施工遇到非拆不可的,分包单位应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完后恢复原样,否则一切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负责。

二、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现场总包单位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总包单位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三、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总包单位安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现场总包单位的监督。

四、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人员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分包单位承诺完全负责,与现场总包单位无关。

五、承诺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六、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现场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总包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总包单位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分包方必须坚决整改。若分包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罚款。

七、承诺分包单位用电必须自带电表,由总包单位指定接线,电表由总包方专业人员读数记录后方可使用,若需移动电源必须经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分包单位应加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若损坏必须赔偿损失及恢复原样,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必须做到工完料清。

八、本承诺书是现场总包单位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方如有违反,按第四条意见处理。

九、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本承诺一式三份。(公司项目部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承包人一份,施工完成由承包人将此承诺书做为结算凭证。)

承包人: 身份证号: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3

一、由以下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范围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建造师为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承担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

二、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力争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

1、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及时审查、签认、支付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鼓励争创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明确对荣获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项目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地予以处罚。

3、严格按照珠海市公安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及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的通报》(珠公发[20xx]300号)文件要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由施工单位与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签署预防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防汛、防风的法规、政策,组织制定和完善防汛、防风预案。当可能遭受热带气旋或较大的暴雨洪水袭击时,防汛、防风责任人要亲临前线,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汛期施工的,必须落实好人员转移的车辆、路线和安置地点;如遇工程出险时,组织人员全力抢险,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临险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5、项目安全管理资料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6、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安全培训等信息记录。

7、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有关规范要求。

2、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全,安全责任到人,安全措施落实。

3、设置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总平面图挂设安全标志牌。

4、抓好安全三级教育和日常安全防事故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5、施工用电规范,采用TN--S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等使用合格产品。

6、按规范搭设外脚手架,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安全网,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明确各楼层防护责任人。

7、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有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桩机安装拆卸方案,有完备的验收、检测手续。不使用没有安装防护罩、超过使用期限及没有保险装置的卷扬机,按规定搭设独立的卸料平台。

8、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防火器材,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炉等,不在在建建筑物内居住或办公。

9、按规定编制各项特殊专项作业安全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六、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省住建厅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

3、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七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排水畅通;材料实行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规范。

5、宿舍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不使用石棉瓦及树皮搭设。

6、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冲洗干净离开施工现场的车辆,防止环境污染。

7、饮食及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厨房设置纱门纱窗,有厨房卫生许可证及炊事员健康证。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不引起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七、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或安全隐患较多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接受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责令暂停施工整改。

2、接受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动态扣分等处罚。

3、接受市(区)住建局依法作出的停止承接任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资格、处以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市(区)住建局、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九、本承诺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2、《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施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造师(签名):

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总监(签名):

年月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4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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