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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 篇1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文革部分是全程看着哭完。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兄弟读后感 篇2
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兄弟读后感 篇3
看了余华的《兄弟》,看到他们在苦难生活的忍受与挣扎,我屏住呼吸,泪水不住盈满眼眶……心里在叹息,人怎么会这么残忍,仿佛看到两个小男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脏脏的小脸,面对生活,无奈,无助,和两人之间的深厚情感,相依相靠,觉得这种感情再也不会分开,为相依一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逝者再也不会相伴,两人也长大,感情依然深厚,可是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两人有了分岐,因为是兄弟,相互并不忌恨,可是,宋钢因为和林红走在了一起,就要和那时连吃饭也没有着落的李光头一刀两断,并说出了很绝情的话,说,他们的父母不同,并且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就不是兄弟了,难道他忘了自己在监死的李兰面前许下的诺言,只因为爱情的出现?可是为什么必须失去一样呢,两者是不矛盾的啊!
小说前半部分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他可能善于写那个年代的故事,写的宋凡平和李兰身上都有许多传统的,人性的美德,在面对困难时,坚韧,乐观,举手投足,每个微笑,都在塑造人物形象,他们是困境下有着完美体现的人。
可是宋钢——宋凡平的儿子,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不应该仅仅是相貌,还应有性格吧,宋钢虽然善良,可是懦弱,没有原则。
他答应李兰的话,要照顾李光头一辈子,可是他为了林红背弃了,林红是漂亮,可是找妻子的标准不应只是漂亮吧,他喜欢林红什么呢,林红说喜欢他,踏实可靠,值得信任,可是爱他就要接受他,包括他共同患的兄弟,她不明白,宋钢和李光头过去的事情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种感情,太难隔断了,即使李光头在追求她的过程给了她伤害,可是他是自己丈夫的兄弟就要换一种态度去对他了。
在后来的生活中,李光头发达了,比较有戏剧性地成功了,和人物性格有关,笔墨不多,只是情节,他成功了,他太忙了忽略了他的兄弟,可是在他心里,宋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心里从没有背弃他的兄弟。
小说情节安排了李光头的发达,宋钢的潦倒,和李光头对兄弟情的惦念,李光头的发达和性格和自己的机遇有关,可是成功也是需要经营的,作者归许多因素于李光头适应这个社会,如鱼得水,我不喜欢的是,宋钢应该是个儒雅的人,怎么会为了钱去做那种骗人的不体面的营生,他可以没有许多钱,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那么残吧。
作者怎么安排自己的小说,都有一定的用意,他可能想反映什么,从来悲剧结尾的小说比喜剧小说更多一些,更容易打动人,可是我自己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兄弟两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辈子不会变的。
兄弟读后感 篇4
看完了余华的《兄弟》,很多人呢都有这样一个共鸣,是时代错了还是我们错了?这个问题很难说,对与错在与我们个人怎么看待,也许带给我们的并不全是绝望,关键是看我们有个什么样的心态,用一个什么观念去看,李光头和宋钢小时候的兄弟之情表现的更为真切和感人。下一部是他们都长大了两个人相依为命,如果没有林红的出现,他们也许会一直好下去。在他们兄弟两人和林红之间体现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他们在最后的结局中至少也是醒悟了,也许最终所要表达的只有作者本人最清楚,留给我们读者的就是无限的思考和感慨,这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兄弟读后感 篇5
几乎是刚开始红的时候就买了余华的《兄弟》,可是一直没机会看。趁着暑假,终于从头到尾看完了《兄弟》上下部。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更没有看过余华的作品,甚至没有看过张艺谋根据余华小说拍的同名电影《活着》。只是看过一些报道说,这次《兄弟》跟以往作品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既然我没有看过余华以前的作品,自然感受不到这种变化,所以就谈谈我读完《兄弟》之后的一点肤浅感受。
小说一开始就有点令我反感。小小的李光头,躲进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屁股而掉进厕所淹死更是无稽之谈!我甚至有点怀疑这部《兄弟》是如何取得如此高的知名度的。看到后面,李光头见了什么都要“爱”上一番更让我觉得这部小说是不是应该“少儿不宜”。上部感觉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发展的脉络,下部就有些让人觉得是天方夜谭。虽然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但是也不像小说里那样无厘头。李光头辞去福利厂厂长之后,就想自己去“创业”,然后到处借钱,这里有两点非常不合理:首先是李光头的品牌意识,改革开放初期,举国上下不是梅花牌就是上海牌,或者是熊猫牌长城牌,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凭李光头一个小城的福利厂厂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品牌意识的;还有就是李光头的专卖店思路,众所周知,国内服装企业大多数走的都是批发市场的道路,只有在近些年,一些实力比较强的才走专卖店遍地开花,改革开放初期的李光头也是不太可能想得到的。不去说李光头是如何发迹的,就举办处美人大赛这点也非常不妥。虽然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农民企业家,但也不可能俗到这份上。小说最后也发挥了想象,李光头带着兄弟宋钢的骨灰上了太空。
这是我读完《兄弟》之后最初的感受,这小说很粗糙。可是细细品味,还别有一番滋味。上部的文革写得出神入化,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大白兔奶糖确实是一种十分稀罕的东西。记得小时候,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可以吃到奶糖,而且还是假冒的“小白兔”,宋李之间的兄弟情谊也就从这些描写中变得活灵活现了。下部写到李光头的发家史,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的缩影。再细细品味,小说中的那些丑陋的东西,还真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影子。偷看屁股:不是有那么多人到处偷、拍,然后传到网络吗?处美人大赛:超女、好男儿不也这么俗吗?要是余华今年夏天之后才写下部,肯定会加上“童子男大赛”的。
细细品味,也就知道这部小说之所以这么红的原因了。
兄弟读后感 篇6
皮卡是哥哥皮达的狗腿子、跟屁虫。他最喜欢和哥哥一起逛大街,三天三夜不进家门他都乐意。兄弟俩在地毯上买了一本漫画书——《淘金记》,从此皮卡就迷恋上了金钱,那些钱在皮卡的脑海里变成了一个个美好的梦想,飞翔着。
可是有一天,皮卡把他小木盒里的钱一下子花光了,他到底是买了什么神秘的东西呢?原来,再过几天就是皮达的生日了,他在自行车店里把一辆漂亮的自行车买给了皮达。小女孩草环出现在幼儿园第五班大班时,皮卡和同学们正在新来的林老师的带领下大声唱歌,草环是乡下人,他的脸色比所有的孩子都红,很像一只光亮光滑的苹果,草环呆呆的尴尬的看着笑成一片的孩子们,她发现只有一个孩子没有笑,不久他就知道了这个孩子的名字——皮卡。老师问草环:“5加6是多少啊?”草环没有说话,“算不出来吗?”林老师疑惑地问,老师决定放弃草环了。她问其他孩子“五加六是多少?”所以孩子都举起了手。皮卡却没有举手,林老师看着皮卡,难道皮卡也不会吗?这不可能。林老师知道得很清楚,皮卡的心算你是全班最好的,“皮卡,五加六是多少?”“十三”,皮卡说。老师批评了皮卡。草环给同学们带来了快乐,但皮卡不笑,皮卡不但不笑还总是把眼珠转到眼角上,狠狠地瞪着,瞪着那些笑得要死掉的孩子。他们嘲笑草环,就等于嘲笑了幼儿园里的任何孩子,也等于嘲笑了他。
而有一天,大家告别了草环,在一个下午,城管检查电影院那一条街,看见了草环父母的地摊,把他们的炉子带走了,草环的父母失业了。草环就这样离开了幼儿园。在一个星期五,这一天发生了一件大事,当天林老师带领大家画一只小鸡,发现皮卡不见了!校长和老师随皮卡的家长疯狂寻找皮卡的踪影。在傍晚时分,皮卡终于回到自己温暖的家。原来,皮卡看见了两只鸽子而追出校门外而迷路了。谁也不会想到,过了几天,皮卡又一次失踪了,不过这次校长根据同学们的描述很快找到了皮卡,原来,幼儿园旁边是一所小学,再过几天皮卡就毕业了,他想去小学溜达。当看到小学一年级一班的教室时,他进去坐了下来,他惊喜地发现,自己能识黑板上的一些字。当老师找到他时,都笑他太调皮了,他却不以为然。在9月的一个清晨,皮卡背着书包上小学去了。。。
这就是皮卡,一个重情义、对弱者打抱不平、喜欢鸽子、对生活充满了好奇和憧憬的皮卡。
兄弟读后感 篇7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重新组合成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而文革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是为了批判文革时期的丧尽天良并且反映当时腐朽社会的现实吗?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这么一个人,是否被文革封杀了自我,因文革泯灭了思想?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我读故我知,我思故我在。
兄弟读后感 篇8
读了牧铃的《牧犬三部曲》,我更加喜欢狗了。比如说主人公之一黑头吧,它对牧场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它和白娃之间动人的故事让我热泪盈眶。更了不起的是,黑头对人类的友好和宽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