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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骗保自查报告 篇1
我院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总则,医院领导带头,对总则的各项条款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了一处问题。事后我院领导立即组织住院部、护士站、药剂科、收费室相关人员进行问题分析,并作出整改。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存在问题:
经查实: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装置)噻托溴铵粉雾剂这两种药品存在着重复计费问题。具体情况是,在5月份的住院病人中,王三华、田利荣两名患者在使用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装置)噻托溴铵粉雾剂这两种药品,医嘱和实际药品发放量存在着差异。其原因为:由于本月医院系统升级,长期医嘱下去过后,程序没有提示为长期医嘱,护士站和药房在程序操作上大意未及时发现,造成了上述两名患者的药品计费存在着重复计费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1、立即全面清理上述问题在所有5月份住院病人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重复计费问题再次发生。
2、及时更新程序,并加强培训。
3、规范查对制度,对当天所有医嘱下的药品,各相关科室必须做到所有的治疗过程,按实际情况和病情情况进行合理性的核对。
4、加强住院部、护士站、药房人员的责任心培养。
5、按责任轻重,对于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双倍处罚。
三、处罚措施
1、由于临床科室粗心大意,院领导监管不力。经院办研究决定对此次发现的重复计费费用处于双倍处罚。
2、本次所出现的重复计费费用为:1740.4元。分别是:
(装置)噻托溴铵粉雾剂180粒x9.2元=1656元。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4瓶x21.1元=84.4元
3、处罚明细:对所涉及科室绩效处罚
药剂科主任:处罚金额1044.24元
护士站护士长:处罚金额1044.24元
住院部主任:处罚金额696.16元
院领导,院长及收费室:分别处罚金额348.08元
四、综上所述
我院以后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总则内容要求医院各科室遵照执行,切不可再次发生上述问题。保持每月一次自查自纠,严格把控。做到规范行医,服务为民,使医院更上一个台阶。
医院骗保自查报告 篇2
呼和浩特民大医院根据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求,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1.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实行药与非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
2.销售处方药必须索取患者的处方并存档,如顾客要求把原处方带走的,我们实行抄方(复印)留存制度。处方按照自费和刷卡的不同而分类整理存档,未出现过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及现金处方与刷卡处方混淆情况。
3.我院药品在收货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运作,严把质量关,未出现过一粒假劣药品,未因药品质量问题被药监部门查处立案的情形。
4.刷卡人员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做到了不冒名配药,不超量配药。
5.医保范围以外的药品、商品坚决不刷卡,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医保基础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我院进一步健全了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同时悬挂医保定点标牌、监督投诉电话。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医保政策,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以优质、专业服务于顾客,杜绝违规操作,依法执业。
2.医保刷卡电脑专人专机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为确保医保刷卡电脑系统操作安全,本院对医保刷卡专用电脑进行了锁定监控管理,禁止员工登录互联网站,确保了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
3.能够积极配合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按时参加医保经办机构召开的会议,及时查看系统发布的信息并作出回应。
三、医疗费用结算及信息系统管理
1.医保刷卡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操作,并按时提交报送结算报表。
2.配备有专人对医保信息数据进行录入更新,定期维护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医保刷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问题总结
经检查发现我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操作人员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有些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其次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医务人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再者就是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相应的改正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3.定期对物品的陈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医院骗保自查报告 篇3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全院职工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宣传工作。
医院班子成员及时学习领会《方案》要求。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中层干部及医护职工,传达《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宣传各级党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举措。制定我院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责任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
将集中宣传责任,压实到中层干部及主管医生和护士身上,开展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抓住科室晨会、交班会时机,宣传医保政策、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去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到病房向患者、向家属、向亲友宣传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规定;在入院走廊、电梯、收费窗口、导诊台、护士站等显眼位置张贴《致全省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打击欺诈骗保》标语及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三、是强化落实注重实效,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了我院职工、在院患者、陪护家属及探访亲友的法治意识,让医患及群众了解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增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心,在全院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医院骗保自查报告 篇4
我局按照区医保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医保发〔20xx〕53号)和市医保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保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结合实际,开展了中宁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4月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广泛宣传、不定时不定点“双随机”核检查、完善进销存系统、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责任约谈、暂停医保资格、下发督查通报和核处罚通知书等方式规范行业行为,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监督管理。
截止目前,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院16家,民营医院10家,诊所14家,定零售药店96家)已实现全覆盖稽核检查,并对11家医疗机构及40家零售药店进行稽核反馈问题“回头看”。此次稽核处罚公立医疗机构14家,追回基金38231.15元;处罚民营医疗机构9家,追回基金43681.89元;处罚零售药店56家,追回基金46673.5元;处罚诊所1家,追回基金500元。此次追回基金共计128586.54元,对3家民营医院及1家零售药店暂停医保服务并限期整改;下发两次督查通报并对重点违规的16家医疗机构及2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0家重点违规的医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自接到区、市医保局下发的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全局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医保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召开了中宁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暨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议,签订《协议》,下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及治理步骤,并提出工作要求。成立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协调县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六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抓住重点逐步规范
在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阶段,我局分管领导带队,邀请了县、中医医院专家及稽查人员成立督查组先后6次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双随机”突击检查。针对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检查进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的宣传、进销存系统的建立完善、购药清单明细的提供、是否摆放生活生活用品、食品及化妆品等并诱导参保人购买并兑换现金;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分解收费、挂床住院、不合理诊疗、非实名就诊报销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医保医师,重点查处无诊断用药、开大处方、过度给药等违规行为;针对参保人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及使用社保卡等行为。
在持续不断地督查中,各协议医疗机构在行业规范上有了明显进步,能够自觉履行《协议》,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认识。
(三)“双随机”检查全覆盖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我局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断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才能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在今年的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县医保局改变以往对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半年或年终集中稽核督查的方式,不再事先发文通知。为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监督管理效果,县医保局创新实地督查方式,采取不定点不定时“双随机”检查,先后对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及公立医院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专家助力成效显著
目前县医保局懂医专业人员整体较少,专门稽核监管人员老化,稽核检查时对病历等方面检查难以做到专业性的检查。所以,在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中,邀请了县人民医院及中医医院专家与我局稽查人员共同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进行实地督查,专家主要审核病历、查看用药等不规范医疗行为。
从目前稽核反馈情况看,相较与专项治理行动之前,各协议医药机构在行业规范上有了明显进步。
1.协议零售药店情况
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稽核督查,不断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引向深入。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规范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不仅能从思想上统一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上来,而且从行动上积极配合医保局开展工作。建立完善进销存系统,实现了入库、成列检查、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有效地避免串刷药品问题发生;规范购药管理,提供购药微机小票能够真实记载所购药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余额等信息,保障了参保人购药的知情权;加强了药师队伍的建设完善,执行营业时间药师在岗制度,为患者提供安全的购药服务,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
2.协议医疗机构情况
协议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因病施治原则和医疗服务质量管控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提供诊断治疗。完善病历书写,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严把住院标准,尤其民营医院试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后,落实打卡签到,住院期间病人在院率高,入院把关较前有所好转;按照《协议》要求做好诊疗服务、费用结算、医保医师管理等工作,及时认真审核上报医保医师资格证件、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建立药品的进销存管理系统,实现药品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主动作为,各协议医疗机构对历次稽核发现反馈的问题能做到主动对标、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严肃惩处形成震慑
对于核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县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同时根据《协议》规定对具体行为进行处罚,下发稽核处罚决定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努力构建起“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管理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成绩和进步是看得见的,我们需要做的是继续在薄弱环节加大力度,通过督查发现协议零售药店药师脱岗、串换药品,协议医疗机构控费意识不强、不规范诊疗问仍然存在。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出重拳、出硬招、打硬仗,坚决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不折不扣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一)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在“双随机”稽核督查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常态化开展稽核督查,并对之前稽核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不断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同时,将切实做好引导工作,通过利益引导、诚信监管、宣传教育,促进协议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避免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二)坚持内力和外力相结合。当前,县医保局成立不到一年,医保监管力量较为薄弱,一方面,将会进一步加强稽核监管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稽核监管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邀请医院专家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继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双随机”方式进行稽核检查。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纪委监委、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加大震慑力度,倒逼医药机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全面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优化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发挥好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运用好人脸识别新技术,严把监管前端关口。紧盯历次反馈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协议医药机构认真整改、按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协议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定,顶格处罚;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该淘汰的淘汰,该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取消资格,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医院骗保自查报告 篇5
根据清远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治理欺诈骗保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医保监〔20xx〕65号),我局迅速行动,认真核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三假”专项治理工作主题,自今年3月份开始,通过户外LED屏、电视电台、宣传专栏、现场咨询、海报单张和各乡镇行政村宣传大喇叭,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三假”典型案例等内容,通过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不断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培训,统一部署
召开“市定点医疗机构“三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专项会议”和“三假”飞行检查情况通报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和清远市医保局“三假”专项整治主要工作精神,对“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尽工作部署,20xx年全年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并要求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肃认真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抓住疑点数据、严格筛查。会议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通过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模式,进一步规范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医保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查,加大整改
20xx年,我局认真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至20xx年12月31日统计,连州市统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共129间,已检查129间,检查覆盖率100%,共对22间定点医疗机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480205.39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三假”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强整改。
(二)结合清远市局每月返回的后台可疑数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的违规现象整治,严肃医保政策的执行落实,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医院骗保自查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内药品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