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小学生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1
千校万班百万师生文明行动
“文明出行-小手牵大手”承诺书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安全出行是每一个公民的愿望,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了时光少在拥堵中虚耗,生命不在事故中流逝,让我们一起来做文明出行的好榜样。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高防护自救能力。
2.不骑“故障车”,不骑车带人,12岁以下同学不得骑车上路。
3.过马路时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抢黄灯,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上车时自觉排队,遵守“先下后上”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6.不搭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类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7.家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交通安全关系人身安全、家庭幸福。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孩子上、放学,不乱停,不逆行。
8.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自己的家人、亲人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路。
文明出行更需要从我做起。让我们“小手牵大手”,为营造我们的文明出行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2
建湖县中小学生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命健康安全,我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12岁以下儿童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骑车靠右行驶,不违章行车,不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双手脱把,不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过斑马线注意过往车辆,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安全。
4.不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文明乘车,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6.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学生上、放学,不提前,不迟到。
7.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诺人:草堰初中 年级 班(学生)
(家长)
小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3
我们是朝气蓬勃、阳光灿烂的一代,我们肩负着祖国和家庭的希望,拥有美好的未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预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悲剧的发生。只有保证了生命的健康和安全,我们才能好好学习、全面发展,才能担负起建设祖国、回报社会的重任。
暑期即将来临,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有一些同学因为溺水而失去宝贵的生命,让家人陷入终生的痛苦之中。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为了让每个家庭都幸福平安,我郑重承诺:
一、珍惜生命,防止溺水事故。做到“七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我会大声呼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就地使用各种救生器材施救,并立即报警,绝不自行下水救人。
三、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乘超载车辆,不乘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不乘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并走斑马线。乘坐汽车应坐在后座,并正确使用安全带。
四、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购买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要适量食用冰凉食品,防止疾病的发生。
五、防范不法侵害。遇到不法侵害应该立即报警。不私自外出、不到网吧上网,不进入舞厅、歌厅、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尽量避免与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异性单独相处。
以上安全事项,请老师、同学们监督!
xx小学
20xx年6月30日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小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4
出行承诺书 承诺人在与其他承诺人共同出行之前已知道了出行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出行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选择参加本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一、 承诺人与其他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所组织的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承诺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参加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出行人员之间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除因其他出行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由于承诺人自己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承诺人自己承担,同时放弃对其他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二、 出行活动组织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活动的队员,受全体出行人员委托,组织者按全体出行人员最终确定的方案活动。在活动中,组织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并向出行人员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对出行人员在活动中的事故承担责任(因组织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承诺人自行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三、 活动中,车主及驾驶员是受全体出行人员的委托无偿提供出行车辆及驾驶服务的出行人员,其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出行人员所共享。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承诺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鉴
定事故确系故意行为所致外,承诺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或承诺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承诺人不要求其他出行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 活动中,意外事故是由承诺人及承诺人近亲属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包括本人)赔偿,所有承诺人有协助义务(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
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出行人员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