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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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承诺书

请欣赏质量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近期,滁州市粮食局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要求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承诺:

一是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二是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三是定期并如实向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数量、质量、价格等有关情况。

四是储存粮食的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是粮食不与有害物质混存。

六是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混存。

七是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要单独存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销售或者销毁处理。

八是储存粮食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粮库周围不存在有害气体、粉末等污染源。

九是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人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销售出库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销售粮食的质量与检验结果一致。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时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十是运输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xx年9月1日,公司制作部推动质量服务体系,就广告施工中以及在使用期内发生以下问题的,承诺承担由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

1、由于建筑质量和广告牌脱落造成广告牌结构的破坏,造成对人体和公共财产的损害。

2、施工现场处理不当或防水层防护不当,造成房屋渗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3、不安全的安装广告卡和灯箱会导致电气故障,造成个人和其他损害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管理不好,违章行为造成损失。

5、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广告牌的维修,并确保在48小时内完成治疗。

本承诺书为制作合同的附件,承诺书内容与合同书条款有冲突的以承诺书条款为准。本承诺书与合同共具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及整体安全质保两年。

承诺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 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二、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 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 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 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 电话: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为加强新建房屋的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销售的房屋在其结构、部位、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 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 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期: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2、 屋面防水五年;

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防渗漏五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两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两年;

6、 管道堵塞两年;

7、 电器开关两年;

8、 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楼梯扶手两年。

(以上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 因用户不遵照《房屋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 有关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15日内妥善处理。

报修地点:

报修电话:

七、 如对本公司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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