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员工优质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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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承诺书

请欣赏供电所员工优质服务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电所员工优质服务承诺书 篇1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以“安全优质供用电,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压缩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1.居民用户用电申请答复期限由5天压缩为3天,客户工程竣工检验期限集体客户3天,装表接电期限3天。

2.低压电力户用电申请答复期限由10天压缩为7天,客户工程竣工检验期限5天,装表接电期限5天。

3.高压供电户用电申请答复期限:单电源30天压缩为15天、双电源60天压缩为30天,客户工程竣工检验期限7天,装表接电期限5天。

二、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2.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4.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5.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6.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7.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8.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投诉

对客户的投诉,从接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情况。

投诉接待部门:镇江供电公司纪委、监察室

监督和投诉电话:95598,地址:电力路182号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承诺人:

日期:

供电所员工优质服务承诺书 篇2

我代表xx房地产管理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申请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业务时,第一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因故不能办理或需要缓办的事情,耐心解释,说明原因;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严守承诺服务要求

1、严守办事时限。凡符合规定所受理的业务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做到务实高效,不扣件、不压件、不超时限;

2、服务标准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将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业务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一站式”服务。按规定由房地产窗口直接办理的业务,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办理;凡需上级机关或内部多个部门办理才能完成的事项,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本部门内部完成。

4、言行文明礼貌。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的申报、咨询、举报、投诉时,必须文明用语,严禁态度冷漠和使用忌语。

三、实行承诺服务时限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个工作日;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30个工作日。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20个工作日初审完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房屋危房鉴定预约后10个工作日(危旧房翻建除外);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即到即办。

4、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1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抵押权、地役权登记,5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记入前款规定时限)。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xxxxxx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供电所员工优质服务承诺书 篇3

我代表xx环境保护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审、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年检,在行政相对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环保机关受理即办;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料齐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转报;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属县级审批权限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环保机关收到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分别在30日、15日和1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行政相对人到环保机关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在行政相对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由局审批项目领导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30日内到现场验收,30日内并批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三、落实“一站式”服务制。按规定办理环保行政许可事项时,一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凡需要环保机关内部多个部门办理才能完成的事项,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环保机关内部传递完成,所有办事结果一律从窗口反馈。属上级审批权限的事项,环保窗口告知办理程序,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环保机关应向社会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收费依据、范围和标准;公开环保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环保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不按效能规章制度办事发生行政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xxxxx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供电所员工优质服务承诺书 篇4

我代表xx司法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加大“五五”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严禁参与与司法干警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保持队伍良好的形象。加强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及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工作,严禁违规执业、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主动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首问责任制

对来访(办事)人员,最先接待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认真接待,处理来访(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指引、并负责在事后将情况转告经办人员,由经办人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答复。严禁任何形式推诿塞责、敷衍应付。接待来访(办事)人员,应态度和蔼、耐心询问、细致解答,热情服务。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1、公证事项受理,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律师事务所设立或年检、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解散,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辖区内的申领律师执业证及年度注册、公证员注册、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执业证及年审注册,自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法律援助: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7、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5个工作日内调结。

四、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

司法行政机关及下属各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当事人办理公证、律师业务的范围、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司法干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当事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司法干警及法律服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五、实行错案、错证责任追究制

司法干警及法律服务人员因主观过错造成错案、错证和伪证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全额退还服务费,并按规定进行赔偿,同时追究相应的行政、法纪责任。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等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

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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