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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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读后感

请欣赏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完完整整的读完了这本书,倒不如说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漫长暑假的三分之二。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念(对重要的朋友,我能够走到北里克郡,奎尼就能活下来)的笃行,是对自我意识的感悟,对身边周围所有事物的慢条“梳”理。

一开始的哈罗德大概是一种自我惩罚,失去了去生活美丽的追求,也大概是生活趋于平淡的惯性,但是当得知最好的朋友奎尼,重病将要离世的时候,哈罗德再也不能平静,去欺骗自己,他要找到一个出口,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毅然决然的走出了门口,(简化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哈哈)这是他情感发展的必然,再然后的.插曲就是同行的朝圣者,是对比也是烘托,来告诉我们真正的朝圣的模样,是诚恳虔诚的没错了。到最后的到达,再然后哈罗德与莫琳的感情重燃信心,还有个惊喜就是莫琳与哈罗德都正视了丧子之痛,ta们分开的87天就是开始彼此牵挂原谅的过程,这实在太好了。

文章的语言也是含蓄细腻的非常了,尤其是对景物描写,细节的描绘,凸显的要素非常明确,也更能表达哈罗德等人物的心境状态,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谢谢杨老师厚爱的毕业留念,认真的读完了一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平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在一片碧绿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着青草,一条连接着金丝布里奇与贝里克的一条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线,穿过这匹绿布。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拄着一根拐棍,行走在这条公路上。他就是哈罗德·弗莱。此刻,他正走着,走着,走向那遥远的地平线……

虽然这是我前段时间读的——《一个人的朝圣》。尽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我却仍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徒步走过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罗德的儿子戴维自杀,哈罗德酗酒后,跑到工厂把老板最喜爱的玻璃玩偶给砸了。在得知情况后,杰妮默默地替哈罗德背黑锅,离开了工厂。在收到来自身患绝症的奎妮的信之后,哈罗德同一个加油站女孩谈论了关于信仰的问题,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于是,一个千里跋涉的故事开始了。

合上书,一个大大的问号爬上我的心头。哈罗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吗?按常理考虑,癌症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应该尽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罗德却花了87天从627英里外徒步走来,最后仅仅只是匆匆见了奎妮一面,奎妮就离世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风,用它轻捷柔软的手指,拨开了书页,一串加油站女孩说的话映入我的眼帘——“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看到这里,我心里那个大大的问号正在舒展,变成一个大大的叹号。是啊,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这就是每个人心中应有的'信仰!哈罗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等他,延长她的生命,改变她的命运,使奎妮多活几个星期。

每一个星期,哈罗德总会打电话给疗养院,只为传达一个信息:请让奎妮等我,哈罗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总是躺在床上,看着南方的天空,心里始终相信:哈罗德一定会过来看我的,我等着他。正是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坚守着,更好地活着,也让哈罗德坚持着走来,让他俩相见。

尽管只见了奎妮最后一面,但是他,哈罗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与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无几的时光的信仰从此却在他的心底扎根,逐渐成熟,充实了他的生活,挥之不去。这次徒步的朝圣之旅对于哈罗德来说,改变了他与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虽然它是发生在垂暮之年。哈罗德通过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暂,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妻子默默地在背后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应该停下来,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当初,哈罗德没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车,那么奎妮不会多活几个星期,更不会有我们现在看到的如此缤纷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没有如果。但是如果拥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变成现实,不再是人们幻想的东西,正如陈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无极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迹,我相信我心底,会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无限极。”就让信仰在我们的心底播种,扎根,成长,最后收获幸福的果实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6

近来一个月的时间都在看《一个人的朝圣》,说实话刚开始买这本书,我是听朋友说过觉得还不错,我就去买的。

光听名字就觉得很酷,总给我一种勇敢的感觉。

但是事实却和我想的不一样,这本书看了前面50页的时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时候,觉得很平淡,我甚至有点讨厌哈罗德起来。特别是看到他的儿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没有做什么。看到这里的时候觉得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虽然这和他的经历有关。

其实这个故事很简单,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给他寄了一封告别信,他想起来以前做事的事情,决定徒步从家门口出发去看她,这个决定刚出来的时候,妻子也是反对的。

哈罗德觉得自己退休后也没事做,自己临时决定说走就走,简单的`行李就出发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和嘲笑。最关键是自己没有指南针,没有过多的钱,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总是会想起自己的儿子,妻子,母亲还有父亲。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许她正在等着她,也许他一直在走,不停下来。她就会一直活着,这好像是一个信念,一直支撑着他前进。

其实过程中他的脚受伤后,路过的人也劝他放弃过。甚至是他自己给妻子打电话也放弃过,但是妻子是从不理解到了支持,帮他订了一个酒店,让他睡一觉醒来继续出发。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感动,为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爱他,才为他担心每天,也想着让他完成,别后悔,别给人生留下来遗憾。

这也许就是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因为爱,所以支持你。

渐渐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来选择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响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帮助,才开始有了“朝圣者”。

随着一页一页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儿子其实是死于自杀,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为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对不起。

其实儿子的离开。对自己的打击很大,也是因为儿子的离开,和妻子好像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这个徒步过程,想起来自己平淡的生活,还有过往的种种,他好像一点点找到了过去的那个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间,虽然朋友不能说话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诺,还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说开了过去的秘密,两个人回忆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又找回了过去的爱情,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着。其实她们还是互相相爱,只是因为一些事和人,使她们变得话语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离开了的,但是走的比较从容,这个故事的结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继续回去生活。

这个故事给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过程中,一点点挖掘了过去的伤害,直接面对那个过去的自己,那个伤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充满阳光,这是一场灵魂之旅,亦是一场救赎。幸运的是他做到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7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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