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公司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承诺书 篇1
致 公司:
我 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 ( )号文件批复开发建设 项目,我公司根据贵司的放款要求,我开户银行中国 银行 支行同意按 (存单质押 )方式为我公司接款 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同意显示和支付(%)贴息。
我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项目批复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是可查询、可验证的,是合法的项目经营者。我公司保证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诺书是银行集体行为、真实、有效、合法。
我公司为了合作成功,自愿承担前期操作费用和差旅费用。支付返程费 万元,并在贵公司的资金在我方银行显帐时支付给贵公司现金30万元。
如因我公司和我接款银行原因不能签合同和继续操作时,我公司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的无偿投资承诺书
(代委托书)
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我和公司委托 等人为公司建设项目融资:
贵方为开发建设我公司项目办理融资业务,我公司郑重承诺:融资业务成功,我本人及我公司自愿按照融资总额的4%(税后)支付综合服务给 指定的帐户内。该笔资金是无偿永久性的投资,由贵方全权支配,我本人及我公司对此款放弃追随权,此承诺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传真和扫描件同具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2
为践行诚信承诺、争做诚信企业、建设诚信南京,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驾驶培训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三、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四、我校与学员之间的关系是:朋友式的教学关系。
五、我校的追求及工作准则是:让每位学员都满意!
六、我校对员工“清廉执教”的最低要求是:不吸学员一支烟。
七、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如有举报,有一赔十。
八、班车不空站、不甩站,保证训练时间。
九、餐饮绝对保证卫生,如因我校原因致病者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十、所有费用均按公示的价目表收取,保证学习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增加费用。
承诺人:xxx
公司承诺书 篇3
为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我郑重向社会和全体职工承诺: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的安全事务负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完善、落实本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全体职工传达,并使全体职工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改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重要性。
2、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本工公司的安全卫生状况。
3、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并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安全生产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支持。
4、坚持安全优先原则,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设备;并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伤等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5、提供符合标准、适宜我公司生产特点的劳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6、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7、严格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坚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查处违章违规行为。
8、定期公布职业安全健康业绩,接受职工和公众的监督,使工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持续改进和提高,促使企业安全、和谐、高效发展。
9、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防患治理,广泛听取职工意见,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义务,使之持续改进,表彰和奖励对安全标准化做出贡献的人员。
10、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的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承诺人(签字):
公司承诺书 篇4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