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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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报告

请欣赏实验室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验室自查报告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xx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xx〕30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黑教科函〔20xx〕430号)精神,按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的标准,对我校六个科研实验室(金属耐磨材料及表面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耐磨材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田间农业装备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生物医学材料重点实验室、生物药制剂重点实验室、儿童神经康复重点实验室)开展了全面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组织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建设工作,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安全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管理。通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赵宝江

副组长:苏贵章、胡明、赵成生、王少青

成员:各学院院长及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

各教学单位与实验室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有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实验房间都有明确安全责任人。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确保检查工作彻底、没有漏洞。

二、安全自查情况

1、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根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和学校的相关部署,定期对实验室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及值日值班制度健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应急预案充分体现学科特色,操作性强。

2、安全教育

各教学单位每年对新入职的教师和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了相应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考试合格者发放合格证书。定期举办各种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活动,比如:组织教师和研究生学习“如何使用灭火器”的活动,并让大家实际操作。在网站上设立了专门的版块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各实验室编印了《实验室安全手册》并发放到每一位师生,收回承诺书并归档。通过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传输和温馨提醒。

3、实验室环境与管理

每个实验室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实验室张贴了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消防通道畅通,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所有房间的钥匙均有备用;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实验室内没有与实验无关的东西,学校有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符合相关规定。化学品、废弃物分类区域明确,规范放置。

4、安全设施

学校根据实验室情况配置了相应的消防器材(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栓、沙箱等),并正常有效。实验大楼有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了应急指示灯;灭火器配备数量合理、种类合适,无过期现象,摆放位置利于取用;重点部位有防盗和监控设施;化学类实验室有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且正常有效并有巡检记录,实验室内有毛巾或毛巾毯并置于应急喷淋装置附近,随时可用;对于排放有毒有味废气体的实验室置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

5、水电安全

插头插座功率需匹配,无私自改装现象;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有专用插座,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配电柜/箱无物品遮挡现象。下水道畅通,不存在水龙头、水管破损现象,各类链接管无老化破损现象。

6、化学安全

实验室有化学品的动态台帐,强酸与强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固体与液体分开存放,标签清晰,有序分类存放。柜子门上粘贴有清单,便于查找。化学试剂存放点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远离热源,无存放大桶试剂现象,无大量存放化学试剂现象。过期药品定期清理,无过期药品累积,易泄漏、挥发的试剂存放在具有通风的试剂柜内。

剧毒品和其他管控药品的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运输、存储、使用、销毁,无违犯规定行为。

实验室有气体钢瓶台帐,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在用气体有检验合格标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分开放置,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无气体钢瓶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的现象,气体钢瓶正确固定,避免暴晒,钢瓶放置地面平整干燥。气体连接管路连接正确、有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不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在地上滚动钢瓶,时常进行检漏,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处于关闭状态。

学校配备了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对化学废弃物进行了分类存放,定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实验室内无大量存放、室外无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锐器废物盛放在纸板箱等不易被刺穿的容器中。

实验室配置实验用试剂、合成品、样品等标签信息明确,并加盖放置。不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原标签纸未撕去的空试剂瓶中不存放其它化学品。用于浸泡玻璃器皿的酸缸、碱缸等有盖子盖上,不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危险性化学实验有实验指导书。

7、生物安全

学校无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和研究的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资质证书,购买的实验动物均从具有生产资质单位购买,具有合格证明。动物实验结束后,残体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收集冷冻储存,由有资质的签约单位处置。

8、辐射安全

学校有2台带有辐射和磁场的仪器(X-射线单晶衍射仪和核磁共振光谱仪),但仪器本身具有射线和磁场防护功能,已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9、仪器设备安全

各实验室有各自设备台账。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仪器设备接地良好,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有记录。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电子天平不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后及时清理。

冰箱内存放的物品标识明确,试剂密封完好,无食品放置,冰箱周围不堆放杂物。

不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阻炉,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烘箱、电阻炉等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并有一定的散热空间,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无烘箱位置放置过低、影响物品取用的现象,烘箱、电阻炉等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加热设备边上无冰箱、气体钢瓶等。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溶剂,明火电炉、电吹风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10、个人防护与其它

进入实验室人员穿着长袖实验服(但大部分实验服为化纤面料),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实验按要求操作,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时,无佩戴隐形眼镜现象,并按需要佩戴防护手套。

危险性实验两人进行,不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不穿拖鞋、短裤进入实验室,不露脚趾,非实验区无穿戴实验服、实验手套等现象,有规范的实验记录。

三、存在问题

1、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2、相应的消防器材,逃生路线指示图,走廊防盗和监控设施不足。

3、个别实验大楼应急喷淋装置没有开启。

4、各实验室通风装置存在问题,个别实验室没有通风设备。

5、超过使用年限的冰箱、烘箱需要更换。

6、大部分实验室门上没有观察窗。

7、各实验室没有单独的危险品、化学品库房。

8、楼层没有配备急救药箱及药品。

9、机械工程学院液压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天花板脱落,实训基地部分吊扇摇摇欲坠,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康复医学院顶层809房间天花板漏水,室内潮湿,不利于仪器使用保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9表面离子注入室、121多功能高温烧结室等下水管道损坏,下水直接排到地沟,影响其他管道及楼体寿命。

四、整改措施

1、各教学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利用网络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2、保卫处负责相应的消防器材,逃生路线指示图,走廊防盗和监控设施的补充。

3、学校联系消防部门解决实验大楼应急喷淋装置补充和开启事宜,此项列为长期整改项目。

4、实验室通风装置的维修,由教学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没有通风设备的实验室,将在今后的实验室改造中逐步解决。

5、超过使用年限的冰箱、烘箱等,将在今后实验设备购置计划中逐年更新。

6、门上没有观察窗的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解决。

7、有条件的实验室建立单独危险品、化学品库房或配备单独危险品、化学品柜,设专人集中管理。

8、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配备楼层急救药箱、防护镜、锐器盒、各种警示标识、防渗托盘、防护服等。

9、后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天花板、下水等房屋修缮工作。

通过这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落了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了安全工作体系,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入地排查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减少了安全隐患、降低了事故发生概率,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会存在不足之处,敬请专家组不吝指导。

实验室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市小学实验室工作检查评分表》文件,“人员10分、实验室设施30分、教学仪器配备10分、实验室管理20分、实验教学30分、”等五个方面。我校对于科学实验室进行了自查。

一、人员

(一)领导高度重视,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和教务主任分管实验教室的建设、管理工作,使实验室工作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高层次、创造新特色。

(二)配备兼职科学教师,具备中师(或以上学历)学历,能熟练使用仪器,熟悉所担任的科学课教材,保证了学校日常科学课教学。

二、实验室设施

我校设有有教学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室各一间,各室均符合相关实验室建设的基本要求,保证实验设备规范化,配备陈列橱、实验桌椅、演示台、水嘴水池等。

三、教学仪器配备

我校的仪器设备全部相关标准配备,配备率达95%以上,药品试剂配备适合实验仪器的数量。

四、实验室管理

(一)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在狠抓实验室自身建设的同时,还着手于实验室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学习、宣传实验室管理条例,并把这些制度装框分挂在各实验室,以便师生随时了解并严格执行。

(二)仪器账册

有仪器器材经费帐和实物分类帐(总务处和实验室各有一套)。有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备无误,橱窗有卡,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物相符。要求各仪器柜挂有物品编号、名称、数量卡,便于了解和查找,对各实验室帐物定期自查自检,对随时购置的仪器、物品及时上帐,不拖不欠,做到帐物相符。

(三)仪器保管

按仪器的不同类别定橱定位,在物品的摆放上做到了科学分类,拿取方便,摆放整齐美观。要求各仪器柜挂有物品编号、名称、数量卡,便于了解和查找。

加强科学实验室安全措施,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采取好单库、单柜存放,对一般药品,按其类别、化学性质分柜保管,由于平时重视,措施得力,药品管理上一直没发生问题。

五、实验教学

(一)开学初根据教材制定好实验教学计划进度安排总表,每次实验前会先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后会做好实验记录,这些文字材料都会整理好并上墙。

(二)按课程标准实验开齐开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

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细致、长期和艰巨的工作。肯定会存在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导,我们将会努力使实验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实验室自查报告 篇3

Xxxx唯一一所半寄宿制完小,属二类学校,全校共有七个教学班。我校在芒市镇中心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正有序的开展着实验室教学工作。现就20xx—20xx年度“普室”评估验收的各项指标汇报如下:

一、科学实验室建设工作

我校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严格要求教师认真做好实验教学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目前,我校有一间实验室和一间保管室,总面积约110平方米,使用面积基本符合二类学校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有课桌凳18套,仪器柜16个,且各种仪器按要求归类合理的入柜摆设,实验室有一张演示台,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电路安装科学规范。

学校现有兼职实验员4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1人(中专学历)、小学一级教师3人(大专学历)。都已达到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教学工作的要求,在工作中都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认真的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二、实验室的管理

管理,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校实验室的管理始终不渝的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开足课时,管好、使用好各种仪器设备。在镇中心校的统一要求和镇教科室的

直接监督下,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着。实行由村教导主任及实验员共同负责和管理的机制,并结合我村实际成立了“普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每学期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定期开展实验教学研讨会1—2次,“普室”领导小组深入实验室对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深入课堂对实验员进行听课、交流。且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节。

在实验室各种仪器材料的购置建设上,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设有专项经费,以保证需要补充的或损坏的各种仪器设备,能按要求及时有效的得到配置。完善各种账、表、卡、册的整理和填写,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科学管理、安全管理、保障有力;做好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工作。各种仪器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有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并悬挂在显眼的位置,以便实验教师能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学生也能科学规范的做好各项实验。

三、实验教学要求

为了更好的把我校实验教学跨上新的台阶,更好地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让学生在科学规范的教学要求中进一步安全合理的完成每次实验,结合我校实际做了如下规定:

1、教学管理。

学校教研组在“普室”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严格要求实验教师必须做到每学期有实验计划(分组实验计划、演示实验计划)、有进度、有记录、有实验报告、并存放在公示栏或档案柜上,而且要求实验教师做到学期初写好实验计划、学期中有有过程记录、学期末有总结。最终整理好入档备查。

2、分组实验。

科学教师指导学生作好分组实验,培养学生实验素质。在分组实验活动中,教师做到了准备全面,考虑细致,有放有收,收放结合,因势利导总结实验结果,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实验任务,锻炼了学生实验技能,培养了学生的实验素质。管理人员严格要求教师有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及实验报告单,实验教师做到及时签名和批改。在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求实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科学、规范、安全地操作指导。

3、演示实验。

上好演示实验,培养学生能力。在演示实验教学中,教师能够准确、规范、清晰演示,能够引导学生正确观察,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管理人员严格要求实验教师做到演示实验有计划、有进度、有记录、并签名,教师演示实验时要科学、规范、安全地操作。

四、科学实验教学取得的成绩

1、实验教学适于动手操作,给学生创造了实践的机会,保证了学生能真正地动起手来进行探究学习,促进了学生思维的深度参与。

2、近年来,我校的科学教师,加强了实验教学研究,优化了课堂结构。

3、近年来我们通过开放实验室,提高利用率使教学效果显著提高。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率均达到了100%。

实验室自查报告 篇4

实验室化学药品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具有一定的毒性和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为此,本周校领导对化学药品的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对以后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情况:

1、 化学药品专柜专放,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反应的物品分柜隔离存放。

2、 化学药品容器有标签。

3、 实验室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4、 管理人员有详细账册、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化学药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室进行详细记载。

5、 化学药品由史巧玲管理,校长杨登云和教导主任安小玲进行监督。

6、 化学药品使用有登记。

整改情况:

一、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化学药品的管理知识。

二、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三、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

四、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七、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八、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并确保关好。

实验室自查报告 篇5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的身心健康。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实验室管理与建设

为全面加强实验工作,学校对实验室加强了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工作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高层次、创造新特色。

二、管理制度

1、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实验室规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教师职责》《领用借还制度》、《损坏赔偿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报损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检查记录表》等齐全。学校每学期开始做实验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室应存放有学生安全教育的相关材料。包括《仪器室规则》、《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等。

2、账目管理:《教学仪器总账》、《教学仪器明细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表》、《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名称、数量一致,做到了账、物、卡相符,记录齐全。

三、实验室的基础设备

1、标志:仪器室(包括实验室)都要有标志,标志要字迹规范,工整大方,门牌大小、高低、位置一致。

2、仪器柜的摆放:仪器柜靠墙,有一定的间隙,以免受潮变形。仪器柜进行分类。高低、大小、颜色相中的仪器柜放在一起,横竖成行,摆列一致,整齐划一。

3、仪器柜的编号:仪器柜要按顺序依次编号,橱号牌的形状、大小、颜色要一致,要美观大方,字迹规范,橱号牌应安置在每个仪器柜顶部正面靠边沿的中间位置。

4、仪器摆放: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对于较重仪器的搁板做承重加强处理。器材存放整齐有序。

5、仪器室悬挂《仪器室规则》,《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悬挂要位置适当、高度适中、垂直规范。《教学仪器存放一览表》有仪器名称、规格型号、现有数量、存放位置等,字体要工整、规范、美观。

6、仪器室做好防尘工作。室内不准堆放其他杂物,要专室专用。经常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仪器、窗台、地面、墙壁、橱、桌、架和悬挂物等卫生清洁无污物。

7、仪器室都要悬挂窗帘,仪器室、危险化学药品室(库)配有防盗设施。

四、药品安全

1、设立独立危险化学药品柜。危险化学药品柜间隔成至少四个独立小间,每个小间之间互不流通,每个小间要有排风装置,定期排风。

2、药品室有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通风等措施。

3、危险化学药品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4、对存放的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炎夏、寒冬等特殊季节加大检查密度,以防燃烧、爆炸、挥发、泄漏等事故发生。检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有无混放情况;包装是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稳定剂的量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脱落,试剂是否变质;存放处的温度、湿度、通风、遮光、灭火设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5、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贮存要求:

(1)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实行分类存放。危险药品分类隔离贮存,对不同性质危险药品应设立铁柜分开贮存。对腐蚀性物品应选用耐腐材料作架子。爆炸性物品将瓶子存于铺干燥黄沙的柜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及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开存放,不能混存。

(2)危险药品贮藏室干燥、通风良好。门窗坚固,门应朝外开。远离学习与工作、生活场所,远离水源。易燃液体贮温一般不超过28,爆炸品贮温不超过30。贮藏室门口不设各类提示性标志。

(3)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远离火源,设置了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配备灭火器、窗帘、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4)危险化学药品室中药品存放时,易燃品与易爆品、氧化剂远离,毒害品要与酸性腐蚀品远离,酸性腐蚀品与碱性腐蚀品远离。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

(5)严格控制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入库、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和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五、消防安全

1、消防基础设施:

(1)按标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能正常使用;

(2)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消防疏散标志按要求进行设置;

(3)通道电线、线路布局合理,电压稳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4)应急照明灯在正常工作状态。

2、实验室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上下水管道通畅,水压合理;电线暗线铺设,有效接地,电路布局规范,负荷匹配安全;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实验室教师可控制学生实验台电源。实验室备灭火器、消防桶、沙箱,化学急救箱应放在化学实验室方便显眼的地方。

4、废液、废气、废渣不能直接排放,按国家标准统一集中处理。

六、整改情况:

一、提高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加强管理人员责任心的教育,要求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化学药品的管理知识。

二、实验室和仪器要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防范实验事故的发生。

三、针对非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来到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

四、实验课开始前要对相关仪器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实验工作人员要对实验仪器器材的性能、操作步骤非常熟悉,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七、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八、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并确保关好。

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我县做了一定工作。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是一项细致、长期和艰巨的工作。肯定会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将会努力使实验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实验室自查报告 篇6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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