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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1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2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3
这个月的星期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当我读完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一系列书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布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布利多无尽的怀念。从哈利认识邓布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布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重情义的人,他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他情愿死去的是自己。更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
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一开始我以为斯内普是一个邪恶的大坏蛋,但随着我对故事情节的深入了解后,我才知道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虽然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有伏地魔的烙印,但是在邓布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他怎么可能下的了狠手?其实他也不想杀死邓布利多,是邓布利多嘱咐杀了他,好让他自己解脱,去见他最亲爱的妹妹,最亲爱的妈妈。
邓布利多和斯内普都是可怜人:邓布利多从小就家破人亡,唯一一个弟弟也跟他老死不相往来;斯内普为了救莉莉,做了伏地魔的走狗,但伏地魔不讲诚信,杀死了莉莉,斯内普伤心欲绝,便背叛了伏地魔,重新回到了霍格沃茨……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件很危险的事,他明知道,自己可能会身陷险境,但是为了帮自己的父母、尊敬的恩人报仇雪恨,他全然不顾,因为他是正义的使者,因为他不会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去帮助了正义。
这一系列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我在以后的生活中也要向他学习,不向困难低头。一个周六的上午,我在做数学作业时遇到了一道难题,我抓耳挠腮,就是不会。在我想放弃时,我想到了哈利遇到了重重困难都不放弃,努力战胜困难,最终成为了自己命运的主宰,而我只是遇到了一道比较困难数学题就向它低头,这怎么可以呢?想到这儿,我又认真钻研提这道数学题来。我一会儿在草稿本上列算式、画图;一会儿抬头看着天花板,思考这道题目中要用的公式;一会儿在本子上奋笔疾书,写出已经思考出的几步算式······经过我的反复演算,终于解出了这道题目,我可不就是像哈利一样用自己顽强的毅力,破解了这道题吗?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4
“哈利·波特”系列是我最喜爱的小说之一。它讲述了哈利·波特在成长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勇气与爱一次次与黑魔头伏地魔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哈利波特》向读者展示了许多优秀的品格,不论是四个学院所代表的勇敢、智慧、友爱、正直,还是哈利、罗恩和赫敏那种天长地久的友情,它们无不体现着这套书的核心,开始和结束——爱。
爱,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东西,但它绝对是天下最美好的。当一个人缺乏爱的时候,最耀眼的光仿佛都黯然失色,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做出什么。伏地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伏地魔的父亲抛弃了他的母亲,而母亲生下他之后就死了,只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从来没有人给予他爱。他很孤独,进而变得邪恶,迷恋权利,鄙视爱和一切美好事物。汤姆的人性开始扭曲,他给自己进行了许多次危险的变形,让自己英俊的外貌不复存在;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不平凡”的名字——伏地魔。从此,他由一个英俊的霸变成了史上最邪恶的黑巫师。
但是伏地魔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自己最鄙视的东西击败。
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波特为救儿子而死,爱的印记就在哈利身上,伏地魔触碰不了他;斯内普因为爱莉莉,一直以来都默默地冒着生命危险给邓布利多做密探,为了莉莉守护着哈利;马尔福的母亲纳西莎为了能潜入城堡寻找儿子,向伏地魔撒谎说哈利已经死了……爱,是伏地魔永远不能理解的。
上文简单讲述了极度缺乏爱的伏地魔,接下来我们再来讲讲拥有爱的哈利波特。
虽然哈利没有了父母,姨妈姨父和表哥又对他冷嘲热讽,每天欺负他,但是哈利至少还有个家。他到霍格沃茨上学后,两个最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给了他来自友情的温暖,罗恩一家更是给了他家的感觉。校长邓布利多、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父亲的朋友卢平等也给予了他像父亲一样的关怀与爱。在他们的守望护下,哈利波特肩负着使命,一步步成长为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
可以说,哈利和伏地魔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有没有得到爱,决定了他们拥有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这一系列书里,还贯穿着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友谊。如果哈利身边没有罗恩和赫敏,他就不可能在霍格沃茨待下去,更不可能与最邪恶的巫师战斗并取得胜利。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纳威的一句“我们和你一起去,哈利”,以及在寻找魂器之前罗恩和赫敏坚定的话语更是见证了他们牢不可破的.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像这样的友情呢?往往当你有权有势时,成百上千的人都跑来和你称兄道弟;而一旦当你落魄,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愿意请你喝杯牛奶就已经谢天谢地了。真正的友情是雪中送炭,虚假的友情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像他们三人那样的友情简直少而又少,这样的知音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哈利波特”系列同时也映射出了过去的一些和政治、种族等相关的问题。比如书中关于家养小精灵的描写。
家养小精灵是一种魔法生物,它们无条件地为主人工作,无条件地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它们接受惩罚和鞭打,一代接着一代。而巫师们也普遍虐待家养小精灵,不把它们当成生命。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就是因为虐待家养小精灵克利切而遭到它的背叛,被贝拉特里克斯杀死。巫师虐待家养小精灵就好比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白人虐待黑人一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不给任何报酬地让黑人为他们工作,最后就有人像小天狼星那样自食其果。
此外,巫师也有种族歧视,纯血统巫师歧视麻瓜出身的人,称他们为“泥巴种”。而其实呢,根本没有什么“纯血统”,只不过他们将血统不纯正的人从家谱里删去了。巫师中的种族歧视像极了“无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但是,“无色人种”并没有什么理由沾沾自喜、趾高气扬、高高在上,就像“纯血统”巫师的血统并不存正,他们也只是凡人罢了。
“哈利波特”系列里不仅有对优秀品质的刻画与褒扬,对人性的领悟和诠释,更有对生命的感悟和热爱,是一套值得读百遍的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5
想必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吧!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伤疤,戴着眼镜,不服帖的头发在后脑支棱着,他的故事更神奇!
一岁的哈利被伏地魔(有史以来最邪恶,最强大的巫师)夺去了双亲。当伏地魔企图杀死哈利时,意外却发生了—一岁的哈安然无恙,而伏地魔却消失了……十一岁的哈利到魔法学校上学,发现魔法原来那么神奇。在后来的几年中,哈利与起死回生的伏地魔展开了一次次惊心动魄的斗争。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粉碎了他企图霸占魔法界的阴谋,让魔法界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这部书里有许多神奇又有趣的魔法。可以让你倒挂起来的,可以让你全身冒出小触角的,还可以让你变成石头的……把我笑得肚子都疼了。要是我会这些魔法该多好,若有人惹我不高兴,我就让他脚趾疯长,或让他耳朵里冒大葱,再不行就让他脸上冒出“大笨蛋”几个字,嘻嘻!
《哈利.波特》除了让我感到魔法的万能外,也感受到了正义的强大。哈利的父母为正义而亡,在最后,哈利明白只有自己***才能除掉伏地魔时,也从容不迫地走向了死亡。但是正义胜利了。伏地魔把附在哈利身上的灵魂销毁了,也最终受到了惩罚——在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伏地魔实在太邪恶了,他把忠心耿耿的仆人的性命置之度外,只为了自己又一次的逃亡;他残忍地杀害了许多人,只为他们和哈利在一起。他的生活里没有爱,没有正义。而哈利则相反,他从小尝尽丧失父母的痛苦,才能有如此大的决心报仇啊!
伏在桌旁,细细地品味j.k罗琳细致而又大胆的文笔,是我这个暑假最大享受!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6
一个阳光大男孩,面目清秀,两只带着眼镜的绿眼睛炯炯有神。魁地奇、姜洋小精灵、神奇的魔法、险恶的伏地魔《哈利波特》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在这些事物之间展开。在罗琳的笔下,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魔力。那里没有网络,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在一所我以前从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穿着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当信差。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可以随心飞行,可到达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这里仿佛有我熟悉的一切元素,我经常会在这些魔法师的身上找到同学老师和家人的影子:品学兼优、活泼开朗的赫敏格兰杰,就是咱们班的班长邵鹏森啦!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就像是开心果闫思源。成绩优异的李鑫宇,就像是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就是我们最喜欢的数学老师邓老师。我的爸爸妈妈就像是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
《哈利波特》吸引我的不仅是情节,还有主人公的优秀品质。哈利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七部《哈利波特》带我走进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在这个不一样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要向他一样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做一个向上的孩子。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7
期盼已久的寒假总算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的背面,背面画的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战,哈利与伏地魔对立着,天空是昏暗的,这场战斗,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看到这一幅画面,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一个忠实的“哈迷”,从小学起哈利·波特就陪我经历了一路的风雨,直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看了第一部电影之后,当时我只是单纯的被JK罗琳所构造的魔法世界所吸引而当我买来实体书的时候,就完全沉浸在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从第一本“魔法石”看到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我的心灵世界也和哈利·波特一样经历了许多变化。
在刚刚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小哈利和我一样,是个无知而又懵懂的孩子,刚刚认识两位新朋友——罗恩和赫敏。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哈利也从一个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坚强、有担当的'男子汉。在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寄托在哈利身上时,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一切。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勇于承担责任。在读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话“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时。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地重要。
哈利·波特系列书,就像我的成长之旅,陪我一路成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成了一个男子汉!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8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从一个还在喝奶的婴儿开始,他便受到了母亲以生命为代价的爱,从一进学校起,就和他的小伙伴一起,不断闯祸,不断进步,不断成长。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他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有了和坏人伏地魔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住在楼梯下的小储物间里,表哥达力总是仗着自己个头大欺负哈利,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的生日里,发生了一件很不平凡的事情,改变了他的一生。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在霍格沃兹他还认识了两位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作者罗琳也接连写了好几本书从最开始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直到《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他们三个与伏地魔顽强的抗争,最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比命运更加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