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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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读后感

请欣赏《刀锋》读后感(精选32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刀锋》读后感 篇1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

世上只有一种成功,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所有人其实最终都会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我们能做的,便是根据我们的内心,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问心无愧的走过我们的一生。其实这样,便是对于我们人生最大的慷慨。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本身无所谓对错,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就好。

你做的事情/方式值得吗?——“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书中的这句话给了最好的答案,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总有一天会泛起一到涟漪;

“刀锋”即“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之意。悟道,思考人生意义,参悟心之所向。芸芸众生认清自我遵从心声,一往直前无怨无悔,便是意义所在,若能得其所愿就是圆满。当然艰辛困难犹如跨越刀锋,就如书中另外人物,谁不是历经苦难,真诚的忠于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本身无可厚非,无优劣之分,得其所愿便是圆满。而拉里同样如此,听从内心声音寻求生命奥秘,读过浩瀚书海遍历大地山河,拉里说“可能原来就没有答案”,又说回归生活“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我想这也便是答案。

《刀锋》读后感 篇2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篇3

相比较与《月亮与六便士》我个人更能接受拉里这种温和不过于另类极致的态度,斯特里兰德克对理想是癫狂的极致的追求,仿若受到神明的召唤,仿若无边的欲求亟待满足,而他确实只为填补自己的内心而非其他,所以最后选择销毁自己的画作,那些如性欲得到释放般为淋漓尽致发泄的挥毫之作。拉里是温和的,就像他一直为毛姆先生所赞美的迷人笑容一样,让人舒服的,不掺有任何嫉世感的,慈悲的怜悯的。自最初的迷惘,至找到想要追寻并深入其中探究最终从容处之,忠于自我并坚贞不疑,他像是与自己的内心与这个世界和解了,温柔的和解了,而最终选择隐于纽约这座城市,他想一棵树般深刻简单。他更像一个普罗大众,只是精神和灵魂比我等平庸之辈纯洁高尚,有自己的心之所向。我们也不必站在一个我们不能抵达的高度去嘲讽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庸俗与愚昧,谁不是庸俗的?各自有各自的追求,我们不能否认别人的人生也不必鄙夷。像毛姆先生所秉持的冷眼处之而不过分评判的态度,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很好。我们都是经过千难万险不懈的追求才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刀锋》读后感 篇4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篇5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刀锋》读后感 篇6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篇7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

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 篇8

近来闲来无事,想读点书。一直就想读毛姆的《刀锋》,终于有个机会可以读读了。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有种怅然所失的感觉。暂且不论内容怎么样......我觉得一种悲哀,极端的悲哀。想起了一句老话"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当快要读完时,捧在手中的这本书就像是一个很好很好的老朋友,马上就要离开我了。心里一下子非常的难过。这书,我一页一页翻过,一同和它经历了各种各样的遭遇,有悲有喜,有哭有笑。可马上就要和它告别了,我好舍不得啊。

想来,人生就是这样吧,你会遇见一些陪你哭,陪你笑,令你感动令你开心的人,然后又要看着他们离你远去。有时候,你不信是不行的,这世上根本没有天长地久的东西......

记得读《红楼梦》时,宝玉是个喜聚不喜散的人,总是希望有一大堆的人儿在一起啊!令人开心快乐;黛玉喜散不喜聚,因为她一眼看到了繁华过后的独自悲凉。可能有人要说这是乐观和悲观的表现,很自然。其实,不然。有些东西不是我们没有感觉,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人最大的悲哀是自欺欺人了。

很喜欢拉里的形象,一个温和,神秘,可爱的人。在大战中,同是飞行员的他的一个好友为了救他,牺牲了。自此回国以后,他就在寻找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他也说不出是什么。他有顶好的机会,可他不去就业。他在上流社会可以有一席之地,但他不喜欢。他本可以和爱她的他也爱的伊莎贝尔结婚,可他为了他追寻的东西放弃他可爱的`未婚妻。他看心理学方面的书,希望找到答案,他看了好多书,但仍旧没有答案。他游历了几乎半个世界。拉里,他有一种超脱的感觉,对世事的一切不在意。他知道他们小时的好朋友索菲的不幸遭遇后,要和她结婚。他要挽救善良而不幸的人儿,可是他没能如愿......

我很喜欢拉里的形象。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说他,我觉得很恰切

"你知道,我觉得拉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是唯一能够完全无所为而为的人。

这就使他的行为显得古怪。有些人不相信上帝,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却

完全是为了上帝之爱;这种人我们是不习惯的。"

你可能会觉得拉里有点道家的味道。我也觉得,但又不是,我也很奇怪。但我还是很喜欢他。他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有时候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灵魂,温和,始终温和......

其实,也说不上《刀锋》写得怎么样,我喜不喜欢,我想每部作品都有它值得读的东西。题记上有句话我觉得很有意思: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刀锋》读后感 篇9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 篇10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篇11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 篇12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医生的判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当时的我怎么也不像是个大学生了吧。书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这些事情都特别幼稚,这玩意儿只会让那些大学二年级学生感到兴趣,但只要他们离开学校,就会统统忘到脑后,到时候他们得为生计奔波。”哈哈哈哈,非常准确的描述了我,只能用生病了来解释。好在毛姆的书里有个病入膏肓的拉里,他如此坚持且反驳那些质疑的人:”既然这些问题都被问了几千年了,这就证明他们没法子不去问,而且还会继续问下去。“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平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刀锋》读后感 篇13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 篇14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 篇15

如果感到迷茫,空虚,摇摆不定,无所适从,没有理想,或者说,正在失去理想,那就看看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克兰德和拉里会告诉你怎么成为一名理想主义者,你要抛弃所有外在的束缚,踏上一条漫长、艰苦的道路,追寻一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但是你得到的会更多,可能是整个世界,整个由你自己创造的世界。这时,你壮志满筹,你雄心勃勃,你踏出了艰难却又欢愉的步伐,毛姆却突然给你一记警醒,你被人性的枷锁拷牢,历尽万难“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王尔德曾写,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或许坚定的意志也是一种天赋。但是你不能回头,你瞥见了某种光芒,浩瀚无垠的精神世界在你面前沿展,你被吸引,你无法逃脱,“可能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和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你压根儿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还有一种可能,前面所有的假设都不成立,甚至求知都是欲望的一种体现,逆反的欲望,强烈的、不顾一切的逆反心理,从头到尾只是一颗朦朦胧胧的心向往着某种理想性,在这种憧憬中心怀满足,而这种满足感究竟是在对精神的追寻中获得的?还是仅仅只是不甘趋附的自我安慰?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非得谈论宗教?但凡涉及精神世界,哲学都是不能回避的存在。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宗教本身就是哲学的一种形式,是对创世的一种解释。书中有提到一个很巧妙的观点“世界并非是创造出来的,因为虚无生不出任何东西,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表现”,拉里在印度寻找的答案是一种神秘主义,类似于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黑格尔主张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体现,是决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源泉和主宰。而有如基督教不过是把这种神秘具象化了,对神秘主义的探索是哲学家的爱好,而基督教会要做的事却是根植大众和传教,它是一神教,这决定了其本质的不宽容,有吸纳一切和摧毁一切的野心。

《刀锋》读后感 篇16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平和、宁静,他将“平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平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平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篇17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刀锋》读后感 篇18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中国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 篇19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 篇20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 篇21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平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平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

《刀锋》读后感 篇22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 篇23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平和、宁静,他将“平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平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平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篇24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篇25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篇26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刀锋》读后感 篇27

除去宗教和寻找终极答案的部分,看到拉里就好像看到我的大千本人。怪,自由,真诚,从不把外在眼光当回事。讨厌包装自己,不费力迎合他人的喜欢。作为一名普通人,抛不下虚荣心的伊莎贝尔没有和拉里结婚是必然的,往后的`大半生里她却仍然苦恋也是必然的。而我认为还有一件必然的事是,伊莎贝尔从未真正了解过拉里的内心。所以她未曾真正拥有过他。拉里愿意娶放逐自己的苏菲为妻,愠怒的伊莎贝尔因而用尽了恶劣的言语诋毁她,贬低她,耍心机手段拦截她的幸福。我毫不意外。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可怜的伊莎贝尔配不上拉里的灵魂。

另一位值得感慨的是艾略特。辛苦一生跻身名流社会,当作这辈子最高的priority,和最后临终时的孤独形成了好不心酸的对比。毛姆在阐述这个人物事迹时的客观让我由衷钦佩。非但没有让读者对艾略特的人生价值观形成偏见,还甚至能从他精心维护的奢靡生活中看到此人很多可爱的闪光点。临终时他回邀请函上写道,“甚感遗憾,事先与天主有约。”事先与天主有约,这份和他离世前physical condition极其相对立的优雅又怎么不让人佩服和难过呢。如果他年轻时料想到自己将孤苦伶仃得离去,还会奋力追求这样的一生吗?会的。他还是会的。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自言自语了很多烦恼,大千说,那就读书吧,你所有的烦恼早就在前人的书里有了答案。我当然不敢对每本书都带着功利主义去读,指望读了就能解决我某部分难题。但无疑毛姆这本确实给心里带来了清风。最后,我很喜欢他留给苏菲的那句诗。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路漫漫其修远兮,迷途时我准会想起这句话。

《刀锋》读后感 篇28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篇29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近于拉里,苏珊更近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读后感 篇30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

世上只有一种成功,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所有人其实最终都会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我们能做的,便是根据我们的内心,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问心无愧的走过我们的一生。其实这样,便是对于我们人生最大的慷慨。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本身无所谓对错,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就好。

你做的事情/方式值得吗?——“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书中的这句话给了最好的答案,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总有一天会泛起一到涟漪;

“刀锋”即“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之意。悟道,思考人生意义,参悟心之所向。芸芸众生认清自我遵从心声,一往直前无怨无悔,便是意义所在,若能得其所愿就是圆满。当然艰辛困难犹如跨越刀锋,就如书中另外人物,谁不是历经苦难,真诚的忠于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本身无可厚非,无优劣之分,得其所愿便是圆满。而拉里同样如此,听从内心声音寻求生命奥秘,读过浩瀚书海遍历大地山河,拉里说“可能原来就没有答案”,又说回归生活“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我想这也便是答案。

《刀锋》读后感 篇31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 篇32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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