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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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承诺书

请欣赏诚信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诚信承诺书 篇1

身为移动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一员,在维护公司商誉与诚信经营之政策下,本人承诺并保证,于执行所交办以及承办业务之相关全部事宜时:

1、符合「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中之规定,不为任何不诚信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名义、理由或方式向公司之合作厂商人员索要金钱、馈赠、礼物、佣金、职位、服务、优待、回扣、疏通费、款待、应酬及其它有价值之事物。

2、「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第6条之规定:本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收受、承诺或要求本承诺书第1项所订之利益时,下列各款情形除外:

2.1基于商务需要,于国内(外)访问、接待外宾、推动业务及沟通协调时,依当地礼貌、惯例或习俗所为者。

2.2基于正常社交礼俗、商业目的或促进关系参加或邀请他人举办之正常社交活动。

2.3因业务需要而邀请客户或受邀参加特定之商务活动、工厂参观等,且已明订前开活动之费用负担方式、参加人数、住宿等级及期间等。

2.4参与公开举办且邀请一般民众参加之民俗节庆活动。

2.5主管之奖励、救助、慰问或慰劳等。

2.6提供或收受亲属或经常往来朋友以外之人的金钱、财务或其他利益,其市价在新台币(下同)参仟元以下者;或他人对本公司人员之多数人为馈赠财务者,其市价总额在壹万元以下者。但同一年度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或来自同一来源之受赠财物,其总市价以贰万元为上限,但尾牙捐赠不在此限。

2.7因订婚、结婚、生育、乔迁、就职、升迁、退休、辞职、离职及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之伤病、死亡受赠之财物,则另依公司人事规章处理之。

2.8其他符合公司规定者。

3、如经主管机关要求,或公司内部稽核、查核之必要时,于XX公司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将主动提供,或同意授权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之第三人,调阅、查询、影印、抄录或以其他适宜方式留存XX公司基于检视资金或利益流向之目的而认为与本人相关之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于全球金融机构开设之金融帐户明细及往来数据,以及相关财产所得数据)。而为协助XX公司进行前述事宜,本人同意依XX公司指示填载相关授权书或其他文件,俾利XX公司进行后续作业。

4、如有违背本承诺书所载之内容或所载相关规定者,相关罚则悉依「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办理。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安徽省政府 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20xx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为了生命健康,为了美好明天,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万家团圆,我向班组郑重承诺:

1、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用良心做工作、保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3、主动抓好岗位隐患防控和危险源辨识,消除现场隐患。

4、严守“三大规程”,自觉遵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杜绝人身事故,做到“四不伤害”。

6、倡树文明行为,严格执行准军事化。

7、严格执行“手指口述”与“岗位标准流程操作法”。

8、加强个人自律,做到安全诚实守信,不断提升文明素养。

见证人:XXX

承诺人:XXX

诚信承诺书 篇4

为维护太原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太原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太原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一)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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