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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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承诺书

请欣赏在职教师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职教师承诺书 篇1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张定教通[20xx]21号),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我承诺:

一、不在校内、校外租借场地或在家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活动;

二、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三、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家养生源,不为社会办学机构介绍生源;

四、不有意延长或利用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

六、不擅自在校外兼职兼课并收取费用。

以上六条,若有违反,本人将按照(张定教通[20xx]21号)和(崇发[20xx上]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二0一X年四月十八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交学校一份,承诺人自留一份)

在职教师承诺书 篇2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围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为姜堰教育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作为桥东中心小学的一名在职教师,我郑重承诺:

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区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学生包容、爱护和尊重,通过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和蔼的态度对待学生,以丰富的学识引导学生,以博大的胸怀爱护学生,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使自己成为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

面对一个个性格爱好、脾气秉性、兴趣特长、家庭情况、学习状况不一的学生,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严格要求,又循循善诱。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组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为复兴中华而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理解学生的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对学生不偏爱、不歧视,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即使有极个别屡犯错误、屡教不改的学生,也坚持做到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以理服人,不以简单粗暴的办法压服人。同时不因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而放弃对班级的正常管理,放弃对学生应尽的责任。始终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正确履行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神圣职责。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在职教师承诺书 篇3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和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现特向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治理“违规有偿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等有关规定。

二、本人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违规补课;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违规补课。

三、本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违规补课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违规补课;

四、本人不参与各种类型的违规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本人不接受学生或家长违规补课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不以“家长委员会”决定的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

八、不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

九、不推荐学生和家长订购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十、不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十一、不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十二、不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在职教师承诺书 篇4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x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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