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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委平安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海委平安组〔20xx〕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与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20xx年5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导。打击整治环节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彻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办理的前提下,公安110接处警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要高效收集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目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纳入老年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文艺演出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餐”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线,深化宣传效果。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成员单位和村(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这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2.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常乐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综合工作组,组长为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宋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项办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2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联席办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辽教办[20xx]100号),为切实做好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财产安全,遏制电信诈骗在我校的发生态势,我校将于5月19日至24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请各学院、各部门及后勤集团认清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全面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的工作格局,迅速掀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宣传热潮。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的战果,反映公安机关“云剑”“长城”“断卡”等专项行动和告发类案集群战役的部署举措和成效。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唤起全校师生社会责任,加强风险防范,深刻揭露诈骗手段和危害,提高全校师生防骗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内容
1、各学院组织开展以揭批典型诈骗手法、普及防骗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反诈防骗主题班会,制作一张宣传板报,展示在惟学楼一楼大厅。在部门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推送反诈骗的宣传推文,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
2、保卫处在各教学楼LED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在各教学楼悬挂宣传条幅,营造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3、学生处、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在学校网站、微信及微博官方平台的重要版面集中推出反诈骗专题宣传知识;团委在校园所有宣传栏中张贴反诈骗内容的海报,利用校园广播每天定时播放反诈骗的宣传内容。
4、近期国家反诈中心编制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保卫处将电子手册电子版发送到各学院、各部门及后勤集团,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活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措施,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中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请将宣传活动总结(电子版)及活动图片(电子版)及时上报到保卫处,上报截止时间5月24日。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五)积极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生动局面。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以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电话、网站、信箱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举报渠道,落实保护举报措施,及时开展核查、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的有力举措;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受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等工作情况;展现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参与打击整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安排
各村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全县政法新媒体矩阵和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及自媒体,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并扎实开展社会面宣传。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新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化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传播力强等特点,增强联动宣传报道的力度与深度,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成效。
(三)社会面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社会面宣传。在村委、街道、企业大门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册和展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组成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涉老反诈精准宣传,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对入户排查发现已存在或潜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积极做好打击化解帮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意义;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的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班工作”;宣传工作专班要策划系列主题宣传、要精编系列典型案例、要创作系列宣传作品;要定期向镇政府报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有影响的宣传案例及成果。
(二)完善方案,相互配合。各村、各企业要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紧紧围绕承担的整治任务开展宣传,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并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宣传内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
(三)规范报道,加强管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法律性、政策性强,宣传工作既要为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更要进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要通过宣传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细化工作预案,严防恶意炒作;要加强舆情监督,及时做好负面敏感奥情结调控管控,确保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烦利开展营造积极有利的舆论氛围。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2022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镇党政办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账号。镇项目办要在养老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信用管理,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镇民政办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市场登记注册成立涉及养老服务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着养老旗号从事非法吸收资金业务的三类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的日常排查、集中整治、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镇政务服务中心、梅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严格把关。镇城镇规划建设办、梅田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镇城管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辖区内三大运营商要依法依规对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处置。镇文化站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镇卫健办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梅田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镇综治办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9.防控涉稳风险。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包一”措施,与投资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情和处置进展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民政办要对梅田敬老院进行精准帮扶,帮助维持正常运转。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10.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镇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30日):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前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梅田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梅田法庭、梅田派出所、麻田派出所、镇民政办、梅田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梅田市场监管局、梅田城管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28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镇专项办将适时组织梳理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单位,推动限期整改提升;挑选一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5
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荔城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抵预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我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主任由郑宇芃兼任,成员为:曾鲤榕、蔡碧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负责动态跟踪、收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入户阶段(5月中旬)。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下旬—8月底)。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收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上旬起)。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通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逐一建立台账,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我办实际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办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开展要将走访常态化,多与群众交流,时刻注意老年群体思想动态和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稳妥转办、及时反馈,彻底掐掉“诈骗萌芽”,以扎实的工作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风险管控,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村居村干、巡逻员、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运用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视屏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利用四级联动微信群及朋友圈普及养老防骗知识,同时运用短视频、参与线上答题参与抽奖等新方法,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加强舆论引导,细化工作预案。各村居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宣传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细化宣传任务,着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声势。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确保宣传有力有效。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要统筹职责任务分工,压实地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针对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要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协调,科学多样地开展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力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齐心协力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各村居要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并将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村居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动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加分表扬;对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各村(居)及时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干为第二责任人的负责机制;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力。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6
为认真落实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县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顿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王兴福局长为组长,王晓强为副组长,社会福利科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7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地避免群众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旗局决定在全旗集中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专项行动,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防范为主,警种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基层,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损失。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10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人人皆知,人人防范,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旗蔓延的势头。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中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旗局成立以薛贵珍副局长为组长,刑侦、政治部、治安、指挥中心、网安、情报信息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管大队、督察、考核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警大队。
五、工作措施
(一)刑侦部门要当好宣传防范的排头兵,要积极协调、指导、协助本局相关部门开展宣传防范工作,侦破大要案件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宣传,还要作为讲师团经常性的深入各重点行业进行宣讲。刑侦部门要开展不同角度、针对不同人群的专项宣传防骗工作,至20xx年12月31日,要开展2场专项宣传,20xx年全年要完成12场专项宣传任务。同时,刑警大队要积极联系银行、通信运营商等职能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旗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从不同角度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二)派出所要在辖区内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家庭户)工作,让老百姓充分熟悉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防骗知识要点,要与被宣传对象签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单,以户为单位,对户主进行宣传,并由户主转达到全体家庭成员,还要组织社区干部、联防队员、志愿者在辖区内各类营业场所、人流密集地协助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要通过在辖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派发防骗传单等等提高防骗知识知晓面。同时,要以固定商户单位,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并让商户业主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单。派出所要建立各自的宣传方案,形成宣传台账,工作要留下痕迹,以备检查。
至20xx年1月24日前,入户宣传率(已宣传户数占辖区内常住人口户数)达100%以上。
(三)政治部要组织协调旗局各部门,经常性的在人流密集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完成宣传任务。20xx年年底前开展大规模宣传工作不少于3次,20xx年全年不少于12次。
(四)治安部门要借助行业管理的优势,在各种行业、经营网点张贴预防告示,在电子屏上进行防范提示,同时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在日常与群众接触过程中,也要进行日常的宣传教育。
(五)巡防部门要在驻警点、经常巡逻的场所等地方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开展防范工作,还要在巡逻车后显示屏宣传防范标语。
(六)其他相关警种,如车管所、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要对办事群众进行宣传,如使用常用口语:“您防范电信诈骗了吗?”“您知道什么是电信诈骗吗?”,还要在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等等,通过多种多样的方法让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入脑入心。
(七)考核部门要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纳入考核项目,结合市局的要求和旗区的实际,对相关参与宣传防范的部门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要量化、公开、透明,同时要杜绝出现弄虚作假,切实推动督促各有关部门完成宣传防范工作。
(八)督察部门要对此次活动实行全程督导、检查和倒查。期间,对新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抽查和倒查回访,重点对是否向受骗群众进行过防范宣传等环节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的部门,旗局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所队室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亲民、为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多警种联动,形成合力。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内部涉及公安各个警种、各个部门,还要协调许多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和团体。各警种、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宣传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数质并举。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在落实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创新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形式,挖掘特色宣传渠道。把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传播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户家庭,每一名群众,不给犯罪分子留下任何死角。各部门宣传所用的提示语、宣传资料、音(视)频等要通俗易懂,尽量用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具体诈骗方式来宣传,教群众如何发现、识别犯罪伎俩。
四是收集总结,及时上报。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报送等工作。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8
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荔城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抵预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我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主任由郑宇芃兼任,成员为:曾鲤榕、蔡碧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负责动态跟踪、收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入户阶段(5月中旬)。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下旬—8月底)。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收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上旬起)。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通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逐一建立台账,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我办实际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办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开展要将走访常态化,多与群众交流,时刻注意老年群体思想动态和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稳妥转办、及时反馈,彻底掐掉“诈骗萌芽”,以扎实的工作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风险管控,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村居村干、巡逻员、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运用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视屏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利用四级联动微信群及朋友圈普及养老防骗知识,同时运用短视频、参与线上答题参与抽奖等新方法,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加强舆论引导,细化工作预案。各村居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宣传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细化宣传任务,着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声势。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确保宣传有力有效。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要统筹职责任务分工,压实地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针对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要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协调,科学多样地开展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力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齐心协力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各村居要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并将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村居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动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加分表扬;对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各村(居)及时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干为第二责任人的负责机制;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