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超市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超市安全承诺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超市在食品经营活动中,作如下承诺: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
一、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绝不经销未经进货查验的食品。
六、绝不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七、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八、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超市安全承诺书 篇3
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二、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亮照经营。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临期食品及原料。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变少于二年。
五、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
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不使用塑料薄膜,编织袋代替笼布蒸制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
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顾客使用。
七、必须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师生健康,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签订,一式5份,学校、中心校各一份、上交体卫站3份,然后报食安办、食药局各一份
学 校(盖章):
学校校长(签字):
承诺日起:20xx年 月 日
超市安全承诺书 篇4
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好食品的运输、贮存、加工等环节,保证食品安全。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四、本承诺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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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