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安全责任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
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0、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2
安全工作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保证安全、保证可以更好的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法规条例,认真执行中煤地质总局特种勘探中心探水队项目部和金海洋南阳坡煤业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
2、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3、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真正做到“上标准岗、做标准活”, 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严格要求自己,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摆正安全位置,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保证节假日期间服从工作安排,安心上岗,认真执行请假制度。如果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假而别本人愿意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6、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做到班前班中不喝酒,工作繁忙时不计较时间,随叫随到、不无理取闹、不越级上报等。对项目部制订的当月工资延长两个月发放表示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下工资发放延续时,自己一定能理解,如果违背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中煤地质总局特种勘探中心探水队项目部的任何处罚。
7、积极参加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3
本人承诺在实习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学校关于实习、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同事、服从大局、服从实习单位安排,树立良好的“四川理工人”形象。
2.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指导老师布置的各项实践任务。
3.实习期间保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信息联系,若因本人原因出现遗误评优评奖、等级考试及各项正常考试等各种情况,责任自负。
4.服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对自己的一切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
承诺人: (署名)
年月日
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4
为加强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一)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二)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每层居住20 人(含)以上或者建筑物为 4 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
(三)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四)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 阻燃套管保护;
(五)3 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 (六)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
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二)居住出租房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严禁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按照《杭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三)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求;
(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居住出租房内居住人数应当符合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同时应及时督促承租方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登记、备案手续;
(六)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出租方应当与所在村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要求,严格履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出租房房东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