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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1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2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3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4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5
一、二、三、四、五,五只萤火虫,朝爷爷飞来,此时,爷爷心中活下去的希望又重新点燃……在这个世界里,萤火虫成了爷爷最重要的东西。在爷爷的眼里没有什么可以跟萤火虫所媲美――她们的美是一种行动,是一种善良,更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这只美得诡异的豆娘将天真的爷爷引入这一望无垠的芦苇荡里,引入黑暗无边的死神的世界。在我看来,天真的爷爷和美得诡异的绿豆娘就如故事中纯真的男主角和抚媚恶毒的反派一般,从人物性格上形成鲜明的对比。
爷爷是一个非常坚强、勇敢的男孩,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走出了死神的世界,战胜了自己。在爷爷的童年里,这是一段难忘的回忆,这段故事已经深深的印在了爷爷的'心里,爷爷用行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即使现在的处境不为人意,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秋虎跟爷爷一起长大,可性子却和爷爷本末倒置。后来因为一系列的故事也和爷爷一起保护萤火虫。
第12篇《铁窗》,爷爷才过半百,恶霸离爷爷而去。爷爷的心里是多么孤单、凄凉,爷爷有一种快要走到尽头的感觉,在我看来爷爷的命运是跌宕起伏的。读过这本书的人应该都会想到大仲马和季羡林写到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尽管这些萤火虫都不是人,但“他们”却有人的善良,人的友好,和人的团结,这几种品质让人们感慨不已。
这本书的最后,开发商夺去了萤火虫的家,一个个小生命就这样流离失所了。萤火虫也是我们的好伙伴,所以请不要再伤害“他们”,令“他们”流离失所了。
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6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这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后面跟着个沙和尚,沙和尚,挑着担,后面跟着个老妖婆,老妖婆,真正坏,骗了唐僧和八戒,唐僧八戒真糊涂,是人是妖分不出,多亏孙悟空眼睛亮,火眼金精冒金光。高高举起了金窟棒,妖魔鬼怪消灭光!”
每当电视响起这首儿歌时,我都会立刻跑过来,坐到电视机旁,静静地听着这熟悉的旋律。起初看的是动画片版《西游记》,那时的我还小,总是羡慕孙悟空那上天入地的本领,喜欢猪八戒那憨态可掬的模样。
后来上来小学一年级,由动画片版变成了电视剧版,我看的是懂非懂,对唐僧越来越讨厌,孙悟空好心的提醒唐僧,他不但不领情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满地打滚。
直到看了文字白话文版《西游记》我才了解里面的人物形象及他们的性格特征。唐僧的无能,孙悟空的嫉恶如仇,猪八戒的好吃懒做及沙和尚如老牛般的勤勤恳恳,深入我心。
以前的我总认为孙悟空是完美的,唐僧是迂腐的,猪八戒是好吃懒做的,沙和尚是憨厚老实的。但是现在我改变了我的看法。孙悟空并不是那么完美无缺,他那暴躁的脾气、放荡不羁的性格,因受不了唐僧的约束而负气出走回到花果山;唐僧也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个样子,他虽然固执总是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不相信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但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却初心不改;猪八戒有时也会胆小怕死,但他认真起来却英勇无比;如老牛般的沙和尚时而也会糊涂,缺少自己的'主见。
《西游记》中,多次次写道君王的腐败无能,沉迷于美色,这揭示了当时黑暗丑恶的社会现象,表现了吴承恩的社会见解和政治抱负。在现实生活中,吴承恩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于是就在《西游记》中寄托他的政治思想。
一本经典名著,是一部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反复阅读,最后让人过目不忘的,才称之“经典”!
名著读后感600字 篇7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