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学校校服实施方案(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打赢全省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这场硬仗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全省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暨教育装备推进会和漯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漯河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校服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体现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是学校流动的文化。而学生校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当前,与校服有关的各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加快攻坚,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强化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仪器馆。
漯河市校服定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程序
一是明确规范采购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在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要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严格制定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当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宣传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xx《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的,或各学校统一组织自行采购的,方案和采购结果须报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备案。
四是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市质检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六是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激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创造力,不断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
四、具体要求
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届时将遴选1-2个县区为试点,对有关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据依规严肃问责。
从8月份开始至12月份,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区、市属各学校将本县区、本单位当月的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月底前,发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报告内容包括: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
在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结束之前,于11月3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
请各县区、直属分局、市属各学校于8月15日前将本单位校服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人员(见漯河市校服工作联系表)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2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打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精神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本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为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吴永军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先后召开了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抓实抓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7至8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就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全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4.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严把校服质量关。学校要求经办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一)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程序,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三)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打分;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四)样品和投标文件合计分值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得分名次并封存样品。取前三名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五)评比结果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在严格控制学生校服订购套数的基础上,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应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校服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4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签订合同
按照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校服合同价格在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网站或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后,第一时间将该批次校服抽样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再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
6.封存留样
校服留样要备两份,一份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检验机构抽检,一份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xx校长为组长,xx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行为,办师生满意的学校后勤,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着重解决有的学校对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站位不高的问题;解决部分学校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政策不熟悉,一知半解的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采购中的程序不规范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质量不合格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管理中的腐败问题。通过以上问题的解决,加快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市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水平,让领导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近三年来的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事前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或床上用品选用组织,选用校服和床上用品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否采用规范的采购形式,是否进行公示,采购结果是否备案等,采购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履行减免承诺。
(二)采购套数、价格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攀枝花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采购年级、套数和价格执行。
(三)验收程序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履行验收职责,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识,是否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和标识,是否落实“台账”和“明标识”制度。
(四)售后服务。是否严格执行“三包”政策,是否提供上门服务等合同约定事项,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
(五)管理使用。是否落实校服穿着基本要求,是否有强迫学生穿着校服和购买床上用品行为等。
(六)是否规范廉洁运作。是否与厂商进行权钱交易,是否从中牟利,是否暗箱操作,是否收受贿赂、接受吃请、礼品礼金等。
四、职责分工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直属学校(幼儿园)的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城域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校服、床上用品相关政策规定。市教育体育局召开全市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区)教育部门也要相应召开县(区)专项整治动员会。
(二)政策学习阶段(20xx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市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县(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各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市、县(区)后保中心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校服和床上用品政策文件。各单位、学校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熟悉政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要精通政策,对各种政策文件要烂熟于心,并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学习结束后,于10月30日组织各县(区)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学校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参加校服、床上用品管理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31日-11月9日)
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对近三年来的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分年度分批次填报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表1、2),对照政策文件自查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批次、套数、价格、程序是否合规,采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自查自纠报告于11月9日前上报(直属学校报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部门)。
(四)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力量对直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县(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违纪违法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县(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要进行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制定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教训,以查促建,建立健全定期研判、会商会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问题排查、防范化解、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后勤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将此次校服和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经办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努力推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落实责任
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是此次专项整治责任科室;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部门领导和经办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职责,做好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和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严肃查处
各级教育体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纵容,坚决处理。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坚决查处、问责、通报。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学校校服实施方案 篇7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熟悉的童谣唱出少年儿童对美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当城市里的少先队员因为每天要穿着统一的校服、班服而不能天天穿花衣时时着新衣而苦恼抱怨时,来自我区11所民工子弟学校的另外1.5万余名孩子却正向他们投去羡慕的眼光——同样佩戴着红领巾,但却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拥有一身校服。
为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到“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的工作进程中,大力倡导“和谐包容关爱”的社会新风尚,借由本次活动让城区少年儿童为民工子弟设计校服,让他们在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审美创意的过程中实现换位思考,对不同身份的同龄人多些理解多些关怀,团区委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本月下旬起,至12月24日。
二、活动主题
为“小候鸟”圆一个校服梦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造势
1、媒体宣传: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以新闻形式报道此次活动;
2、网络宣传:鹿城青年、银泰官网及官方微博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4、商场宣传:随银泰报纸广告、网站、微博、卖场宣传本次活动。
(二)作品征集
2、参加对象:鹿城区各小学在校生(不限制户籍)
3、参赛要求:
(1)必须为原创作品;
(2)春秋装校服设计稿,要求长袖长裤;面料以棉质为主;
(3)设计款式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分男女款,设计风格统一,色调协调一致;
(4)在注重设计作品美观性的同时,充分考虑服装的实用性;
(5)画纸:参赛作品画纸指定规格为a3纸大小(42cm×29cm)
(6)信息(在画纸下方写明):
参赛者的全名、性别、出生日期、学校名称、班级。
参赛者家长的全名、联系电话。
有指导老师的,请写明指导老师的全名、联系电话。
(7)形式:蜡笔画、彩色铅笔画、水彩画等均可。
(8)其他:除绘画作品外,参赛者需提交作品阐述,要写在画稿的正面。
(9)每人仅限1件作品参赛。
4、参赛方式:免费参加;12月13日前上交大队部。
5、咨询方式: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鹿城团区委办公室z及温州银泰百货b1f总服务台z
(三)作品发布
1、发布时间:12月24日下午(如遇雨天,活动顺延)
2、发布地点:温州银泰百货北广场
3、发布形式:获奖作品制作成衣,以小模特走秀形式发布
4、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价值5000元银泰卡+荣誉证书
(作品将由温州银泰出资制作成衣赠予鹿城区指定民工子弟学校)
二等奖(1名):价值2000元银泰卡+荣誉证书
三等奖(1名):价值1000元银泰卡+荣誉证书
优秀奖(7名):价值500元银泰卡+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