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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
几年前的一天,我突然看到家对面的楼房顶上长起了一棵小榆树,觉得很新奇。楼房上长出小树并不多见。当时就在想,即使是长出来了,也不会活得长久,因为楼房上的土壤极其有限。所谓的土壤也只不过是大风刮来的一点点灰尘而已;水分更会是少得可怜,只有下雨时才会有小部分的积水供应它,太阳出来,用不了几日也就会干枯了,那时,小树就会自然枯死。
每当看到它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棵小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颇有些可怜,更担心某一段时间若是少雨,它的弱小生命就将会终止。
然而,它却活了下来,一直地活了下来。四五年的时间,依然地活着,仍然在成长。只是生长的速度缓慢,一直就没有长得很高,更没有长粗、长壮,且歪歪邪邪,面容枯槁。
出于好奇,我爬上六楼的顶部,对这棵小树的生存环境进行了考察。
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环境啊——在烟囱和女儿墙的交角略显低洼处,积起薄薄的一层尘土,那就是小树赖以生存的土壤。那算怎样的土壤呢?那又怎能算作是土壤呢?充其量也就是几抔土,土已经有些干,所储存的水分也已经不多了,好在已经结固,不易被风刮跑。这样的土壤用贫瘠来形容似乎也有些夸大。然而,小树所需的一切营养便只有从这里汲取,也只能从这里汲取。由于土壤过于瘠薄,小树的根须已经伸出土壤的外面,弯弯伸曲,四处漫延。有几个根须竟然扎进了细细的砖缝里——砖有很强的吸水性,小树便从它那里得到所需的水分?
小树就这样的生存着,顽强地生存着。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5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作文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7
死神的脚步越来越近,原本的蹒跚,变得快步如飞。肉体的折磨,信念依旧坚定,与死亡抗争。一颗燃烧生命之火的心跳动着,那是胜利者的奖品……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寒风夹着雪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对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对生命的热爱取得了胜利,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8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9
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著向前。他靠著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望,最终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应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凭著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著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应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们此刻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0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多少年进化的产物,这漫长、痛苦的过程不仅产生了现在的主宰地球的生物,更培养了人类顽强的意志,人类逐渐成为挑战自然的胜者,顽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意志顽强的背后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想法——活下去,不管情况怎样,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明天。意志应该是我们对待挫折的有力武器,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都一帆风顺,谁都会遇到挫折,甚至是难以承受的磨难。我们会想到放弃,在这个时候如果想想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与狼血肉搏斗的过程和他所表现的那种超凡意志,我们就会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鼓励着我们坚持下去。
热爱生命,就要有顽强的意志,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都是曲折坎坷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有顽强的意志、学会抗争和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在有些人那里就黯淡无光,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汶川大地震中创造的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让人感动、令人震撼,他们的生命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意义,让我们热爱生命,以顽强的意志克服生命中遇到的磨难,使生命之花绽放地更加绚烂!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1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了1970年张海迪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了聊城农村。张海迪很想站起来,看见可以行走的人们,她有时不免黯然泪下。可张海迪却顽强地学针灸,治好了许多人。可她有时却因为一个姿势时间长了而全身疼痛,可她为了给乡亲们做事,依然选择了继续针灸。
我感受到了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别人一样可以走路,奔跑。从”她多想迈开双腿,扑向翠绿欲流的万顷麦田。“我还感受到了张海迪很热爱生命。从”数年来,她共治了一万多人。“太厉害了,我一看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残疾人竟然比医生还厉害。我觉得她太热爱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啊!
和张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我有时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游,最后一星期在写作业,可这样我经常退步。上一个暑假,我提前写完作业,非常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还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要热爱生命,不要浪费。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3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4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5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6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8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9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0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1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3
今天,我阅读了汪国真的诗集,其中《热爱生命》深深地打动了我。
既然你热爱生命,就要好好珍惜它,不要白白浪费。如果你有了目标,就要努力去追求。不管你的路途是光明还是黑暗,泥泞还是平坦,只要我们向着目标前进,我相信,努力了,一定会有收获!
小小的飞蛾有自己的生命和飞翔的权利,在你捉住它时,是否感到强烈的跃动;幼嫩的瓜苗生长中有多少阻碍,为了拥抱阳光,它都会勇往直前。这些娇小的生命竟有如此惊人的气魄,我们还有什么所经受不起的!
想到这些,我为之一振,对生命的热爱油然而生。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之花尽情绽放。
加油吧,同学们!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4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6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7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8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9
似蒙田那样感悟生命、乐趣生活
——致依然需要鼓励的我们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可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去俯察人生。我们就不会随生活中的烦乱而躁动,也不会因生活中的苦恼而沮丧;不会随生活中的病痛而畏惧,也不会因生活中的困难所阻挠。因为我们已经可以自由地阐释生活,细细地享受生命之水的甘醇香甜,心也就释然了。
我不只是为蒙田的《热爱生命》感慨,凡是对生命的礼赞和感悟,都会引发我的感动。过去常去阜外医院看病,总能在候诊楼道的墙壁上看到几幅无名小诗,记得其中有一幅的标题也是《热爱生命》,我曾将它记录了下来。这首小诗这样写道: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得到爱情
既然忠诚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首小诗的作者是谁?是不是专写给心血管患者?是不是也是舶来品?我没必要去考证了,但觉得很有意境。与蒙田《热爱生命》相比,感觉散文比诗歌更加直白和透彻,不藏不掖、不虚不幻。我想小诗的作者也许比不上蒙田在世界文坛的名望,但他们却从各自的视角,用不同形式的文体表述出同一个命题,那就是坚定的热爱生命之情,同样值得感慨。
我感慨,不是因为我消极了,也不是因为我失去了生活目标,而是及早地提醒和鼓励自己,希望我自己能继续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和生活热情,并能劝导别人也能行动起来。不仅如此,我还希望我的亲人们也能如此,希望所有有着健全思维的人们都能如此,这样我们才能共处和谐社会、快乐人生。
感慨多日,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发现蒙田的《热爱生命》这篇短文,不过是高中教材中的一篇范文时,我时时在想我高中毕业前真地读过吗?想必已有数以千百万计的年轻学子们读过了,于是也就怪不得人称“80后”、“90后”的人们,现在生活的那么快乐和自信。
悲夫(叹惜)!“廉颇老矣!”。
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年轻的活力,为快乐生活加油吧……,我们都没有来世!我们都不要做“糊涂人”!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0
生活有时对某些人也许是不公平的,但生活却永远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么放弃和坚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当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芜人烟的荒野上,当没有食物和水源,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这样的残酷遭遇是让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独自一人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时,他面对的是饥饿,是疼痛,是种种生与死的考验。“我该如何走下去?”这句话他无数遍的在心里问自己。但当他面对与他同样遭遇的狼时,他也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最终他战胜了狼,也战胜了他自己,他赢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机会!
当我看到主人公面对不公平的遭遇时,却始终坚持不曾放弃,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意志的坚强!当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线,万念俱灰时,却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坚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人之初,不就是这样吗,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或逃避或面对,不同的选择不同的结果。就像主人公一样如果他放弃,很简单,被那条饿狼吃掉,生命也就从此终结,坚守了一辈子的信念终究是放弃了,那么他的一生都将因放弃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却“傻傻的”“傻傻的”坚持着,因为他相信,生命的伟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别样灿烂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长度是无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但是只要生命没有结束,危险就无处不在,我们不可以阻挡危险的发生,但我们可以用铁一般的意志去与它抗衡,直到胜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尽头。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又一遍重温书名“热爱生命”,这简单的四个字,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为有了生命而丰富,生命也因为有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而精彩!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比电视剧情节还丰富的经历连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谢生命,给了我打败困难的机会;我感谢生命,让我拥有超乎他人的“优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从泥潭里爬起,无论在任何困境下乐观坚强的我总会找到胜利的出口,寻找那属于我应得到的快乐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不惧电闪和雷鸣;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惧风雨和阻挡!
感谢生命,享受人生,为你的坚强喝彩!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1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著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著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著、煎熬著,折磨著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著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著,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著,从事著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著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著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著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2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3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斗志深深的感染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4
汪国真的这篇《热爱生命》我读了又读。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希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5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6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7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