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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复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1
20xx年7月20日我院爱婴领导小组在廖波副院长的带领下,对我院的爱婴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依法执业
我院于1998年创建爱婴医院,截止今日已满15余年,十多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领导对产科儿科建设与发展相当重视,病房的环境设施较前有了很大的改观,产科病房温馨舒适,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依法服务意识强,知情同意落实好,能够切实执行上级文件要求。
二、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条件、设施完善,保障了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院妇产科现有5名医师,其中主治医师2名,医师3名,5名均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妇产科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设备齐全,急救药品能够及时更换,确保急救药品都在有效期内随时使用,各项产科技术操作熟练,确保了母婴平安,进一步降低了孕产妇、婴儿围产儿死亡率。
三、按照《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把母乳喂养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把爱婴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抓
我院设有门诊宣教室一间,集中宣教场所为医院大会议室,宣教设施齐全,使爱婴工作进一步得到了体现。妇产科
门诊、病房、宣教室墙上张贴有《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普及卫生院母乳喂养规定》等,成立了母乳喂养领导小组,制定了母乳喂养工作计划,并把母乳喂养的有关规定发放培训到了每一们医务人员,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了18个学时的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对在岗人员每年复训3学时,并进行一次母乳喂养知识考试和《母婴保健法》知识考试,对孕妇进行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和知识技能的宣教并做了示范,同时也把母乳喂养宣教提纲发放到了第一位孕妇手中。
对产后的母婴做到了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保证24小时母婴同室,并教会母亲如何喂奶,如何挤奶,做到了早开奶,按需哺乳,使母亲拥有充足的乳汁,不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食品及饮料,做到了纯母乳喂养,杜绝了院内出现奶瓶奶粉的现象,对剖宫产的新生儿在脐带处理完毕后,也由其母亲回到病房后补做了母婴皮肤接触和早吸吮,并对剖宫产的母亲加强了术后的护理和指导,把出院的母婴转给了经过母乳喂养培训的村级妇幼人员,并向她们提供我院的母乳喂养咨询热线:72715991,使95%以上的新生儿成功做到了纯母乳喂养。
四、检查中发现的几点问题和自查评估结果
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病历书写质量还要进一步规范,业务知识技术培训还要进一步完善,宣教室要多次,长时间的常规开放,确保孕产妇熟悉母乳喂养,孕产期的保健知识。
通过本次按照爱婴医院复核标准(xx年版)自查,我院爱婴医院自查评估,得90分。严格了各项技术操作,积极推广和促进母乳喂养的适宜技术,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降低了剖宫产率,保证了母婴安全和健康。
医院重复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2
为全面推进卫生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及廊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价格管理和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
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
目前我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也没有出现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
三、规范医药价格公示。
我院按照规定将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通过门诊大楼一楼候诊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方便群众知晓各种情况。
四、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我院销售的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药物目录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无价外加价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
五、我院不自制药品、制剂,不设血制品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
我院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按照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格式,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
七、规范医院内部价格管理。
我院制订了收、退费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内容价格管理工作制度,且建立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分别在门诊楼一楼候诊厅和住院部一楼设立了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每个星期查看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内容,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做到有拆必查,有责必究,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
医院重复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民营医院自查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梁山楚桥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新农合办公室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五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限价病种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三、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四、医疗费用与结算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并及时将出院病人的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
五、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梁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医院重复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4
我院爱婴领导小组在党志仁院长的带领下,爱婴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依法执业。
我院于1996年创建爱婴医院,截止今日已满10余年,十多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领导对产科儿科建设与发展相当重视,病房的环境设施较前有了很大的改观,产科病房温馨舒适,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依法服务意识强,知情同意落实好,能够切实执行上级文件要求。
二、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条件,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院妇产科现有5名医师,其中主治医师3名,医师2名,5名均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妇产科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设备齐全,急救药品能够及时更换,确保急救药品都在有效期内随时使用,各项产科技术操作熟练,确保了母婴平安,进一步降低了孕产妇、婴儿围产儿死亡率。
三、按照《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把母乳喂养的宣传工作落 到实处,把爱婴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抓。
妇产科病房、宣教栏墙上张贴有《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普集卫生院母乳喂养规定》等,成立了母乳喂养领导小组,制定了母乳喂养工作计划,并把母乳喂养的有关规定发放培训到了每一位医务人员,对在岗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并进行一次母乳喂养知识考试和《母婴保健法》知识考试,对孕妇进行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和知识技能的宣教并做了示范,同时也把母乳喂养宣教提纲发放到了孕妇手中。
对产后的母婴做到了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保证24小时母婴同室,并教会母亲如何喂奶,如何挤奶,做到了早开奶,按需哺乳,使母亲拥有充足的乳汁,不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食品及饮料,做到了纯母乳喂养,杜绝了院内出现奶瓶奶粉的现象,对剖宫产的新生儿在脐带处理完毕后,也由其母亲回到病房后补做了母婴皮肤接触和早吸吮。 检查中发现的几点问题:
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病历书写质量还要进一步规范,业务知识技术培训还要进一步完善,增加宣教次数,确保孕产妇熟悉母乳喂养,孕产期的保健知识。
通过本次自查,严格各项技术操作,积极推广和促进母乳喂养的适宜技术,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保证母婴安全和健康。
医院重复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5
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自查报告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文件的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
经自查,我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西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以省血液中心的价格为准,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
目前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根据青发改(2006)515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在50元(含50元以下)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100元(含100元)之间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0%,但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突破25%。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440号精神,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3、目前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率为15%。
通过此次活动,对院内所有药品销售金额排序在前十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对院内抗菌药物销售金额排序在前三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医院重复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6
为全面推进卫生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及廊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价格管理和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
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
目前我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也没有出现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
三、规范医药价格公示。
我院按照规定将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通过门诊大楼一楼候诊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方便群众知晓各种情况。
四、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我院销售的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药物目录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无价外加价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
五、我院不自制药品、制剂,不设血制品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
我院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按照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格式,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
七、规范医院内部价格管理。
我院制订了收、退费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内容价格管理工作制度,且建立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分别在门诊楼一楼候诊厅和住院部一楼设立了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每个星期查看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内容,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做到有拆必查,有责必究,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