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服务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承诺书 篇1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我司一贯非常重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来支持我司客户的产品销售的方便和成功,本公司愿为整套产品设备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1、产品设备的操作及日常维护工作,将由客户方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公司技术部将提供相应的产品培训及指导。
2、公司储存充足的零配件,能保证客户方不会因为缺乏零件而耽误系统运行,特殊情况,可提供相应型号设备进行暂时替补使用。
3、本公司24小时随时响应客户方的服务需求,并在第一时间制订出客户方问题的解决方案。
4、以产品出厂日期为准,我司对生产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6个月包换(不含外壳的更换、产品外观以及产品的配件、包装的损坏需要适当收取相应费用)、一年免费保修和产品终生维护。非人为破坏引起的故障产品,保修期内来回运费由双方一起承担,保修期后运费由客户方承担。若产品属于人为,雷击破坏,则我司负责修理,客户方支付维修费及运费。
服务承诺书 篇2
我公司秉承“做国内领先,争世界一流”的奋斗目标和“质量为先,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对贵公司慎重承诺:
1、性能担保
所有提供的产品全部由本公司生产,保证货物是采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严格按设计规范、技术要求、系统功能等要求并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制造、检验而成的产品,能完全满足买方的技术要求。我公司出售的所有产品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故障或破坏除外)。
2、技术支持
1)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组织、过程及安装服务,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控制。质保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
2)在质保期内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情况下,能够安全、可靠地使用。用户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性能故障时,本公司承诺保修服务。除此之外,国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本公司降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在质保期内,用户如发现产品质量疑义,公司在收到用户函电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解决。如用户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在收到用户函电后,7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需方现场。用户可通过售后电话咨询有关技术问题,并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售后服务电话:123456789。
4)中标承诺
保证中标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派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到场并开展相关工作。
保证中标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投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并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保证中标后,我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得到合理调配,实现合同期内完成相关工程量。
服务承诺书 篇3
深圳市泉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五月,主要从事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仪器和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
20xx年以来公司秉着“人类创造科技-科技服务人类”的理念。吸纳了包括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在内的材料和内燃机工程技术人员为后盾,致力于环保、能源技术的开发研究。现已开发出了以“自由能”为标志的汽车节能减排、减害、保护汽车发动机的节能环保专利产品,ZYN型“车用发动机燃油能效催化器”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一、 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作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我们诚邀用户亲临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3、产品配发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以确保用户能正确安装使用我公司产品。
二、 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们公司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改造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贵方。
三、 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3、服务效率:本公司专门成立售后服务小组,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产品使用初期,我方派人进行服务之道,解释产品的使用功能及注意事项,在使用过程中对客户进行回访,在收到客户有关售后服务的要求、电话或者传真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四、 退货总则:
1、我公司保证出厂的产品均按有关国家标准生产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保证严格履行、兑现产品三包,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自发货日起的3个月内或产品安装2个月以内(以先到者为限),若买方能够证实产品是符合本公司建议的方法正确安装与使用;能够证实产品本身确有设计、材料或加工缺陷,并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将负现缺陷产品免费召回维修,更换或按订货价全额退款。
服务承诺书 篇4
XXX:
为维护化妆品经营秩序,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单位将自觉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并郑重承诺:
一、树立企业(经营户)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对所经营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的规定,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
三、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并切实执行索证索票、购进验收、储存卫生、举报投诉、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和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四、严格化妆品购进管理,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保证对购进化妆品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故意经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来源不明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暂停销售的化妆品。
五、严格化妆品台账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台账和化妆品批发销售台账。
六、严格化妆品陈列、储存管理,按照化妆品包装说明书注明的条件储存化妆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并与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七、严格店堂广告宣传,向消费者正确介绍化妆品的功效、用途、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不作虚假夸大宣传和疗效宣传。
八、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有效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如发现销售的化妆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九、未经许可不从事医疗美容,不自制化妆品。
十 、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消费者的监督。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于企业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一份交当监管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