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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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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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 篇1

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场爱情,影响了她的一生,就是那个陌生的中国男人让他一辈子难以忘怀。杜拉斯的《情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关于她自己的故事。从十几岁开始写作,但直到她70岁的时候,《情人》的出版,不,是《情人》拍成电影后,她才广为人知。《情人》出版于一九八四年,当年就荣获龚古尔文学奖。

一九九一年,法国著名导演让雅克阿诺成功地把这部名噪一时的自传体小说搬上银幕后,她于是成为当今世界几乎家喻户晓的女作家之一。也正是《情人》这部电影,才使得中国读者熟悉她。

写作《情人》时,已是七十高龄。她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奔赴巴黎读书。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她却迷恋上了文学,并且走上终生从事职业写作的道路。《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小说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情人》的独特魅力之一是它的语言,她的语言对历史具有俯瞰式的洞察力,对回忆的积压表现得富有张力、深邃、沉痛,从而使文章中充满了悲绝的意味,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而又回味无穷。她是那种把风格与先锋视为至高目标的作家,也是那种善于制造警句的作家。对语言的挑剔使得她的小说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与震撼力。

《情人》的魅力之二是它场景唯美的描述。你看《情人》的场景:八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越南,发黄的湄公河上漂浮着菜叶、杂物,河水湍急,大地倾斜。轮渡上伫立着一个打扮不伦不类的少女,她头戴一顶男帽,脚穿一双廉价却缀满饰片的鞋子,一只脚踏在舷栏上,眺望远方。大胆又不失含蓄的镜头处理;最后,那场不同寻常的唯美的离别;那首肖邦的圆舞曲,小姑娘终于轻轻滑落的泪水……

《情人》的`魅力之三是它的基调的绝望。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在《情人》里,湄公河上十六岁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皮肤男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情人》的最大魅力还在于它的自传性,真实的自传性。作为“情人”的杜拉斯,以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在岁月的风尘染白鬓发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依然有力量用极其惨痛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悲剧,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分明、紧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情人》中绝望无助的爱,无言悲怆的离别,爱到尽头的孤独感,使人流涕,令人痴迷。把爱情的本质阐述得如此淋漓尽致。

也许,那份伤痛,那份绝望的无助,那份无法理解只可体察的苍茫。一份值得用一生去怀念和回忆的爱情,即使是无望,同时也是幸福的。

《情人》读后感 篇2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 篇3

《情人》这本小说是表姐在豆瓣上推荐的作品,而后又在朋友书架上发现,就断断续续地看完了。的确,文学性很强。作者深邃的情感,尖锐的描写,将小说情节描写得畅快淋漓。一位17岁的生活在殖民区的白人女孩为何会有过人的无法常言的思想呢?我想,这并非是早熟的结果,更多的更深层的原因来自家庭,家庭成员以及社会环境。自从主人公的父亲去世,母亲非凡的预知力使他时刻失去清醒的感觉。对于生活的绝望以及社会沉闷的背景,一个连顶梁柱都没有的家庭如何生活,又谈何生活。没有感情交流的家庭成员如何组成一个家!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母亲突发奇想地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下午打扫了整个屋子,并用消毒水进行消毒。作者看到了母亲脸上久违的笑容。笑容里流露出对生活片刻的期许和希望吧!但更多的还是长期绝望中无奈的做作的寻求心灵慰藉的笑容。母亲在作者心中仍然是个悲剧的角色,尽管她如此爱她的两个儿子。靡费的爱让儿女情长变质,最后侵蚀了相关人们的心灵。作品有段着重描写了大哥的悲剧性的人生大结局,不仅是在正面烘托一个不恭世事狂傲不羁的社会反面人物的悲剧人生,而且是在葬送一个没有爱存在的家庭的悲剧性落魄吧! 有一个人值得提及,那是在河内街头的那个疯女人。从一个个体放映了一个城市,以及这个城市的现状。根据历史和社会实践表明,一个社会的疯女人一旦成为一个社会价值所认同的群体,并以一种社会特殊现象得以合理存在,那么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可想而知了。况且女人作为人类社会的核心部分,应当始终扮演内敛的人物形象,而社会能够让一个群体存在的根源也在于这个社会真实的面貌就是这些疯女人的写照。记得蔡元培先生在谈论女子在国民教育中的教育重要性中如此论述道“女子决定了一个民族的未来。”这绝不是夸夸其谈的论述。反过来,在那个殖民色彩浓烈的时代,社会本来的人性也会被殖民的非人性给湮灭了,何谈女人道德呢?何来价值追求呢? 再说说此本小说的重头戏吧!旷世爱情,但对于不够成熟仍未体味过爱情真真正正的滋味的女子而言,主人公与东北男人的爱不是爱情,最多是一种依脱和寻求的爱。这份爱饱涵两个同时需要内心温暖的,真心倾述的孤独的独立个体。可幸运也好,而不幸也罢,两个这样的个体在不正确的时代交碰了。于我而言,女子对男子的爱算是一种对于长辈爱护的渴望,一种空缺已久的爱,恰好这种爱与青春期朦胧的热火的爱情之火碰撞了,归根到底,那不是爱情。 这样的爱情故事的确令人心酸发怵,有时仍然深觉可笑。可何况在那个社会道德的鞭策已将这份爱的正义部分抹杀掉了。两个殖民社会急于追求人文关怀的孤独者角色,被社会正义抛弃了,这份被遗弃真可用孤冷的金钱换取吗?一段终究远去的驶向地球彼岸的岸,在跨越大洋的距离中,人类孤高的神态始终放不下来,即使在高尚的爱情上。

跨越种族、年龄、社会背景的爱,不是因为它们之间的鸿沟有多深而被怀疑,甚至冷落,而是人体自身在使劲超越这些鸿沟的同时忘记了人性的道德准则。一种可被原谅却又不屑去被原谅的行为,何来的美满,何来的内心的知足?不祥的预感是有理论依据的,因为它在不被大众认可的大道上独行,怎会坦然自如呢?女主人公早熟的心智在爱情面前仍然显得如此愚昧,即使是在追求一种心灵共同的慰藉。但也许对当事人来说,她在麻木的社会家庭背景中享受那份异样的扭曲的人类之爱。可社会的深深谴责,道德的追问会使这份爱心安理得吗?即使我未曾怀疑它的纯洁度,可他们之间某种莫名的鸿沟又在无声地污染了这份纯洁度。

其实不想,也不愿意去承认女主人公悲剧的少女时代,她的精神痛苦是无法用肉体的快感填充的吧!可终究在大社会中,背弃正义的'爱意,远离正义的道德都是不具有爱的故事,也是不道德的人生之旅。

这样一本小说,通过奇异的故事情节,突显正义之感的可贵。无论何时何地,在大社会的中,爱情必须坚守社会无形规划出的那条道德防线,否则即使已达到灵魂的契合的爱情也会在社会污浊的大潮流之中夭折。可作者把全本小说的所有人物形象都描写成悲剧性了,也未免有些不人道了吧!不,有个形象值得肯定,那是主人公母亲的侍从,一直陪伴她母亲的一生的修女。即使她的一生也平淡无味,但庆幸的是她内心有需要的东西,有可以值得做的东西的奔头。一个有人生期许的安稳的人生也是值得肯定的。可这样一个角色在一本充满悲情色彩的小说里也只能是在历史中起不到波澜壮阔的冲击作用吧!那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是值得肯定的。

《情人》读后感 篇4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情人》读后感 篇5

终于读完了英国作家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我发现自己的视角和原来有所不一样。我对儿子保罗这个角色的看法是:当这个敏感的孩子出生在父母不和睦的家庭的时候,他无意识的想代替自己的父亲,成为了母亲的“丈夫”,特别是当他的母亲以母爱来束缚他,这个儿子无能为力,无力切断和母亲的联系,只能活着母亲的怀里,自己从来没有和自己的内心世界连接在一起,一切都按照母亲渴望的模式生活,比如画画,永远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的男人。当他想借助米莉安、克莱尔的力量挣脱这一切的时候,结果发现依然是不可能。但是男主人公,没有泄气,当母亲去世以后,他依然在他的精神世界里挣扎。我认为只有他把自己的母亲放在母亲的角色上以后,从心灵上走近他那窝窝囊囊的'父亲身边,才能找到自己,才能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女人。

莫瑞尔太太,保罗的母亲,这是一个婚姻失败的女人,当她的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她没有去解决问题,而是不自觉的抓住了自己的儿子,把自己的当做自己的“丈夫”,不愿意放开自己的儿子,使儿子无法成长,在母爱中按照她的意愿生活恋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特别是夫妻关系不和的家庭中的儿子与母亲的关系,假若父亲再暴力一些。单亲家庭的母亲和儿子的关系也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对此我觉得一个理智的母亲,无论是多么的爱自己的儿子,多么的不舍得和儿子分开(主要是心理上),但是为了儿子能有一个幸福的人生,一定要忍着痛,把儿子推开,推向他的父亲身边,推向男人的世界,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情人》读后感 篇6

很多书以前都碰过,只是没兴趣翻开,昨天才发现这是王小波竭力推荐的小说,于是才耐心地读了一遍,这篇小说很短,所以根本无需跳着读,第一遍读并未发翻译文字有多高明。

或许各人对文体的嗜好不一样,但内容确实是惊到我了,整篇文字都是抑郁凌厉的,这是女主整个家庭的底色,她的大哥哥性格描写尤其让人觉得真实恐怖,我承认世界确实是有这样一类人存在的,他们自带阴森森的邪气,到那里就弥漫到那里,如果你抵抗力差,他就会伸出无数的'触角,侵犯你,让你变得一样的懦弱疯狂竭斯底里。如果是你的亲人,你的生活或许就再也不能平静。其实很多人的潜意识里都有这样劣根性存在,只不过大多数人隐藏得很好。

这篇文章和《呼啸山庄》《马佐夫兄弟》的风格类似,人物的性格用现在话说是双相情感障碍,躁郁和抑郁并存,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控制力,表现出的都是极端的行为。或许上帝是公平的,很多天才都是这样的人,

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

《情人》读后感 篇7

除却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记忆中很少读法国作家的作品吧,这两周抽时间读完了杜拉斯的《情人》一书,虽不甚明白,但终究还是稍有体会。正如译者所言,杜拉斯的作品是深涩难懂的,时间空间人物的转换过快,往往使得读者迷惑而不知其所言何物。

我已经老了。

简单的开头,却不知承载了多少岁月的沧桑,世事的煎熬,容颜的摧残;又不知有多少的自悦自喜,心醉神迷,流连忘返,恐怕只有杜拉斯自己能够明白其中的滋味吧。

冷漠的.母亲,贪婪的大哥,懦弱的小哥,绝望是那么的彻底。

然而,终有一天,她遇见了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清楚到底存不存在爱情的情人,只是知道,她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她。当白日已尽,他们在一起相互取暖,相互慰藉;有时,她会莫名觉得眼前这人像是自己的父亲,但就是这样他们彼此拥有。

可是后来,他们不能在一起。

港口消失了,接着,陆地也消失了。航船横越大洋,她最后还是走了。

再后来,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最后,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她一听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

后来他不知道和她再说什么。

故事到此为止,仅此而已,你不知还会发生什么,但那不重要了,是吧?毕竟往事已成追忆。

总体来说,小说大多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观念。

没有爱的爱情,爱的对象便变成了“物”。

“继而引出极度的痛苦,深可悲戚的情景,而运笔又偏于枯冷,激情潜于其下,悲剧内容既十分沉重又弥漫全篇,很是低沉悲伤。”

《情人》读后感 篇8

对于情人这本书可能期望值太高,以至于读完有点失落,并非我期待的那般,前文这段蛮吸引人眼球,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听着满满的浪漫,笔者用回忆录的手法记录写下类似的`于曾经,她对未来写作如诗的憧憬,却因贫困如洗的现实种种沦陷为小婊咂,对母爱的期待对母爱的失落,母亲的无可奈何,本文也概括对于那个世纪种族与种族间的歧视与人性的的丑陋。

《情人》读后感 篇9

作为深受传统文化洗礼的我,实在是对渡边的叙事角度和价值观判断不敢苟同。

修子和远野本身都是极度自私的人,修子自始至终都从利己主义的角度出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渡边更是多次描写到修子单单只是喜欢那个大男子的远野,一旦遭遇到挫折,比如远野的妻子的讥讽,比如远野受伤变的脆弱,便开始对他们之前所谓的爱情质疑和放弃。

只是侮辱了爱情这个词。

在修子的世界中,只要自己心满意足便可以,虽然名义上拒绝远野的金钱,但是却从来不曾拒绝远野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馈赠。远野妻子说她是窃贼,是多么贴切的比喻。

再看看我们的男主角,对家庭不负责任,对自己的妻子完全的不了解,更谈不上理解。为了心目的欢愉不惜舍弃家庭,更因为受到了一点挫折愤怒的对曾经心爱的人大打出手,这算什么爱情和责任啊。

看完了三观尽毁的书籍,或许可以博得恋爱中的少女的欢心,但是真的要给一星。

作为出版物,至少也应该有一点点鼓励人们的思想吧。

《情人》读后感 篇10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儿子与情人的悲剧。Mrs Morel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让她把对丈夫的爱转移到了儿子身上。婚后不久,Morel夫妇便失去了对婚姻的激情。Mrs Morel对丈夫很失望,但由于内心深处曾经爱过丈夫,她没有选择离开。孩子们的到来成为她撑下去的动力。大儿子 William长大成人,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William不幸染病去世,她伤痛令人欲绝。之后,她便把希望寄托在二儿子Paul身上,而Paul也很明白母亲的心,对母亲一直都很好。可是这种特殊的母子关系却造成了最终Paul的悲剧。儿子就是儿子,如果把儿子当情人对待,那份爱已不再纯洁。

当Paul与 Miriam 恋爱时,Mrs Morel害怕Miriam把Paul从自己身边抢走,一直不同意他们交往。最终Paul也没能和Miriam在一起。当然,除了受阻于他母亲外,还有这两个年轻人自身的原因。Miriam是个很要强的女孩,她对Paul的爱让Paul无法自由呼吸。Paul不能把自己的一切交给这个女孩,而Miriam想要的却是他的所有。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他的一切。Paul不能承受这样的爱,最终和Miriam分开。爱也是需要自由的,如果不能轻松地面对彼此,那么这份爱将在亲密无间中窒息。Paul和Clara的爱最后也结束了。虽然Mrs Morel没有像讨厌Miriam那样讨厌Clara,但Paul和Clara还是无法继续下去。Clara是结过婚的人,她希望有坚强的依靠,而Paul无法给她安全感。Paul因为母亲的原因对婚姻有恐惧感。谈到结婚她总是摇摆不定。Clara想得到Paul的全部,而Paul做不到,两人最终分手。Clara回到了丈夫身边,她觉得丈夫深爱着她,愿意为她付出,能让她依靠,而Paul却不能。故事最后,Mrs Morel生病去世了。家里失去了轴心,而不再是家了。Mr。Morel觉得更加孤独了,以前虽然他与妻子没有心灵上的沟通,但至少回家有人陪在身边,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无法承受这种孤独,去别的地方住了。而Paul失去了一直相依的母亲,好像一切都失去意义,天空不再明亮,他在黑夜挣扎着。失去了母亲,他失去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她迷失了自己。虽然他曾恨过母亲,还说过如果她活着,他就不能遇到适合自己的人,现在Mrs Morel走了,可Paul并没有与Miriam结婚,虽然他知道他从内心依附于她,可他最终决定放弃。或许是因为他太了解Miriam,他无法承受Miriam的爱。或许是他内心信赖于母亲,失去母亲,仿佛失去了一切。

爱,要全身心投入;爱,不要超越爱的底线;爱,要让彼此自由呼吸。

《情人》读后感 篇11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情人》读后感 篇12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后感 篇13

记忆中不是第一次看这本小说,以前潦草的看过一遍,但不够静心。私以为这本书要有一定的阅读品味才能认真的看完,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刷网文了,因为网文刷多了的确会影响阅读品味。这本书以后应该还会再看。

很喜欢这本书叙事的时间线和结构、时空打乱,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而爱情是用电影一样的语言,镜头般的画面感来表现。写《情人》的时候杜拉斯已经70岁了,都说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而那个时候,她文笔纯熟,想要如何表达任她信手拈来。

很喜欢情人这个词,像是融在黄昏时分,懒洋洋的光线里的一种若隐若现的罗曼蒂克,宝贝,你越是抓不住呀,它越是挠人心尖儿。杜拉斯不愧是写电影剧本的,我在想,她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构造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在想象中用电影该如何表现每一帧画面了吧。

情人,这两个字轻声读来,是绵长的缠绵。其实不同年纪的女人,都有其独特的味道。而十几岁的少女,带有青春时独有的青草香味,她们是清晨里玫瑰花上剔透的露,是山谷里悬崖上等待开放的桃花,她们不需要做太多,只是不经意的一颦一笑,对一些人来说便是让人欲罢不能的毒药。

“我已经老了。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经典的开头我读过无数遍。有时看她的文,料想,我要是男人,我也会无可救药般爱上她。毁灭又如何,如果有人,让你愿意爱她,爱得咬牙切齿,融进每一寸彼此触摸过的肌肤,每一声耳旁轻语过的叹息,每一缕夜晚倾诉过的灵魂,幸与不幸又如何,自此老去又如何,不痛快不罢休。

有些小姑娘呀,像枚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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