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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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读后感

请欣赏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精选3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本非常好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位很有社会地位的法官家里的'看家狗,它除了领导着一群狗替法官管理果园和牧场外,还常常保护着法官的两个女儿外出散步游玩,过惯了优越生活的巴克被法官家里的一个好赌成性的护院人的助手贩卖后,变成了一条雪橇狗,不仅挨饿受冻,还常常挨打……,受尽了欺负。它为了生存,强迫自己适应环境,变得十分坚毅,不仅取代雪橇狗队伍中的领头狗,最后还成为北极阿拉斯加一个地区的狼中之王。在这本书里,杰克.伦敦不仅把一条狗作为主人公来描写,充分用运了想象和幻觉,写得非常感人,还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能够适应环境、有志气、有毅力、坚忍不拔的强者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觉得受益匪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位好友,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最令我爱不释手的便是由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野性的呼唤》了。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狗“巴克”的故事。巴克本来生活在温暖的贵族家庭中,只不过后来被人骗卖到“淘金人”的手中,并且它在那里还结识了许多好友与主人,经历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同时也激起了巴克对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野性观念……

巴克曾是一只温柔善感的狗只因被人骗买到了淘金者的手里,使得原本温柔的巴克变得凶残起来。磨难让巴克成熟,也使巴克变得坚定而又优异。它所经历的事情既有危险的,也有温暖感人的。巴克曾被一位叫桑顿的淘金人救了出来,巴克很是感激。一次探险,由于水流过急,桑顿不小心掉进了激流之中,只有巴克挺身而出去救桑顿,只可惜水流太急,桑顿迟迟还未被救上来。正当大家闭上眼默默为他祈祷时,只听“扑通”一声,巴克又跳下了水,它只有一个念头:救主人!最终将桑顿救了上来,而自己却遍体鳞伤,还折断了好几根骨头。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感悟了许多道理:人在逆境中不可自暴自弃,而应顺应环境,在逆境中磨练自己,让自己变得坚定而又优异。我们要有一颗会感恩的心,记住那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及时的去帮助他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服务社会。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4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5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6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7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8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位好友,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最令我爱不释手的便是由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野性的呼唤》了。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狗“巴克”的故事。巴克本来生活在温暖的贵族家庭中,只不过后来被人骗卖到“淘金人”的手中,并且它在那里还结识了许多好友与主人,经历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同时也激起了巴克对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野性观念……

巴克曾是一只温柔善感的狗只因被人骗买到了淘金者的手里,使得原本温柔的巴克变得凶残起来。磨难让巴克成熟,也使巴克变得坚定而又优异。它所经历的事情既有危险的,也有温暖感人的。巴克曾被一位叫桑顿的淘金人救了出来,巴克很是感激。一次探险,由于水流过急,桑顿不小心掉进了激流之中,只有巴克挺身而出去救桑顿,只可惜水流太急,桑顿迟迟还未被救上来。正当大家闭上眼默默为他祈祷时,只听“扑通”一声,巴克又跳下了水,它只有一个念头:救主人!最终将桑顿救了上来,而自己却遍体鳞伤,还折断了好几根骨头。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感悟了许多道理:人在逆境中不可自暴自弃,而应顺应环境,在逆境中磨练自己,让自己变得坚定而又优异。我们要有一颗会感恩的心,记住那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及时的去帮助他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服务社会。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9

最近,我看了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在美国北部克服种种困难,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困难面前,巴克毫不退缩。有一天,巴克的主人和一群人打赌,赌的是:巴克能拉几磅。有人说:巴克可以拉六百磅或七百磅。巴克的主人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然后他们就开始下注一千美元。赌巴克能不能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过了一会儿,巴克就开始拉了。开始的时候雪橇慢慢的动了,后来一直都没停下,一直拉了一百码才停下来。巴克真是好样的,为主人赢来了一千美元。

有一天,巴克第一次不听主人的命令,追求自由。一天早上,其它的狗都起来拉雪橇了,就是巴克没起来,主人用靴子抽打在它的身上,而巴克就毫不动摇,就一直躺着忍受痛苦,最终主人将它抛弃了,它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巴克这种勇敢、不怕困难,追求自由的精神值得我敬佩,这本书真好看,下次我还要看,再一次体会文章里面的意义。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0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

它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们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碌碌无为只是一只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离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取得很好的成绩,才能做出伟大的事业,才能探索到更多末解之迷......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2

最近,我看了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在美国北部克服种种困难,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困难面前,巴克毫不退缩。有一天,巴克的主人和一群人打赌,赌的是:巴克能拉几磅。有人说:巴克可以拉六百磅或七百磅。巴克的主人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然后他们就开始下注一千美元。赌巴克能不能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过了一会儿,巴克就开始拉了。开始的时候雪橇慢慢的动了,后来一直都没停下,一直拉了一百码才停下来。巴克真是好样的,为主人赢来了一千美元。

有一天,巴克第一次不听主人的命令,追求自由。一天早上,其它的狗都起来拉雪橇了,就是巴克没起来,主人用靴子抽打在它的身上,而巴克就毫不动摇,就一直躺着忍受痛苦,最终主人将它抛弃了,它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巴克这种勇敢、不怕困难,追求自由的精神值得我敬佩,这本书真好看,下次我还要看,再一次体会文章里面的意义。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3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本非常好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位很有社会地位的法官家里的看家狗,它除了领导着一群狗替法官管理果园和牧场外,还常常保护着法官的两个女儿外出散步游玩,过惯了优越生活的巴克被法官家里的一个好赌成性的护院人的助手贩卖后,变成了一条雪橇狗,不仅挨饿受冻,还常常挨打……,受尽了欺负。它为了生存,强迫自己适应环境,变得十分坚毅,不仅取代雪橇狗队伍中的领头狗,最后还成为北极阿拉斯加一个地区的狼中之王。在这本书里,杰克.伦敦不仅把一条狗作为主人公来描写,充分用运了想象和幻觉,写得非常感人,还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能够适应环境、有志气、有毅力、坚忍不拔的强者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觉得受益匪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4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5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关于动物的书籍了。前几天,我从班级借到一本《猫武士》的书。刚打开这本书,我就觉得它那文字的魔力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地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呼唤野性,寻求自由的书。有一只可爱的宠物猫,它在主人的呵护下,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见了一名雷族学徒“灰爪”。这两只猫不打不相识,最后还成为了朋友。从“灰爪”的口中,它知道了在森林的深处,有一个猫的王国。王国里面有四个种族,分别是雷族、风族、影族、河族。在这个王国里所有的猫都是自由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这只宠物猫来到了这个猫王国,并认识了雷族的族长——蓝星。在猫王国的日子里,它才发现自己以前只是主人的宠物,其实它是不自由。为了获得心灵的自由,不受种族的歧视,它拜族长蓝星为师,并取名为“火爪”。它克服重重困难,凭借自己的出色表现,在与其它种族的战斗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努力使族群里的猫对它刮目相看。最后,它正式成为了一名猫武士。

自由是世上万物都在追求的。就像“火爪”,当它放弃宠物身份时,尽管它有时候会吃不饱,有时候会受到风吹雨打的折磨,但是它可以随意地在大森林中奔跑,可以和朋友们一起嬉戏打闹。这就是自由啊!我也渴望自由,但我不敢像火爪一样抛弃一切,重新开始。因为,我还没有长大,我还在学习各种技能,以帮助我在成人后能抵抗生活的压力,所以,为了将来的自由,我们现在需要在不自由的状况学习更多的知识,以创造更美好更自由的明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6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7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8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9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0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近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1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2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一些原因,比如父母双亡,他人压迫,家庭

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3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4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5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6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7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8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本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9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0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1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2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野性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3

这是一个充满着美好和温馨的动人小说,里面讲了许多让人惊叹的故事。就让我从头说起吧!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沉着、冷静、勇敢的黄毛狗,它叫布克。是因为被坏人骗到这个寒冷的加拿大,成为一只雪撬狗,因为它的嫉妒性,最终暴发出了多年蕴藏在身体深处的力量,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布克对史皮兹的嫉妒可以做个了结。经过布克一次次地被扑到,终于获得了做战的经验。经过努力,将史皮兹打倒了。成了领头狗。

从这一刻开始,布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之后的战斗,布克次次都胜利,因为它散发了野性,激发了心中无穷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个善于领悟道理的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把这种力量转移到学习当中去,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动脑筋,将身体里无穷的潜力发挥出来,一定没有什么事能难到我们的,你相信吗?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4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5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知道大家读过没有,我从中悟到了一个“理”:强者为尊。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所有的一切,都以实力说话。在小说主人公(狗)巴克的'社会里,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活下去的可能;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生的希望;只有学会“野蛮”,才是王道,才是生存之道。

是否觉得,你所处的社会处处充满文明?不知野蛮是为何物?那么,举例说明如何:

当你被一群人围殴时,你不得不还手。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维护你的尊严。

当你外出郊游,却忘记带食物时,你不得不去猎取食物。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让你生存下来。

……

现在,你是否还觉得你的周围充满文明?是否还不知野蛮为何物?

正是因为野蛮,使这个简单的世界变得复杂繁琐,正是因为有了野蛮,人类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6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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