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质量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我公司坚持为用户服务、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宗旨,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并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保证按质按期交货;
(2)认真遵守三包服务,凡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我方负责维修、调换、退货。质保期为12个月;
(3)如果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疑问,供方在接到需方反应后将立即予以答复,如需现场处理可以24小时到达;
(4)原材料质量的保证措施:
4.1所有原材料供应的厂商均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我公司对供方资格审查;
4.2 所购的原材料进厂必须有供货商的检验记录、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4.3 原材料进厂以后,我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相关检验标准对材料取样检验,合格后出具报告及准用通知单,生产及供应部门凭准用通知单办理领用手续。
(5)在制品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措施:
5.1 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每道工序均按相关标准制定完善的工艺制造文件;
5.2 每道工序生产过程中均包含三重检验:
1)生产操作工人的自检;
2)生产车间qc小组的跟踪检验;
3)质量检验科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凭出具检验流转卡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此卡伴随产品制造的整个过程,以杜绝生产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漏检、错检现象的发生。
(6)成品检验:
6.1 每种产品生产结束后须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成品检验;
6.2 按国家标准要求、供方出具成品检验记录、合格证、质保书;
(7)质量跟踪
7.1 产品交需方后我公司按质保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跟踪检查或向需方提供技术服务;
7.2 以上的质量保证措施如需方需求增加或修改,请予以提出,我方予以更改,以满足用户要求。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 路小区 号楼 单元第 层 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住房,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 等级。
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达到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四、住房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1、 房屋防水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损坏1年;
6、 管道堵塞2个月;
7、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 卫生洁具1年;
9、 电器管线2年;
10、水管线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设计寿命年限承担保修。
12、烟道一个采暖期;抽气孔两个月。
1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住户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的签订日期。住宅保修期限自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计算。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
六、对住户报修的答复和处理时限,详见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见附页。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建设部[1993]第2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凡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住户可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凡因住宅配套质量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八、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 的危险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 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我们的宗旨是给住户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使广大住户舒适、满意。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作为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养殖场(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福建省地方标准,从事自行配制饲料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主动建立并完善自配料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批号、保质期、购进数量、使用对象、用法、用量、开始使用时间、停止使用时间等,并做好每批配料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三、本养殖场(户)自行配制的饲料只限自用,绝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
四、自行配制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不添加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也不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五、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不违反饲料添加剂在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等规定。
六、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不将兽用原料药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不违反有关规定及标准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
七、将《承诺书》在本养殖场所明显处上墙公开,并自愿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养殖场(户):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3份,其中上墙公开1份,承诺企业保存1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存1份。)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 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二、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 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 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 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