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师德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师德承诺书 篇1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的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意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良好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式,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家长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10条,请幼儿园、幼儿、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师德承诺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通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为促进我市教育行风建设和提升通南教育形象作出积极贡献,实现学校道德建设“先于社会、高于社会、优于社会”的目标,全体通中教工将在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在努力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爱生明礼的同时,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八不”:
一、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从事营业性家教;
三、不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钱物;
四、不歧视、怠慢学生家长;
五、不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六、不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七、不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
八、不参加、迷信等违法活动。
为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确保“八不”承诺落到实处,学校党委、校长室特提出以下五项保障措施:
一、聘请行风监督员
学校聘请社会有关方面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我校行风监督员,对我校的办学行为,领导和教职员工执行师德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
二、建立学校师德规范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将根据师德规范考评实施细则定期对全校教工进行考核,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考核和调查结果作为对教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三、开展评选学校师德典型活动
今后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师德典型”,大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并给予奖励。
四、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师德规范的教工,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通报批评;2、扣发奖金;3、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4、推迟职称申报;5、校内待岗;6、行政处分;7、解除聘用合同。
五、设立监督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通中教工履行上述承诺情况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5510927
师德承诺书 篇3
本人成为xxx幼儿园教师后,保证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向幼儿园承诺如下:
一、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和个性;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学习的权利。
二、要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增加幼儿过重课业负担。
四、要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准指责、训斥幼儿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六、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不守摊子、守点子,不思进取。
七、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
八、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九、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十、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
我决心:践行庄严的承诺,付出全部的心血,在幼教园地百花园中编织七彩人生,以良好的师德形象,赢得家长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可。
承诺人:
日期:
师德承诺书 篇4
为了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師,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各级领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不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3)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不体罚学生;不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4)自己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
(5)不弄虚作假造谣、传谣,不在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7)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热爱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8)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9)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大超大办不良社会风气。
(10)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承诺人:
xx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