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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xx]6号)等文件规定,受澧县财政局的委托,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澧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xx]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湘发[20xx]1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常发[20xx]9号)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深入推进新澧州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澧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澧办发[20xx]11号、《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澧发[20xx]3号。
3.项目主要内容:20xx年度澧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经县政府第十七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预算金额800万元,由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奖励,城头山镇核心示范区创建设计费,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督导,澧南镇管线归集,美丽庭院、菜园子建设办点示范,20xx年以奖代补奖励七个方面的工作开支。
4.项目实施情况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五个分指挥部,分工协作,着力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该项目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宣传发动、办点示范、协会自治、部门配合、督导考核等多种措施,推动各部门和镇街认真履责,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坚持“一月一暗访,一季一讲评”,每个季度评选出“十佳村、十差村”并全县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各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现场交办或发送督办函的方式,限期整治,过后开展“回头看”,重点督导。20xx年全县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澧县农业农村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用于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奖代补220万元、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8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实际用于以奖代补220万元,用于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580.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年度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
①镇(街)成立环境卫生协会数量:19个
②镇(街)、示范村制定工作规划数量:22个
③明查暗访次数:12次
④投入核心示范片:1个;示范村:22个
⑤投入示范镇数:1个
⑥秸杆禁烧宣传督导时间:4个月以上;投入综合利用示范点:5个
(2)质量指标
①各镇(街)环境卫生协会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
②镇(街)、示范村工作规划制定符合要求;
③明察暗访督导整改完成率100%;
④秸秆焚烧宣传督导检查有显著成效。
(3)时效指标:项目按实施进度年底全部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控制额度。
(5)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是否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居幸福指数、促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等有显著影响。
②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周边环境污染、水质达标、空气质量有明显成效。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能够持续运行。
④满意度:群众及相关部门满意度98%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为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工作,促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进一步规范、常态、长效;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考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评价对象: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3.评价范围: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的情况;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指标体系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为基础,结合项目个性特点设置。详见附件2: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分为评价技术方法和评价工作方法。评价技术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研究、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
4.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即以财政部门认可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任务定量和定性指标为标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自20xx年5月14日起进行了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根据立项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编制《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问卷调查表》;对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和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抽查了城头山镇、澧南镇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抽查乡镇资金占比67.16%),深入各村实地查看了整治现场,查阅并收集了各乡镇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内部管理的相关资料。同时随机对相关村镇73名群众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上述问卷已全部收回。
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5分,总体绩效评价“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实得17分,扣3分。扣分明细:
1.质量指标设置不清晰,不完善,以项目数量完成率设置质量指标,扣1分;
2.资金分配不合理,导致各细化项目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出现较大偏差,扣2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18分,实得9.5分,扣8.5分。扣分明细:
1.年度内预算执行率80.53%,下降19.47个百分点,扣4分。
2.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资金未专项核算,扣1分。
3.项目之间互相挤占挪用,扣1分。
4.人居环境季度奖补资金调整没有相关手续,扣1分。
5.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扣1分。
6.档案资料不齐全,扣0.5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32分,实得26分,扣6分。扣分明细:
1.产出时效扣4分。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未在一定期间完成,20xx年3月尚有专项资金支出,扣4分。
2.产出成本扣4分。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4.4096万元,超预算8.82%。单项成本控制欠缺。酌情扣2分。
(四)项目效益总分30分,实得28分,扣2分。扣分明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扣2分。根据问卷调查,民众满意度为93.13%,未达到98%,扣2分。
详见附件2: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根据澧发[20xx]3号文、澧办发[20xx]11号文及县政府第十七届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立项,符合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严谨,产出质量指标设置欠妥当。
3.资金投入
20xx年项目资金预算为800万元,但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没有测算依据,导致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各细化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出现较大偏差。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到位率。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应到位800万元。实际到位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县财政局实际下拨资金80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实际使用资金800.65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8%;截止20xx年12月31日,预算执行率为80.53%。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但存在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项目之间相互挤占挪用、资金未及时在预算年度内支付使用的现象。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项目的实施,以澧发[20xx]3号文、澧办发[20xx]11号为基准,参照执行局机关统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但没有针对项目制定有效的实施细则,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实施考评项目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齐备,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完善;但检查发现,预算调整无调整手续,明查暗访等相关资料不齐。制度执行有效性欠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镇(街)成立环境卫生协会数量19个。目标完成。
(2)镇(街)、示范村制定工作规划22个。目标完成。
(3)督导检查明查暗访12次。目标完成。
(4)投入核心示范片1个,示范村22个。目标完成。
(5)投入管网归集示范镇1个。目标完成。
(6)秸杆禁烧宣传督导时间达到4个月以上;投入综合利用示范点5个。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1)各镇(街)环境卫生协会共计19家全部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目标完成。
(2)镇(街)、示范村工作规划制定无不符合要求情况。目标完成。
(3)明察暗访督导整改完成率100%。目标完成。
(4)秸秆焚烧宣传督导检查成效显著,现场抽查未发现1例违规焚烧痕迹。目标完成。
3.产出时效
年度内项目实施全部完成,但资金未在预算年度内全部执行到位。部分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项目总成本没有控制在预算内,且实际支出结构与预算差异较大,成本控制欠缺。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乡村老百姓幸福感大大增强。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全县19个镇街全部实行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及无害化处理,改(新)厕所10000座,规模养殖厂标准化199个,空心房拆除1608户,沟渠清淤104条170.85公里,集镇违章搭建拆除942处,城头山镇詹家村创建美丽庭园25户,澧南镇高堰村创建美丽庭园10户,建设完成甘溪滩镇、码头铺镇、城头山镇、澧南镇7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绩效评价机构通过现场踏勘和问卷调查,乡村居民普遍认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幸福感显著增强。目标完成。
(2)促进了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为我县进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行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农业、旅游等乡村经济的发展。目标完成。
2.生态效益
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使农村道路整洁,社区休闲设施增多,水源质量改善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1处秸秆焚烧痕迹;随机问卷调查,老百姓普遍反映近几年周边环境改善明显,水污染得到治理,空气质量明显提高,乡村面源污染治理率、空气优良率显著提升,生态效益显著。目标完成。
3.可持续影响
项目的持续实施,对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的进一步提升具有重要作为。项目可持续影响力较好。
4.满意度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为93.13%,目标未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成立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加强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协作。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五个分指导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各分指挥部有专门的班子,专门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工作方案,专门的考核验收标准。
2、严格考核督查,“月评季讲”奖励机制。每月不定期的暗访,定期的明查,置日常工作于常态的监督之下,及时解决各镇(街)出现的问题。对各责任单位经常性调度,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
3、加大资金整合,实施重点项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领导联系指导,镇(街道)为主体,以城头山镇、澧南镇为重点,整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申报欠妥当
产出质量指标设置欠妥当。全部以产出数量完成率设置为质量指标。
2.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
由于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没有测算依据,导致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各细化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出现较大偏差。如: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预算金额50.00万元,实际使用54.4096万元;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督导预算金额30.00万元,实际使用25.3512万元;办点示范奖励预算金额60.00万元,实际使用60.885万元。
3.项目调整手续不完备
20xx年度没有预算安排人居环境季度奖补资金,但在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专项资金中实际列支3个季度奖补资金共计48万元,占该细化项目资金预算金额的96%,占该细化项目资金实际支付总额的`88.22%,没有预算调整手续。
4.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1)未建立专账进行专项核算
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按规定对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建立专账核算或建立专项资金台账,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
(2)专项资金跨年度支付
20xx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800.00万元,其中20xx年度支付644.27万元,20xx年度支付156.3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未按照计划在预算年度内完成。
(3)计入专项资金支出金额具有随意性
绩效评价中发现,同一笔凭证支出金额均属于专项资金范畴,但实施单位提供明细清单中列入专项资金金额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资金支出没有严格分类,具有随意性。例如:
①20xx年1月1#凭证(财务)支付秸杆焚烧租车费用,凭证列明金额为7.755万元,但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中该专项资金中列支金额为7.0437万元;
②20xx年1月6#凭证(财务)支付农村环境整治文件、资料复印打印等支出5.4096万元、支付乡村振兴县委工作组补贴1.885万元、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乡差旅费0.318万元,该笔凭证合计支出8.6126万元,在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中该专项资金中列支金额为5.4096万元。
5.成本控制有欠缺
20xx年县财政局实际下拨资金80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实际支出800.6548万元,总体超预算0.6548万元,其中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4.4096万元,超预算8.82%,挤占了结构内其他项目资金。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
1.绩效目标申报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目标管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未建立完善的项目运行制度体系。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民生项目,但实施单位没有制定和完善与项目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项目健康有序运行没有严谨的制度保障。
六、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科学编制绩效指标体系。
建议项目资金管理单位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和管理,结合项目实际认真设置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确保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匹配。20xx年度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为具体的量化指标,与之相对应的质量指标应为数量指标的具体运用、开展的具体工作完成情况率。
(二)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根据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对各成本指标按项设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对各专项资金的把控,做到专款专用;财务人员应及时与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分项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及时整理、汇总,杜绝专项资金之间的挤占和挪用。
(三)建立部门之间紧密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项目进度。合理整合多头来源项目资金,有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
(四)加强日常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事前共商、事中协作、事后成果运用的联合监督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完善执行重大决策和相关管理监督机制,保障项目持续有效运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是我县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正常运行,确保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发展,建议下一年县本级预算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各镇(街)发展及环境现状,科学制定年度预算资金计划。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海南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驻村工作有关经费开支,保障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成员、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以下简称“驻村干部”)开展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对驻村工作经费资金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客观公正开展20xx年度专项经费支持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了更好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专门成立由周旋为组长,张春伟为副组长,张莉、朱林锋为组员的绩效评价组,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市财政局的绩效评价方案,评价组制定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组织过程。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文件要求,评价组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在对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价。
(1)评价组到现场收集、汇总、整理项目资料,检查、核实项目资料中的数据后,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进行实地核实。采取座谈、现场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
(3)评价内容:
检查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项目组织机构、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技术服务、考核奖罚、档案管理等。
检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的指标数据是否真实无误。
检查项目的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达到建设标准。
检查项目财政资金是否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足额投入。
检查项目资金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检查项目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有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有无另行安排项目管理经费,项目管理经费有无挤占专项资金。
(三)分析评价。
评价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检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检查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对驻村帮扶专项资金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客观公正开展20xx年度专项经费支持绩效自评工作。各项工作实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单位审计业务费费预算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驻村干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按“钉钉”系统有效签到的实际工作天数每月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贴;每月按往返家庭所在城镇4次共8天,每天80元包干交通费报销。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共下达资金3万元,共支出3万元,执行项目资金100%。项目资金余额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五财预〔20xx〕465号)下达安排驻村工作经费预算资金3万元用于该项目。资金下达零余额账户,由报账员专管,委派会管中心会计审核支出记账。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会计管理中心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驻村工作经费项目年度计划1个,已完成数量1个。
(2)项目完成质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驻村工作经费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0xx年下达驻村工作经费预算资金3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3万元。项目未超预算,在可控范围内。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服务对象的反馈,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工作在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成就,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受益群众普遍满意。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各项工作实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驻村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出现违规使用、弄虚作假及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暂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暂无。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促进项目工作规范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进行20xx年度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一、行政部门
1、绩效考核管理:出台本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并及时在政府官方网站通报。
2、财务管理:高新区没有接收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我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家医疗机构以区财政全额发放职工工资形式作为补贴;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无结余;我局没有独立财政,管委会实行园区财政统一核算,资金管理集中在区财政局结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在考核年度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支出账务清晰、凭证俱全。
3、基本药物覆盖率:高新区辖区两个街道,一个街道一家公立医院,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龙王塘街道三个村,一个村一个卫生所,有一家村所未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扣0.1分。
4、综合改革情况:两个村所纳入基层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按照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一家村所未纳入一体化管理;基本医疗服务情况,20xx年门(急)诊量89252人次,20xx年门(急)诊量为107533人次,占比1.2。
去分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一家村所没有完成,扣2分,合计得分37.9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物网上采购,总采购金额1069万,其中基本药物金额802万,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75%,所有药物零差价销售。
2、药事管理: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辖区两家医疗机构均为一级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小组,有药品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药物,有处方点评管理制度、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管理办法及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开展基药培训。
3、药款结算:药款结算合同约定期限为三个月,均能够在期限内结算。
4、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医疗文书管理,经抽查,处方合格率为90%,病历及护理记录书写合格率95%;依法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有个别医护人员未佩证上岗;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
5、工作成效:居民满意度,接到投诉1起。
去分项:处方点评不规范扣0.5分,相关工作记录、会议记录不完善扣1分,未佩证上岗2人扣1分,投诉1起扣1分,合计得分56.5分。
三、村卫生室: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家村所有一家没有达到所有药品网上采购,龙王塘卫生院年网采总金额为209万,龙王塘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年采购总额为223万,网采率93.7%;龙王塘卫生院年网采基本药物总金额为134.6万,基本药物配备率60%;实行一体化的村所零差价销售。
2、工作成效:未接到居民不满意投诉。
去分项:综上,网采率扣7分,合计得分53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督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要继续提高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改変不良用药习惯。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组建由市委政研室分管绩效工作副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评估小组,开展项目预算的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和咨询专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项目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实施是否有效、测算需求是否合理、用途与资金是否匹配、指标反映项目是否准确全面五个方面。我部门预算项目均为此前年度的延续性项目,在当年立项时已上报立项依据。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局提交自评报告。组织终端用户对【全面深化改革信息平台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自评报告,根据评价结果拨付项目经费。全年安排项目9个,安排经费185.33万元,年末实际项目支出185.33万元,完成率100%。
(二)资金安排情况。安排项目预算9个,预算经费185.33万元,全年项目累计9个,到位资金185.3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全年项目经费支出185.33万元,完成率为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围绕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战略目标,统筹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高质量完成市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得到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和市委市政府的一致好评。总体上看,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我们做到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对项目经费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全年安排项目预算9个,到位资金185.33万元;全年项目经费支出185.33万元,完成率为100%,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政策研究和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市级领导牵头重点调研课题”17个项目的立项、调研、撰写以及专家评审工作;
2.完成“新型智库绵阳市重大课题经费”30个项目的立项、调研、组稿及专家评审工作;
3.完成《绵阳改革与发展刊物》全年12期组稿、校审、编印以及发刊等工作,每期印发1500本;
4.完成“国际国内资料订阅”的征订、分阅等工作,全年订阅(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内参选编、内部参考、改革内参、高层参阅、上海发展研究中心《深度精编》《智库视角》等等其他报刊杂志;
5.完成“市委改革办工作经费”项目计划的各类会议、学习考察、改革调研、专项督查,及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专题培训等工作。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室在预算管理方面有以下做法,一是重视绩效评价,注重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二是注重夯实管理基础,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注重预算编制与工作需要的融合,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当然,在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预算管理基础相对薄弱、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影响了预算执行的进度、效率。
为加强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我室将进一步加强职责科室管理力度,由室主任亲自分管办公室,加强工作高度和人员保障,增强财务工作力量。加强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的'各个阶段,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估,重点对已实施项目开展评估,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收入使用的绩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室按年初工作计划,从严安排预算经费预算,为圆满完成“文稿起草、深化改革、调查研究、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了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使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达到效果最大化,效益最优化,推动全市政研和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20xx年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全市会议4次,组织对接落实上级专项改革方案12项。推出自主创新改革方案3项,向省委改革办报送改革经验专报2篇,指导改革创新试点6次。
组织完成市级领导牵头重点调研课题16篇,开展专题调研8次,向市委提交重大决策建议3篇。
2.起草市委重要文稿(含文件、汇报材料、署名文章、讲话等)10篇。
3.完成市委机关刊物《绵阳改革与发展》编辑出版任务。编印《绵阳改革动态》30期,编印《情况参考》6期。
4.组织起草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和改革工作方案20个,编印《工作简报》12期,指导改革推进2次。
5.强化结果应用,针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及时运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严格按财政局要求及时在部门预算和决算中公开单位项目目标绩效相关信息。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情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情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情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集体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7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xx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xx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二、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xx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xx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xx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合同未设立质保金条款、验收程序不完善等情况,进行核查,涉及的4个项目单位,均已整改完毕,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xx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