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清廉从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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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承诺书

请欣赏幼儿园教师清廉从教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教师清廉从教承诺书 篇1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意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良好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式,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家长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10条,请幼儿园、幼儿、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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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清廉从教承诺书 篇2

为了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教行为,树立丹凤县幼儿园的良好形象,我本人向上级部门、家长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十条意见》精神、县委落实《市委十条意见的实施办法》及县纪委制定出台的一切关于纪律作风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觉杜绝避免“师德十不准”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工作会,服从会议安排,遵守会议纪律,落实会议精神。

四、做好本职工作、立足岗位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启发、自我整改、自觉规范从教行为。

五、爱护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节约水、电和纸张,避免浪费。

六、不向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向幼儿推销学习资料、生活用品等来为自己谋取私利。

八、不收受家长的礼品或宴请,不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九、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参加学习培训按期返回。

十、遵守幼儿园的一切规章制度,争当岗位的排头兵。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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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清廉从教承诺书 篇3

1、按时完成本园领导的安排及其它安排,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2、认真备好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尤其是教具及游戏)

3、了解每个幼儿的情况(尤其新生),抓好幼儿的生活常规,以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自理能力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4、时刻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认真做好及配合好保育工作。

5、经过家访电访方式,多与家长沟通,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共同教育幼儿。

6、不管任何时刻,全面关注幼儿,个别幼儿个别教育,让孩子都在同一条线上,师生同心,其力断金,为幼儿打造更加快乐健康地乐园。

幼儿园教师师德承诺书详解

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教师法》、《教育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2、不乱收费,教职工不向幼儿、家长索要钱财,推销商品,不吃幼儿食品等。

3、教职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参与赌博,不酒后驾车,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幼儿。

4、尊重、爱护和信任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对幼儿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5、努力搞好教研科研,提高保教质量。

6、每个教职工认真学习《好教师在我身边》,自觉向身边的好教师学习,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校行风监督员、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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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清廉从教承诺书 篇4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职责,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校教职工应在以下八方面履行职责,承担教育职责。

实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职责制,每一位教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全校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我的教学工作。

坚持开展“以德立身,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礼貌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停课。

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备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以自我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

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理解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提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八条,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法违纪,本人将理解学校批评、警告,取消评优资格,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分等处罚措施,同时敬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积极配合、支持,共同落实以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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