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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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报告

请欣赏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项目产出情况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项目效果情况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2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3

20xx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市民生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20xx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之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铜医保办〔20xx〕30号),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根据省下达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县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医保局、市局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医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落实。市及各县(区)坚持严格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配套任务,按照一定比例将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帐户;根据救助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弥补不足,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全年开展3次医保民生工程集中宣传,通过视频号、行风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册、购物袋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二是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保证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三是严格日常考核。全面总结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的经验和问题后,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医保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实施细则》,创新将医保基金中心纳入市局民生工程评价小组,利用基金中心稽查力量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考评的'技术水平,提高民生工程考核的合理性。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评估。结合实际印发《铜陵市医保局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积极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五是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省民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民调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限,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对于年中第三方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和市民生办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项清单”要求,市县一体化整改,整改成效明显。六是扎实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报送进展表、月度考评、集中宣传总结、工作方案等材料,未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2.财务管理。一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医保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保类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截止20xx年12月,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277万人,金额2643.317万元,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截止20xx年12月,直接实施医疗救助3.5678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041.074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四)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实现了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满意度。通过对医疗救助受益对象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测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

综上,20xx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二、工作亮点

一是信息系统“云上”通。安徽省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20xx年3月入驻铜陵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信息系统“云上”共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大大缩短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运转周期,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二是救助对象精确认定。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连通铜陵市民政局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新增或退出救助对象信息数据,精准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和属性,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我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基本上全部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协议,最大程度上满足救助对象就医需求。

三、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救助资金安排不足,救助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靠上级筹集和地方财政配套,筹资渠道单一,缺乏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目前医疗救助政策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救助政策并未实现全市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差异。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民政部门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共享,加强与扶贫部门脱贫人口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宁波区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XX]24号)和《奉化区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卫[20xx]120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现对20xx年度公立医院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1、落实公立医院经济补助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是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承担着全区70%人口以上的医疗服务任务。通过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保障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发挥区人民医院、区妇保医院承担儿童医疗服务主体作用,加强基层儿科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等综合举措,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继续加强公共卫生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提升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资源效益。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及完善各个“中心”的建设任务。由各级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定项定额补助。

4、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推进中医“三名”战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优势病程拓展计划,参照宁波市遴选和推广应用的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优势病种及其制定的诊疗规范,充分发挥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

5、根据甬政发〔20XX〕94号《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已经发生以及尚在发生的债务,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合理的债务消化方案,采取政府贴息、逐年安排经费等措施,使其债务予以消化。

6、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大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公立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重症病房等设施设备应急能力。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工作要求,拟对区级公立医院实施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包括CPR实验室改造、发热门诊设施设备改造、疫情防控院内智能化设施改造、隔离病房改造、重症病房改造、体检中心改造、内镜中心改造、消毒供应中心改造等项目。

7、与宁波市安康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安康医院承担奉化区精神卫生工作,开设门诊部,方便奉化区精神病人门诊;单独设置病床150张,必要时可以增加床位,专用于收住奉化区精神病人(非强制病人);负责对社区精卫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精神病人处方调整。承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开展奉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承担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工作。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规定,承担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治疗工作,对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戒毒康复治疗。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公立医院项目资金专项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完成情况

1、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业务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亏损2433.88万元。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不含体检)182.95元,其中:药品费77.53元;门急诊均次费用7601.76元;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6.55%;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39.55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24.07%;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4.7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不含药品收入)21.34%。经过各公立医院的共同努力,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年度目标任务指标有所改善,但与全省同级公立医院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存在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普遍偏低、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偏高、检验检查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住院均次费用不合理增长和收支不平衡等问题,还需各区级公立医院深入剖析原因,攻坚克难,破除顽疾,狠抓落实,为开创20XX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局面夯实基础。

2、儿童医疗服务情况。奉化区人民医院门诊人次64129人,出院床日数7373床;奉化区中医医院门诊人次50451人,出院床日数177床;奉化区溪口医院门诊人次18606人,出院床日数1207床;奉化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人次127504人。

3、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人民医院完成了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善建设了六个中心。中医医院完成了经考核,通过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完善了2个中心及犬伤门诊任务。溪口医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成了妇儿保五星级门诊创建。妇保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上工作任务经公卫科考核通过。

4、20xx年各单位门诊人次、住院床日统计如下: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4004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575人次;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9998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56596人次,住院床日45292床日;溪口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616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63531人次;妇保院中药饮片处方数134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640人次;残联医疗康复中心(宁波爱伊美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3940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70381人次。

5、溪口医院消债:年内消化区溪口医院基建债务90万元,至此,区溪口医院历史沉积的450万元基本建设债务提前1年消化,为溪口医院发展消除债务障碍。

6、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情况:20xx年共计投入3000万元对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进行建设改造,其中PCR实验室建设改造385万元,发热门诊建设投入900万元,疫情防控智能化改造488万元,隔离病房改造110万元,重症病房改造320万元,体检中心改造350万元,内镜中心改造350万元,消毒中心改造97万元。通过一系列改造建设,达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目标,为进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体系打下了基础。

7、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派结对精神科医生至各镇(街道)精神科门诊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处方调整工作66次,到场人数708人,处方调整人数181人。开展家属培训8次,进行了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和精神卫生法的宣传,使家属及患者掌握更多疾病防治知识,能及时发现病情复发征兆,并充分认识到规律服药的重要性,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共有253名家属及患者参加了家属培训。患者及家属纷纷表示受益颇多。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在《奉化区精神障碍专项补助即时结报系统》中,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890人享受门诊一站式服务,62人享受住院补助。

8、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共体建设。按照浙江省县级强院标准,深化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6大诊疗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梳理区域外转诊病人的疾病谱,重点加强转诊率较高的`病种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内疑难重症的诊疗水平和就诊率。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1、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财务状况继续下行。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事业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17.79%;亏损243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1.51%,流动比率为88.41%。财务指标反映出医院处于流动性极度紧张、财务状况恶化的现状。

2、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自20XX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立医院投入3000万元加强防控能力建设,院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疫情防控的全局视角,仍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区域独立感染楼建设、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发热门诊规范建设等方面尚需继续加大投入,防控体系仍需完善。

3、儿科和中医药医疗服务任重道远。政府出台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旨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服务水平,但在实际成效分析,两者同目标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医共体建设尚有差距。自我区成立三个医共体以来,医共体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成效明显,但医疗资源下沉实际取得效果有限,从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的占比来看,收入结构优化未达预期,分级诊疗体系和6大诊疗中心建设转化效益能力还有较大潜力。

5、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区妇保院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目前补助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对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有限。各公立医院承担的传染病服务、公共卫生监测等任务都处于补而不足、有而不强的状态,在医院学科和能力建设中处于弱势环境,不利于医院综合发展能力提升。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39.7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3988.45万元、省级财政下达855.7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203.5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682.46万元、省级财政下达-288.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262.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6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680.95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034.57万元;住院救助资金4617.06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9.32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0.18%,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五、存在问题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六、工作建议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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