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1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权威信息显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可防可控,但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来源尚未找到,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病毒变异仍需严密监控。我园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幼儿园成立以校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职成科、师教科、学前科、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幼儿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指导幼儿园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对突发事故和特别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教育局。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寒假期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幼儿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幼儿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幼儿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假期不开展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我园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
春季学期开学前,幼儿园全方位改善幼儿园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强化师生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当前,春节临近,幼儿园正值寒假,人员流动大。冬春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幼儿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幼儿园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就是我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2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条件
(一)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在居家隔离期间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居家隔离对象房间内环境标本均为阴性,健康监测无新冠相关症状。密接规范隔离14天,次密接规范隔离7天,按要求采集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当天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双采双检,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同时采集居家隔离对象频繁使用的物品环境标本(床头柜、水龙头及台面、被子、桌面等)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解除隔离。
(二)隔离期间,出现隔离管理不规范,或健康监测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同时段内同一楼栋或同一平房其他居家隔离对象出现阳性检测者,由市级以上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延长隔离及期限。延长隔离期限的,应在延长隔离解除之日,实施上述同样的检测。
二、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流程
(一)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发放《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见附件1),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盖章,被解除隔离对象签名,被解除隔离对象和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保留一份。
(二)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提供体温测量计(1个)、防护用品(7天所需要的至少14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和消毒用品(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洗手液各1瓶)。
三、居家健康监测基本要求
(一)解除居家隔离后,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程序申请对被解除隔离对象赋红码7天,实施居家健康监测7天。
(二)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第7天开展个人和居家环境核酸检测。
(三)在遵守当地社区防控要求的同时,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室内场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人群聚集或室内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解除居家健康监测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3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郏县居家隔离人员操作规范制定如下:
一、凡确定居家隔离的人员,医学观察14天。要相对独立居住(最好有单独卫生间的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三餐专人送取,餐具用后消毒,卫生间定期消毒,拒绝一切探访,避免交叉感染。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人盯人”“一对一”,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都要关注,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隔离期间必须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在隔离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医学观察14天后由工作人员报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下发解除告知书后,解除隔离。
四、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将病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有居家隔离人员的户,其家人均不得外出,生活物资、清运垃圾等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
六、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居家隔离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的共享区域必需最小化,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
七、其他家庭成员尽量不进入隔离区域,如必须进入隔离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摘下并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洗。
八、要与隔离者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与隔离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隔离者居住空间后,须清洁双手。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
九、家属应尽量减少与隔离者及其用品接触。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并消毒。
十、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十一、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和普通家用洗衣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将隔离者使用的床品放入洗衣袋。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十二、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隔离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4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桌椅、门把手等可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含氯消毒剂使用时需按说明书配制使用,操作时戴好手套);体温计、手机等可使用75%医用酒精棉球或棉片擦拭消毒。不得外出,谢绝会客。
3、佩戴口罩。独处时,可以不戴口罩。与共同隔离人员接触时,请佩戴口罩。戴口罩前、丢弃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4、用品处理。餐具使用后,可煮沸消毒或使用餐具消毒柜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如有家庭成员共同隔离,生活用品需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5、生活规律。保持充足的休息,不熬夜。单独就餐,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面对。
6、主动监测。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积极配合每日上、下午各一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5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6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权威信息显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可防可控,但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来源尚未找到,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病毒变异仍需严密监控。我园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幼儿园成立以校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职成科、师教科、学前科、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幼儿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指导幼儿园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对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教育局。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寒假期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幼儿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幼儿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幼儿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假期不开展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我园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
春季学期开学前,幼儿园全方位改善幼儿园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强化师生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当前,春节临近,幼儿园正值寒假,人员流动大。冬春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幼儿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幼儿园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就是我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您和您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县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请您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白返白人员要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14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境外返回在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两次核酸检测后返回白水的,继续落实居家隔离14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
2、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来白返白人员,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或单位报备,返乡时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返回后第一时间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配合村组(社区)做好信息登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措施。
3、对居家隔离人员,组建1名镇干部、1名村(社区)网格员、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民警、1名及以上村民(志愿者)组成的“五包一”团队实施管控工作。落实“一对一”、“人盯人”措施,确保每一户都有人管控。
4、各村(社区)按每村3-5人标准,组织专门人员,对村部、路口、巷道、检测点做好消毒工作。
5、严格对隔离户实行贴封条、设置提醒标志等措施,确保隔离期间整户不得外出。
6、落实被隔离人员单人单间居住。
7、村(社区)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每人一表,每个村(社区)一册,详细登记隔离人员基本信息、随访记录,随访人、管护人名单。确保每天两次随访、测量体温,关注身体、心理状况。
8、发现发热等特别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就诊。
9、尧禾镇成立督查组每天对各村(社区)疫情管控工作进行督查。若发现有违反以上隔离要求的可拨打电话举报。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8
一、居家医学观察(居家隔离)
1、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在经社区评估符合医学观察条件的居家场所接受医学观察,观察天数一般为14天。期间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必须单人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2、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3、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观察期间,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4、居家居家观察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5、由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指导家庭清洁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和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泰人员),在家中或单位宿舍接受所在社区(村居)的日常健康监测,监测天数一般为14天或7天,具体时间由社区通知;
2、期间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3、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需向社区(村居)报备,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限时定向往返;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服从社区安排,凭社区开具的《采样联系单》,做好个人防护,定点往返,自行至指定辖区医疗机构采样检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安排专车或拨打120及时至市人民医院(润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