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公司投标承诺函(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投标承诺函 篇1
致:xx公司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承诺:
1、提供查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载明的法人名称、执照编号、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年检合格、发照时间和发证单位真实有效。
2、提供查验的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中载明的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需说明基质沥青原产地及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地)、沥青炼厂名称、制造商(指沥青炼厂)年产量、制造商(指沥青炼厂)注册资金、国产沥青制造商销售公司名称(如有)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名称、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如有)等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生产商提供)。
3、我方后续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格证明资料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
4、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人对承诺真实性的查询。
5、若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未遵守投标承诺函承诺,愿意接受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20xx〕62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处理。
投标人:xx(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xx(签字)
地址:xx
邮编:xx
联系人:xx
电话:xx
传真:xx
网址: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投标承诺函 篇2
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虚假成分。
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被检出或挂靠,不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
三、我单位保证不越级承接业务。
我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的行为得到核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知,并自愿退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所有招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在三个月至三年内不进入江阴市招标投标市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江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处罚。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公司投标承诺函 篇3
xx:
我xx以xx名义承接的xx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现承诺如下:
1、对工程投标、结算、竣工以及工程保修期间内的所有工作由我方完成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伤事故)均由我方承担并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3、我方决不以贵公司名义对外欠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如有发生由我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与贵公司无关。
4、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所有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5、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业主和行政部门的指责、处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6、我方保证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7、自愿执行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见附表
8、自愿执行本公司工伤保险。
9、自愿执行工程合作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承诺人:xx
xx年xx月xx日
公司投标承诺函 篇4
浦口区乔林街(业主名称):
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详细审阅了所有的发包文件,并自愿参加了滨江红旗路新混凝土道路工程的发包活动。我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浦口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自觉抵制一切违法行为。
2、我们保证提交的经营资质、身份证明、职业资格等许可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我们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不与发包人、其他潜在承包人或代理机构串通,不以他人名义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承包权。
4、取得承包权后,不会发生下列行为:未按发包方文件规定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承包权或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人员不能按要求值班;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规定转包的;虚假恶意投诉;其他不诚信行为。
5、按时施工,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不要随意变更工程(发包人提出并履行变更手续时除外),不要随意增加工程造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我们自愿接受以下处罚:没收押金;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单位名称:江苏环陆花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南京市宣武区龙蟠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手机:
项目负责人(签名):
手机:
日期:20xx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