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质量保证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1
我方对售后服务及产品质保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向使用单位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应行业标准、条例及规范。
2、我方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使用单位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3、我方若中标,保证不会转包或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不会降低质量要求。实际施工中,确需对方案作进一步调整的,保证经由使用单位书面确认后才作调整,中标价格不作变动,价格若要变动,保证经由使用单位同意。
4、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我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扣罚中标价的`1%违约金给采购人。如我方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因使用单位原因引起工程延期、则工期相应延期。
5、我方到现场施工所有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我方自行负责。
6、我方同意招标人付款方式要求,签订合同后,付总货款的10%,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75%,大楼竣工使用一年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的5%在产品质保期满后付清。
7、我方承诺:产品质保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起三年。质保期间,负责免费维修,若属产品本身缺陷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则我方愿赔偿给使用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我方保证提供质保期后维修保养服务的方案。
8、其他特殊优惠措施:工程完工后,将派专业维修人员长住新昌,并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投标人(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8月24日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2
机电类:
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一)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本规则许可的施工单位进行。
(二)安装或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与相应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保证得到其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如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型式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资格,由承担相应施工的.单位负责保障该设备满足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自有职工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事故发生后在30分钟内抵达事故现场。
(四)安装、改造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任命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1人。
(五)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
(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本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实施现场作业,确需调整施工方案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写、审核、批准的管理制度。
(七)未经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进行改造的特种设备,改造单位必须更换该特种设备的产品铭牌,并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本单位《许可证》编号等。
(八)经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后的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自检。
锅炉:
凡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安装改造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改造锅炉;
(二)不得安装改造由未取得相应锅炉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锅炉产品;
(三)不得安装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产品(分期出厂的散装锅炉除外);
(四)不得改造未进行使用登记的锅炉;
(五)不得安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移装锅炉;
(六)不得安装改造报废的锅炉,或将非承压锅炉改造成为承压锅炉;
(七)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许可证;
(八)不得将承接的锅炉安装改造工程转包给其他无相应资格的单位。
安装改造单位在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锅炉安装改造施工前,安装改造单位应按照《条例》履行告知义务;
(二)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积极配合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条例》和《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发现锅炉受压元(部)件存在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安装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对安装改造的施工质量负责,并及时做好有关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记录工作,妥善保存锅炉资料和见证材料,在竣工验收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锅炉使用单位存档。
本单位同意以上规定条款,并承诺告知的内容真实,在安装、改造、维修以及日常维护中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上述所列的条款执行,将安全放在首位。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3
致:xxx正信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我公司做为合法投标人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我们保证:投标文件真实、合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证书有效期限为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周期。
投标企业名称(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承诺书 篇4
我 任丘市逸远互和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一经中标,对所投标产品做如下承诺:
一、售后服务方案
1、我方对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 24个月。
2、多方承诺在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由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
3、我方保证在合同设备出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1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到达现场并能够更换损坏部件或排出故障。
4、我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在规定时间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贵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问题设备,贵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继续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5、设备保修期届满后,我方保证继续为贵方提供合同设备的维修服务,贵方应按我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我方支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在合同设备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和相
关配件的价格向贵方提供备品条件。
二、质保承诺
1、我方保证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产品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完全满足。如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我方负全责,费用由我方负担。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2年。
2、发现我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将在1小时内给予答复。
3、我方中标后,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到货。
投标人名称:任丘市逸远互和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