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食品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承诺书 篇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个餐饮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3、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建好食品购销台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5、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保证及时召回。
6、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卫生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后勤服务公司饮食中心
食品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在校师生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本学校特做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不擅自改变加工流程。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营养餐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留样环节的管理,承担因营养餐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经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不使用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它制品。
七、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八、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九、做好留样工作,每餐每样至少留样100g,密封冷藏保存48小时方可进行处理。
十、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十一、按国家要求处理餐厨废弃物,并和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确保规范处置餐厨
废弃物,并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
十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不谎报、瞒报、迟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扩大。
本学校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各级监管部门监督,对全校师生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负责人签名:李静松
20xx年 8 月 27 日
食品承诺书 篇3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食品承诺书 篇4
为了确保南汇区食用养殖水产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第31令)》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承诺书。
由食用水产品养殖单位法人(以下简称甲方)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所在地的区水产主管部门或镇农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下:
1、甲方养殖水面地处__ _镇__ _村__ _组,共计水面___亩。按照《上海市水产健康养殖操作规范(暂行)》的各项要求,组织养殖生产;
2、甲方用于养殖的水产苗种从本市或外省市各级己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良)种场购买;
3、甲方使用ny5072-XX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或能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的厂家生产的渔用饲料;
4、甲方使用ny5071-XX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或购买和使用三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号)齐全的渔药产品,不使用、不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用品;
5、甲方产品养殖用水符合ny5051-XX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之规定;
6、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如不按照上述标准操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由养殖户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承诺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上级主管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