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诚信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诚信承诺书 篇1
户主 ,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失业下岗、大病、子女上学、离异、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保证真实无误,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无条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门给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关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申请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时,主动向所在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积极参加所在街道或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劳动,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可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做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主动退回所领取的低保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一:
见证人二:
诚信承诺书 篇2
一、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一、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廉洁行医规定。
二、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三、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以患者名义为自己及亲友开药或检查。
五、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不允许对患者出现“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六、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1. 本人承诺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包括项目(课题)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课题)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课题)管理规定和《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发生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违反医学伦理和实验动物管理规范;
(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2. 如本人被举报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中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机构组织开展的调查。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
项目(课题)参与人签字:
诚信承诺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职工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省、市、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已婚女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0 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4 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基本养老金(退休金),但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孩的职工,退休时,提高基本养老金(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发给已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2. 每年为乙方免费参加一次妇检。
3. 免费为乙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做到持证生育。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3、有按要求落实可靠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生育后30天内开始使用避孕药
具,对采取何种避孕措施有知情选择的权利,落实节育措施后失败的,应主动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4.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5.不收留、包庇、窝藏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侮辱伤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服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效力
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