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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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承诺书

请欣赏户口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户口承诺书 篇1

户口迁移承诺书

, 现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名称: ,本人承诺选择( ): ( 1 )迁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产权证》为准,且房地产权证的权属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独立房产;

( 2 )迁入接收单位集体户,若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的,户口落在单位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户(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及珠公发[20xx]28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条);

( 3 )只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迁户口。

承诺人签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备注:交调动材料或办理毕业生接收时请出具由本人签名及单位盖公 章的“户口迁移承诺书”。

户口承诺书 篇2

本人姓名:现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名称:,本人承诺选择( ):

( 1 )迁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产权证》为准,且房地产权证的权属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独立房产;

( 2 )迁入接收单位集体户,若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的,户口落在单位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户(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及珠公发[20xx]28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条);

( 3 )只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迁户口。

承诺人签名:

盖单位公章日期:

日期:

户口承诺书 篇3

甲方:常熟市人才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符合常熟市落户政策的外籍未婚毕业生(应届生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往届生本科以上,包括本科),且已在甲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包括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等),由本人申请,经甲方审定,可以办理户口挂靠。

二、户口挂靠期限为两年

甲方在本市城北派出所设立“毕业生集体户口”,接受乙方委托,为其挂靠集体户口。户口挂靠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两年(挂靠期满后如需继续挂靠,则需重签挂靠协议,待甲方审定后,可继续挂靠;户口挂靠费120元/人次)。

三、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 为乙方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周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2、 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 提供户口相关证明

四、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在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

户籍挂靠相关事宜,并承担户口相关服务费用。

2、 如变更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乙方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 发生以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 调往常熟市外工作时

(2) 办理结婚登记有关手续时

(3) 已经在本市购置住房或有其它落户地

(4) 挂靠期限到期

4、乙方应根据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的要求,协助做好户籍相关事项。

五、如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自本协议终止起之日起,乙方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落户地派出所备案一份。

甲方:常熟市人才市场 乙 方:

(盖 章)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口承诺书 篇4

甲 方: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来苏州新区就业的外地应届毕业生、异地引进调入的各类人员等,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乙方由于以下原因,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乙方挂靠单位为(单位名称) 。

□外地应届毕业生 □异地引进 □其他

三、乙方委托甲方挂靠期间,其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甲方代理。

四、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开具户籍证明(需提供户口挂靠单位介绍信;如已离开原挂靠单位,则本中心不再出具任何户籍证明)。

五、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如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a、乙方一旦离开原挂靠单位;

b、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c、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d、乙方档案调离我中心之前,务必将户口从我中心迁出,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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